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以来,我市实行了免费孕妇血清学筛查,在减少出生缺陷儿出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更好满足广大群众对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需求,推动出生缺陷二级预防措施目标人群全覆盖,现将产前筛查与诊断优惠政策调整完善如下。
《烟台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现将《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为了加强停车管理工作,规范停车秩序,促进城市交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稳健运行,现就规范我市异地转移接续、提取,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将康复辅助器具产业打造成为引导激发新消费、培育壮大新动能、加快发展新经济的新增长点,更好地满足全市老年人、残疾人和伤病人等特殊群体多层次、多样化的康复辅助器具消费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60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6〕60号文件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7〕23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农业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及田园综合体建设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8〕15号),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意见。
《烟台市2018年度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烟台市直管公房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按照《国务院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意见》(国发〔2015〕3号)、《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地方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通知》(财预〔2015〕3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5〕3号文件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意见》(鲁政发〔2015〕15号)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烟台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烟台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和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鲁厅字〔2018〕31号)、省编办省政府法制办《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组建市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意见》(鲁编办〔2018〕164号)和省编办省法制办《关于批复<烟台市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组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改革方案>的函》(鲁编办函〔2018〕60号),现就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组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组织实施工作制定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的通知》(鲁政发〔2018〕7号)等文件精神,构建现代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体系,培养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服务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转型升级,经市政府同意,提出意见。
《烟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因工作需要,市政府确定将烟台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调整为烟台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并建立烟台市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联席会议。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调解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有效促进三方联动,形成化解争议合力,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工商业联合会、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共同研究决定,建立烟台市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工作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