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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0042603877/2021-45741 主题分类: 卫生_体育,医药管理
成文日期: 2021-07-01 发布日期: 2021-07-01
发文机关: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2026-07-31 有效
关键词: 烟台市 特色 中医药 发展 统一登记号: YTCR-2021-0020003
标题: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烟政办发〔2021〕6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措施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1〕3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发〔2020〕15号)及全省中医药大会精神,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更好地发挥中医药特色和比较优势,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一)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市、县两级中医医院改扩建工程,扩容优质中医资源,着重加强优势病种特色鲜明的中医药重点专科建设。到2025年,争创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1个,创建省级中医专科联盟牵头专科1—2个、成员专科30个,建设市级中医药重点专科30个,县级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100%。完善中医医院传染病防治基础设施,加强感染科、肺病科、发热门诊、可转换传染病区、可转换重症监护室等建设。推进莱州市中医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五个全科化”工程。(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管委分别负责)

(二)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建设成果,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落实中医类毕业生和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优惠政策。依托现有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基地,每个区市遴选1所培训基地,集中开展中医适宜技术培训。依托市中医医院中医护理技术培训基地和烟台护校省级中医护理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线上平台培训、线下基地培训相互补充,全力推进中医护理特色技术培训全覆盖。到2022年,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及9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市政府、管委分别负责)

(三)加强公立中医医院“智慧中药房”建设。推广市中医医院智慧中药房平台建设经验,利用“互联网+”技术,在全市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推广建设“智慧中药房”服务平台,串联问诊、开方、售药、代煎、配送等各个环节,健全完善诊疗、取药和配送等就诊取药流程,为百姓提供安全便捷的中医药服务。年内,全市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全部实现中药调剂、复核、煎煮、包装、配送等一体化服务。(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四)加强中医预防和康复能力建设。加强治未病和康复能力建设,到2022年,每所公立中医医院打造1个在区域内有广泛影响的治未病中心,在适宜人群中推广20个以上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中医咨询评估、干预调理、随访管理等治未病服务,建设以中医服务为主的康复特色科室,推广中医康复技术。发挥市、县两级儿童青少年近视小儿推拿防控基地的作用,联合教育部门开展小儿推拿外治疗法防治儿童青少年近视公益培训讲座,推广艾灸等养生保健技术和太极拳、八段锦等传统养生功法,实现中医药预防保健的创造性转化。(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分别负责)

二、完善中西医结合制度

(五)创新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在综合医院、传染病医院、专科医院等推广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综合医院中医科病床数占比不低于5%,强化临床科室中医医师配备,打造中西医结合团队,开展中西医联合诊疗,“宜中则中、宜西则西”,逐步建立中西医多学科诊疗体系。鼓励科室间、院间和医联(共)体内部开展中西医协作。将中西医结合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对医院临床医师开展中医药专业知识轮训,使其具备本科室专业领域的常规中医诊疗能力。“十四五”末,各公立中医医疗机构“西学中”人员占比达到90%以上。(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六)健全中西医协同疫病防治机制。中医药系统人员第一时间全面参与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医药防治举措全面融入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建立市级中医药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疫病防治骨干人才库,建设市级中医疫病防治和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强化重大传染病防控理论技术方法和相关现代医学技术培训。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西医协作机制。探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中医药疫病防治科室和专家队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分别负责)

(七)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水平。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传染病、慢性病等中西医联合攻关。立足国家级、省级重点专科专病,结合国家规范诊疗方案,注重运用现代医学研究成果和现代科学技术,丰富中医药诊疗手段,多学科联合诊治,打造经典规范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每个省级以上重点专科专病归纳整理1—3个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三、夯实中医药人才基础

(八)加强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坚持中医药继承与创新,发挥名老中医药专家资源优势,整理、传承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观点和临床经验,培养中医药优秀传承人才,夯实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自2021年起,3年内创建市级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30个。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创建成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的,市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专项补助。(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分别负责)

(九)加强中医药人才评价和激励。建立中医药优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在卫生系列职称评审、高层次中医药人才推荐选拔等工作中,将中医药学才能、医德医风作为中医药人才主要评价标准,将会看病、看好病作为中医医师的主要评价内容。对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特聘办法》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单位暂无相应岗位空缺的,可申请特设岗位予以聘用。在市级高层次人才评选中,向中医药人才倾斜。(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分别负责)

四、实施中医药提质增效工程

(十)开展县域医共体共享中药库试点。将以蓬莱中医医院为牵头单位的中医医共体作为试点,探索县域中医医共体共享中药库模式。将蓬莱中医医院条件优越、设备先进、智能化程度高的中药库、中药房、煎药室与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享,搭建共享信息平台,开展远程区域性药师审方、处方流转、智能煎药、配送上门、医保结算等一体化服务,最大程度减少资源浪费,降低乡镇卫生院中药损耗,提高中药合理使用率,让老百姓不出远门就能享受到优质高效的中医药服务。鼓励其他符合条件的中医医共体参与试点。(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分别负责)

(十一)实施中医药产学研医政联合攻关工程。支持中医医院与中医药创新企业、科研检验机构、高等院校加强协作,共享资源,促进优秀研究成果投入市场应用。支持荣昌制药与市中医医院、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等深度合作,创建中药制剂技术研发平台与小分子药物研发平台。支持祥隆医药研究院成立中医药研究院,加强与各中医医院、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合作,5年内研发医院制剂100种以上。推动烟台市与滨州医学院共建康复产业研究院;与中科院上海药物所共建环渤海药物高等研究院。支持山东中医药大学来烟设立研究机构,提升烟台中医药重点专科建设水平。(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分别负责)

(十二)实施道地中药材提升工程。鼓励发展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和联合社。加强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和生产基地建设,重点发展金银花、丹参、莱胡参、杜仲、黄芪等中药材。到2022年,全市建设3处种子种苗繁育基地、5处规范化种植示范基地。支持当地政府与中医药企业合作,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和产业化发展,打造胶东地区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化和产品信息可追溯的现代中药材物流基地。各区市要大力支持中药材种植,将中药材种植纳入乡村产业振兴重点工作,制定扶持政策,促进中药材种植基地健康发展。推广海洋中药养殖技术,提供更多海洋中药产品,促进海洋中药特色化发展。引导医疗机构、中医药企业采购有质量保证、可溯源的中药材。(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各区市政府、管委分别负责)

本规定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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