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福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其他
公立
所在地
福山区
主管部门
烟台市福山区卫生健康局
机构类型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电话
0535-2955803
详细地址
烟台市福山区永达街966号

公共服务职能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疫苗使用管理等工作;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危害组织实施等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督检查与信息收集、报告;负责检验检测;疫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检测、报告;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组织开展卫生防病工作指导,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培训、考核、评价;卫生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开展,卫生防病知识普及;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及职业卫生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和涉及公共卫生相关场所卫生学评价;社会性卫生事件及重大疫情调查处理,救灾防病等;实施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规范;监督检查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依法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和中医服务等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实施卫生计生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检,查处违法行为;承担辖区内监督信息录入、汇总、核实、分析、上报工作;受理、查处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完成区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历史沿革

福山区卫生防疫站始建于1956年3月,原名“福山县卫生防疫站”,1983年改为“福山区卫生防疫站”隶属于区卫生局,1995年12月区编委(1995)13号文件公布为正科级单位。区防疫站原址在西关村北、双胞壕东沿,区府街西首,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有2座平房,1座西厢二层小楼,房屋建设面积共480平方米;1987年防疫大楼建成,1988年8月迁入,大楼地址位于福山区永安街32号,占地5.4亩,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福山区卫生防疫站曾先后在全国、省、市级刊物上发表论文,多次受到省卫生厅、市政府、市卫生局、市卫生局防疫站和区政府的表彰奖励。

2023年4月,烟台市福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正式迁址,新地址位于福山区永达街966号,毗邻福山区妇幼保健院新址,中心地上建筑面积4168平方米,资产总计6522.9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819.80万元;编制86人,实有83人,专业技术人员79人,其中高级职称12人,中级职称24人;通过省计量、省职业健康检查资质、放射卫生检测等资质认证;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现为省级卫生应急、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示范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承接2011—2015年中国减盐防控高血压项目。


诊疗项目


科室部门概况

(一)行政科室

1.  办公室 电话:0535-2955805

办公室(挂党建办公室牌子):负责编制中心工作规划、方案,承担中心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重要综合性文稿的起草、拟定和审核工作;协助中心领导组织、管理、处理和督办各项事务;负责中心行政会议组织及重大活动、对外联系协调、接待事务等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中心公文管理、重要材料审核、机要保密、个人专技档案、文印与档案管理;负责中心工作信息的审核与编发、年鉴史志等编辑出版工作;负责中心公务用车调度、车辆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反恐和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中心办公大楼的卫生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中心院容院貌建设、绿化美化及爱国卫生工作,消防、水、电、暖、电梯、通讯设备等各类设施的管理和定期维护、维修及保养工作;负责中心办公用品、劳保用品采购供应。负责中心机房服务器及网络设备的运维管理工作。

2.  财务科 电话:0535-2955818

负责中心财务综合管理;负责中心财务管理制度的制订、执行与监督检查;负责中心财务预决算管理,定期编制预算、决算;负责物资采购、三公经费、会议培训、差旅等各类经费的审核管理;负责中心各类会计报表、财务分析、用款计划、收支核对、档案等管理;负责职工薪酬福利、社会保障、各类税金等管理;负责卫生健康基础建设项目、重大经济活动及国有资产的财务管理。负责中心固定资产明细账目及流动物资账目的记录汇总;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及中心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实验室消耗材料、试剂等的组织验收及结算工作,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物资、器械药品的结算工作;协同本单位专业设备采购招标信息的发布和参与招标。负责日常经费收支、专项资金、经济责任、基本建设、招标采购等审计监督。

(二)业务科室

1.  质量管理科  电话:0535-2955811

负责协助质量负责人组织编写、修订《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管理体系文件;负责发放、控制、回收中心的受控文件;协助质量负责人组织开展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工作并编写内部审核报告;协助中心主任开展管理评审工作并编写管理评审报告;负责样品受理、检测报告编制和发放工作;负责仪器设备管理工作;负责委托检测的组织实施负责客户进入检测区域的批准;负责检测分包的归口管理;负责实验室间质控、比对、能力验证的组织实施;负责制定质量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  公共卫生应急处置科  电话:0535-2955806

