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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及免门票费游览景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扎实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服务保障工作,营造尊重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山东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烟政办字〔2023〕51号
    • 2023-08-11 19:06:57
  • 烟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20部门关于印发《烟台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实施办法》的通知

    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以下简称优抚对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应当得到国家和社会的优待。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推动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逐步建立健全优待政策体系,营造爱国拥军、尊重优抚对象浓厚社会氛围,依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 烟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 中共烟台市委宣传部 中共烟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烟台市委党史研究院 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烟台市教育局 烟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烟台市民政局 烟台市司法局 烟台市财政局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烟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烟台市医疗保障局等
    • 烟退役军人发〔2021〕7号
    • 2021-08-01 00:00:00
  • 烟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烟台市财政局关于落实“独生子女父母为城镇其他居民”奖励扶助政策的通知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1月22日公布施行)关于“独生子女父母为城镇其他居民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给予奖励扶助”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烟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烟台市财政局
    • 烟卫〔2016〕5号
    • 2016-03-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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