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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烟台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防空地下室审批的意见

    为持续深入开展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增强政务服务便捷度和企业群众获得感,按照《山东省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若干措施》部署要求,根据《山东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防空地下室审批的意见》(鲁国动办字〔2023〕25号》),现就进一步优化防空地下室审批,助推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质增效,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 烟台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烟国动办字〔2023〕47号
    • 2023-09-06 14:51:10
  • 烟台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烟台市人防工程建设从业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的相关要求,构建我市人防工程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市场体系,进一步推进人防“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

    • 烟台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 烟国动办字〔2023〕12号
    • 2023-02-20 09:47:50
  • 烟台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烟台市防空地下室制式标牌的通知

    为方便人民群众对防空地下室的识别,了解人民防空知识,便于战时迅速就近疏散掩蔽,根据《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制式标牌的通知》(鲁防发〔2022〕5号)和烟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悬挂人防工程制式标牌的通知及其补充细则》(烟防办字〔2017〕50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防空地下室制式标牌工作有关事项

    • 烟台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 烟国动办字〔2023〕8号
    • 2023-02-20 08:50:52
  • 烟台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卡实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安装质量责任严禁擅自变更生产主体的通知

    为进一步强化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安装质量,根据《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鲁防发〔2018〕9号)等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烟台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 烟国动办字〔2023〕6号
    • 2023-02-09 11: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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