牵头承担不明原因疾病调查处置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拟定、组织、协调与实施;负责中心卫生应急队伍管理工作;负责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数据、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疫情预警预测,风险评估;负责组织开展公共卫生舆情监测工作;做好本单位应急物资的储备和应急所需物资的申报、采购计划;组织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技术培训、演练,组织开展应急知识教育。指导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街卫生院开展传染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置。

3.  传染病防制科  电话:0535-2955806

拟定业务范围内相关传染病的预防控制的业务计划、方案,并组织辖区内相关单位实施、评价;负责业务范围内相关传染病常规监测工作;负责业务范围内相关传染病暴发和重大疫情、灾区疫情的现场调查和处置;负责业务范围内传染病预防与控制的综合管理;负责相关传染病的科研培训、技术指导和合作交流等;负责不明原因疾病的调查和处置工作等;指导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街卫生院开展传染病防控类别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4.  结核病防制科  电话:0535-2955807

根据市级结核病防治规划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协助制定本地(市)结核病防治规划和技术规范,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半年、年终或阶段性任务结束时做好工作总结;承担对全区结核病病人及感染者的规范管理(DOTS管理);负责对全区基层结核病防制工作人员进行防制知识培训;开展志愿者招募及培训工作;加强学校结核病防制宣传培训工作,构建无结核校园;面向各类人群开展结核病防制核心知识宣传及健康教育活动。

5.  免疫预防科  电话:0535-2955820

负责组织实施上级制定的免疫规划、策略和技术规范;负责制订和实施预防接种年度工作计划,并对计划的落实情况,定期检查、督导和反馈;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及其有关规定,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对指定的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的资质进行认定,并提供技术指导;负责指导辖区各类预防接种门诊(点)的建设;负责提出免疫规划疫苗使用、分配计划,做好非免疫规划疫苗购买计划,并负责采购、保管和配送;负责建立健全疫苗领发登记,做好疫苗安全管理、疫苗质量及效果监测评价与技术咨询等工作;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冷链设备和接种器材更新、补充计划,指导乡镇、村级做好冷链设备管理和温度监测工作;根据上级的要求,指导实施预防接种工作,保证预防接种注射安全;开展接种率常规报告,评价预防接种工作实施质量;承担收集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承担定期向上级报告预防接种工作实施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组织开展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疫情报告、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疫情处理;协助省级或市级开展免疫成功率和人群免疫水平监测工作;开展常规接种率报告;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调查和处理,参与其他与预防接种活动相关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辖区预防接种的健康宣教工作;承担辖区预防接种服务、疫苗和冷链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任务,提高预防接种工作人员整体素质;负责对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做好冷链设备的监测和维护保养;承担全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小组的日常工作。

6.  艾滋病防制科  电话:0535-2955813

制定全区艾滋病、丙型肝炎防制工作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和评价;开展艾滋病、丙型肝炎的监测检测,艾滋病的随访管理、咨询服务、抗病毒治疗转介、行为干预等工作;负责全区艾滋病疫情报告管理;承担全区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的规范管理;负责全区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疫情报告系统的建设和管理。

7.  皮肤病(性病)防制科  电话:0535-2955813

负责制定全区麻风病、性病防制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辖区麻风病、性病防制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任务;承担辖区麻风病、性病疫情监测及疫情分析工作;负责辖区治愈存活麻风病人的随访、康复指导等管理工作;布置并完成全区麻风病人密切接触者检查、监测和预防服药工作;督促辖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完成麻风病症状监测与转诊工作;组织开展全区麻风病、性病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8.  健康教育科  电话:0535-2955808

