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有效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按照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和《山东省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中发〔2023〕15号),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抓好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通知》(发改投资〔2023〕100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201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烟台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政务服务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站在新起点、开创新局面,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提升“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支持“高效办成一件事”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4〕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服务企业体系,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通过搭建一个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综合平台,建立“基金帮扶”“府院联动”“政策落实”三项机制,着力构建“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数据支撑”的网上虚拟孵化器,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更好更大范围地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为了加强直管公房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保障直管公房所有权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146号),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有力人才保障,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为推动我市城市住宅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烟台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烟台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制定如下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烟发〔2023〕8号),推动质量强市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制定本行动方案。
根据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部署,我市开展了新一轮城区土地级别调整和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更新成果已经省自然资源厅验收通过,现予公布实施。
为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维护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业(以下简称海洋生物医药产业)作为海洋新兴产业,是助力“健康中国”“海洋强国”建设的重要内容。为贯彻省委、省政府“海洋强省”战略和市委、市政府“海洋强市”战略,明确新时期全市海洋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思路和战略定位,大力发展海洋生物医药产业,打造国内一流的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基地,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3年至2027年。
为贯彻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巩固提升“公交都市”创建成果,进一步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品质,根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字〔2022〕110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提高政府保障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我市石油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石油天然气可靠供应,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正确、高效、有序地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应对效率,最大程度减少停电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维护烟台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鲁政办发〔2022〕11号),有效减少、控制残疾发生、发展,保障残疾人康复权利,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和城市建设,推动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规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管理,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增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妥善处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降低财产损失,维护我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要求,深入实施“镇街工作法”,全面提升我市数据镇街建设水平,加快推进基层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和治理方式现代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母亲河”与沿河区域人民世代繁衍生息紧密相关,是对所在流域生态系统演变、经济社会发展格局构建、文化传承和民族象征等起到重大作用的河流。为进一步补齐我市县域“母亲河”防洪薄弱短板、恢复和改善水生态环境、推动治理与产业发展有机融合、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烟台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烟政字〔2022〕81号),制定本行动方案。
为更好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烟台冲刺万亿城市,根据国家、省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最新要求部署,对标北京等外地经验做法,现提出以下四方面二十条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