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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烟台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的通知

    为规范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烟台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烟台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自2023年11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10日。

    •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烟卫〔2023〕49号
    • 2023-10-12 17:33:28
  • 烟台市医疗保障局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

    为促进医疗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鲁医保发〔2023〕35号)要求,修订和制定了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修订了部分可另收费一次性医用耗材。

    • 烟台市医疗保障局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烟医保发〔2023〕27号
    • 2023-09-28 14:50:00
  •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烟台市“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

    为全面落实“健康中国”战略部署,根据《山东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烟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烟台市“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进一步优化我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制定本规划。

    •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烟卫〔2023〕37号
    • 2023-08-01 09:21:23
  • 烟台市医疗保障局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修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的通知

    为规范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管理,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鲁医保发〔2023〕7号)文件,决定修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

    • 烟台市医疗保障局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烟医保发〔2023〕21号
    • 2023-05-29 00:00:00
  • 烟台市医疗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保障服务水平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省医保局、民政厅、财政厅、卫健委、乡村振兴局等5部门《关于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保障服务水平的若干措施》(鲁医保发〔2023〕13号)文件要求,发挥医保政策的激励引导作用,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纳入乡镇卫生院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下同)医疗保障服务水平,引导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烟台市医疗保障局 烟台市民政局 烟台市财政局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烟台市乡村振兴局
    • 烟医保发〔2023〕19号
    • 2023-04-27 11:30:12
  • 烟台市医疗保障局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互联网医疗保障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互联网医疗服务应对新冠感染疫情的积极作用,认真做好新冠感染互联网医疗保障服务工作,现将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互联网医疗保障服务工作的通知》(鲁医保发〔2022〕4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 烟台市医疗保障局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烟医保发〔2022〕35号
    • 2023-01-02 10:00:00
  •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烟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烟台市示范性托育机构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提升全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辐射作用,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烟政办发〔2020〕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烟台市示范性托育机构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烟台市财政局
    • 烟卫〔2022〕64号
    • 2022-10-21 00:00:00
  •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烟台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烟台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是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山东省中医药条例》《山东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烟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共烟台市委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烟台市政府办关于促进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结合全市中医药发展实际,制定全市中医药未来五年的发展战略、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重要举措。

    •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烟卫〔2022〕60号
    • 2022-10-09 00:00:00
  •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9部门关于印发烟台市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67号)和《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鲁卫中西医指导字〔2022〕9号)有关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化和旅游局、体育局、医保局、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了《烟台市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烟台市教育局 烟台市财政局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 烟台市体育局 烟台市医疗保障局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烟卫〔2022〕61号
    • 2022-09-30 00:00:00
  •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3部门关于印发《烟台市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中医药文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工作要求,答好我市中医药文化建设特色卷,推动实施中医药文化弘扬传承工程,根据《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中医药文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和《烟台市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联合制定了《烟台市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中医药文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烟台市教育局 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
    • 烟卫〔2022〕62号
    • 2022-09-30 00:00:00
  • 烟台市财政局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

    为切实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鲁财社﹝2022﹞29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自2022年7月1日起,提高我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烟台市财政局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烟财社〔2022〕16号
    • 2022-08-23 00:00:00
  •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公共卫生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强化公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能,促进医防融合,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高效协同,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相关文件要求,现就加强医疗机构公共卫生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通知如下

    •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烟卫〔2022〕47号
    • 2022-07-22 00:00:00
  • 烟台市医疗保障局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中选结果的通知

    为推动国家组织第六批药品(胰岛素专项)集中采购(以下简称“胰岛素集采”)中选结果在我市落地实施,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组织药品(胰岛素专项)集中采购和使用配套措施的通知》(医保办发〔2022〕7号)和《关于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中选结果的通知》(鲁医保发〔2022〕15号)要求,就执行胰岛素集采中选结果有关事项进行通知

    • 烟台市医疗保障局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烟医保发〔2022〕17号
    • 2022-05-16 00:00:00
  • 烟台市医疗保障局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烟台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

    为加强医疗机构价格管理,提高医疗服务价格监管水平,在《烟台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2020年版)》的基础上,整合近两年修订的医疗服务项目和可另收费一次性医用耗材目录,编印《烟台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2022年版)》。

    • 烟台市医疗保障局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烟医保发〔2022〕16号
    • 2022-05-11 00:00:00
  • 烟台市医疗保障局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执行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结果的通知

    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全面实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决策部署,推动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以下简称“人工关节集采”)中选结果在我市顺利落地实施,根据《关于执行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结果的通知》(鲁医保发〔2022〕9号)要求,现就执行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采结果

    • 烟台市医疗保障局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烟医保发〔2022〕14号
    • 2022-04-19 00:00:00
  •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的通知

    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烟政发〔2021〕6号),结合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实际,制定本规划。

    •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烟政办字〔2022〕1号
    • 2022-01-14 00:00:00
  •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6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12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提出实施意见。

    •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烟政办发〔2021〕18号
    • 2021-09-03 00:00:00
  •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未参加生育保险人员实施取出宫内节育器术免费规定的通知

    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明确将原重大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项目中的妇幼卫生、老年健康服务、医养结合、卫生应急、孕前检查等内容调整至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新调整至划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将“免费实施基本避孕手术”列入“基本避孕服务项目”。

    •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烟卫妇幼〔2021〕6号
    • 2021-08-24 00:00:00
  •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0部门关于印发烟台市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责任分工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2部门《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卫老龄发〔2019〕60号)和省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卫发〔2020〕12号)精神,深入推进我市医养结合健康发展,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医养健康服务体系,更好满足全市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医养健康服务需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烟台市推进医养结合发展责任分工。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级、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烟台市教育局 烟台市民政局 烟台市财政局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烟台市医疗保障局
    • 烟卫〔2021〕16号
    • 2021-03-25 00:00:00
  • 烟台市医疗保障局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恶性肿瘤特定治疗实行日间病房管理的通知

    根据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1年烟台市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结算办法(试行)>的通知》(烟医保发〔2020〕60号)要求,对恶性肿瘤患者的放射、化学、靶向、生物等治疗,实行“日间病房”管理。

    • 烟台市医疗保障局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烟医保发〔2021〕9号
    • 2021-02-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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