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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0042601415/2021-44165 成文日期: 2021-07-02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文字解读丨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措施

日期:2021-07-02      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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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目的和依据

2019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对中医药事业改革发展作出全面部署。2021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推动中医药有特色、高质量地发展。2020年11月我省制定了《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坚持突出体制机制创新、中西医协同发展、中医中药并重、事业产业并重,促进全省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烟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为推动我市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2020年12月中共烟台市委 烟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为了进一步分解任务、细化措施,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措施》。

二、重要举措

《若干措施》共分四个部分,提出12条具体举措:

(一)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提出4条核心举措:

一是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市、县两级中医医院改扩建工程,着重加强优势病种特色鲜明的中医药重点专科建设。到2025年,争创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1个,创建省级中医专科联盟牵头专科1-2个、成员专科30个,建设市级中医药重点专科30个,所有县级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100%。

二是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建设成果,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集中开展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全力推进中医护理特色技术培训全覆盖。到2022年,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90%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三是加强公立中医医院“智慧中药房”建设。推广市中医医院智慧中药房平台建设经验,年内,全市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全部实现中药调剂、复核、煎煮、包装、配送等一体化服务。

四是加强中医预防和康复能力建设。加强治未病和康复能力建设,到2022年,每所公立中医医院打造1个在区域内有广泛影响的治未病中心。推广中医康复技术。推广小儿推拿外治疗法防治儿童青少年近视和太极拳、八段锦等传统养生功法,实现中医药预防保健的创造性转化。

(二)完善中西医结合制度。

提出3条核心举措:

一是创新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在综合医院、传染病医院、专科医院等推广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打造中西医结合团队,开展中西医联合诊疗,逐步建立中西医多学科诊疗体系。将中西医结合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 “十四五”末,各公立中医医疗机构“西学中”人员占比达到90%以上。

二是健全中西医协同疫病防治机制。中医药防治举措全面融入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建设市级中医疫病防治和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西医协作机制。

三是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水平。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传染病、慢性病等中西医联合攻关。立足国家级、省级重点专科专病,多学科联合诊治,形成经典规范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每个省级以上重点专科专病归纳整理1-3个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

(三)夯实中医药人才基础

提出2条核心举措:

一是加强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坚持中医药继承与创新,整理、传承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观点和临床经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创建成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的,市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专项补助。

二是加强中医药人才评价和激励。建立中医药优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将中医药学才能、医德医风作为中医药人才主要评价标准,将会看病、看好病作为中医医师的主要评价内容。在市级高层次人才评选中,向中医药人才倾斜。

(四)实施中医药提质增效工程

提出3条核心举措:

一是开展县域医共体共享中药库试点。在以蓬莱中医医院为牵头单位的中医医共体进行试点,探索县域中医医共体共享中药库模式。搭建共享信息平台,开展远程区域性药师审方、处方流转、智能煎药、配送上门、医保结算等一体化服务。鼓励其他符合条件的中医医共体参与试点。

二是实施中医药产学研医政联合攻关工程。支持荣昌制药与市中医医院、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烟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等深度合作,创建中药制剂技术研发平台与小分子药物研发平台。支持祥隆医药研究院成立中医药研究院,加强与各中医医院、烟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合作,五年内研发100种医院制剂。推动烟台市与滨州医学院共建康复产业研究院。推动烟台市与中科院上海药物所共建环渤海药物高等研究院。

三是实施道地中药材提升工程。重点发展金银花、丹参、莱胡参、杜仲、黄芪等中药材。到2022年,全市建设3处种子种苗繁育基地、5处规范化种植示范基地,鼓励发展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和联合社。各区市要大力支持中药材种植,将中药材种植纳入乡村产业振兴重点工作,制定扶持政策,促进中药材种植基地健康发展。引导医疗机构、中医药企业采购有质量保证、可溯源的中药材。


文件解读联系人:桑科长,联系电话:6244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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