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行为,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对我市劳动保障监察管辖权限划分进行明确。
转发省人社厅《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协议仲裁审查规定》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劳动人事争议多元预防化解机制,明确各成员单位在预防化解劳动人事争议中的目标任务,畅通当事人纠纷解决渠道,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意见。
关于切实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
现将《山东省民政厅等六部门转发〈关于劳动密集型企业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鲁民〔2020〕1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印发《烟台市关于规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互联网庭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加强劳动争议预防协商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全面提高争议预防协商能力,充分发挥预防协商机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劳动争议预防协商机制建设通知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调解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有效促进三方联动,形成化解争议合力,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工商业联合会、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共同研究决定,建立烟台市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工作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管辖的通知
现将《烟台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