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烟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烟政发〔2026〕4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烟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市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审查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纲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系统总结“十四五”时期发展成就,全面阐述“十五五”时期发展战略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要举措,是政府履行职责和引导市场主体行为的重要依据,是全市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
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坚定扛牢“走在前、挑大梁、作贡献”使命担当,深入学习、准确把握《纲要》精神,紧密结合本区域、本部门实际,细化分解任务,确保《纲要》顺利实施,为全面建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崭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烟台市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6日
(本文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