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烟台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以下简称“科技企业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完善孵化服务体系,提高孵化服务水平,打造高能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根据《烟台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烟科〔2022〕13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监督工作,提高项目组织实施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烟台市科技计划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为培育和壮大我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加快推进技术转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根据《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强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烟办发电〔2021〕116号)《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烟科〔2021〕6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为深入实施科教强市、人才兴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十四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山东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和《烟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科技创新推动全面创新,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制定本规划。
现将《烟台市科技创新智库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落实国家、省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研究的工作部署,加速催生“从0到1”原创性成果,市科技局制定了《烟台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基础研究类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烟台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基础研究类项目实施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省、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部署,打造双创升级版,促进我市科技企业孵化体系高质量发展,为中小企业成长构建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市科技局研究制定了《烟台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现将《关于加快推动山东省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科技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制定实施方案。
根据《烟台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管理办法》,制定公示项目异议处理规则(试行)。本规则中的公示项目是指经过评审或论证等程序后按规定公示的项目。
现将《烟台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竞技行动实施办法(修订)》《烟台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烟台市高新技术企业管理规程(试行)》《烟台市国际科技合作补助资金实施细则(修订)》《烟台市药品和医疗器械创新产品奖励实施细则(修订)》《烟台市科技和金融结合补助资金实施细则(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现将修订后的《烟台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助资金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为强化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市政府确定成立烟台市城市公共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城安委)。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级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鲁政发〔2019〕1号)等文件规定,我们对原《烟台市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烟财教〔2017〕29号)进行了修订。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加快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8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7〕22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烟台市“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
现将《关于改革市属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制度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