负责结合中心疾控工作任务,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经常性、应急性健康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城市社区、农村、医院、学校等不同人群的健康教育;承担基层健康教育业务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负责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保持经常性联系,及时宣传报道卫生保健知识和疾控工作动态;配合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开展宣传活动。

9.  慢性非传染病防制科  电话:0535-2955812

拟定全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评价;负责全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监测和伤害监测,负责全区慢病防治、指导、健康促进工作;负责全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技术培训、业务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开展全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各项综合防治项目;负责组织开展辖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健康宣教工作。

10.  地方病(寄生虫病)防制科  电话:0535-2955806

负责拟定全区碘缺乏病、地氟病等相关地方病防治规划、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地方病流行病学调查研究和预防控制工作;负责推动国家级和省级在我市地方病防治工作的项目执行;负责全区地方病预防控制的综合管理,进行技术指导、工作督查、业务培训、宣传教育、调查研究及对策建议;负责拟定全区寄生虫病防治规划、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寄生虫病预防控制工作;负责对全区寄生虫预防控制的综合管理,进行技术指导、工作督查、业务培训、宣传教育、调查处置工作。

11.  职业卫生与放射防护科  电话:0535-2955816

负责参与拟定全区职业卫生与放射防护工作技术方案,为当地政府制定预防控制对策提供依据和技术支持;负责放射防护的技术指导;参与医用辐射突发事件医学应急工作;按照工作计划要求,完成现场检测仪器设备的检定、维护保养、期间核查、检测项目内部质量控制工作。

12.  消毒与病媒生物防制科  电话:0535-2955817

拟定消毒与病媒生物防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医疗卫生机构院内感染与消毒质量检测;负责公共场所的预防性消毒质量监测等;开展本地区病媒生物种群密度与消长调查和效果评估;负责消毒与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开展对疫源地和灾区病媒生物的预防控制、消毒处置的技术指导工作。

13.  公共卫生监测与评价科  电话:0535-2955817

负责环境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组织开展与环境相关疾病的监测与评价。

14.  食品营养科  电话:0535-2955815

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食源性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等。

15.  学校卫生科  电话:0535-2955815

负责学校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组织开展学生常见疾病的监测与评价;指导医疗机构做好全区中小学在校学生的健康体检和体检数据录入工作等。

16.  检验科  电话:0535-2955809 ; 0535-2955810

开展饮用水、食品、公共场所、工作场所、消毒与杀菌及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等物理、化学因子、病原微生物的检验检测工作。受委托开展疾病和传染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相关技术服务。

17.  监督执法一科  电话:0535-2955826

负责福山区内的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及量化分级管理、执法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福山区内的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从事生产或者供应活动以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消毒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消毒产品监督抽检、执法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理工作;负责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机构的卫生监督工作。

18.  监督执法二科  电话:0535-2955831

负责对学校、托幼机构卫生管理、传染病防控制度、消毒工作落实情况、健康教育工作、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健康档案管理情况、饮用水管理情况以及其他学校卫生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19.  监督执法三科  电话:0535-2955822

负责承担医疗卫生、放射诊疗、血液安全、计划生育等监督工作,组织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处理相关群众投诉。

20.  监督执法四科  电话:0535-2955829

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卫生相关制度、培训、计划、预案、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日常监测情况、健康查体、职业病防护设备的使用情况以及其他职业卫生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21.  法制稽查科  电话:0535-2955830

依据《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在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主管下开展监督稽查工作;负责辖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计生监督协管项目的技术指导、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项目考核:负责国家卫生计生监督信息平台、山东省卫生计生监督综合管理平台的系统管理;组织开展卫生监督员执法技能的培训和考核工作;参与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



设备人员概况

中心实验室拥有实时荧光定量PCR仪、气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等A类设备79台(套),高效液相色谱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等B类设备288台(套),其他检测设备21台(套),共计388台(套)。

中心事业编制86人,实有83人,专业技术人员79人,其中高级职称12人,中级职称2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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