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1415/2026-85593 成文日期: 2026-05-25
发布机构: 组配分类: 社会建设

第145576号:关于“系统性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有效提升烟台市人口出生率”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6-05-25      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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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晓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系统性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有效提升烟台市人口出生率”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人口发展现状

我市人口发展形势与全国、全省趋势总体一致,出生人口方面,自2016年峰值后持续下行且降幅较大,年轻家庭普遍存在“不敢生、生不起、养不好”顾虑。人口老龄化方面,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从2020年的25.68%攀升至2024年的33.89%,已进入超老龄化社会。人口自然增长动力弱化、劳动年龄人口收缩,对城市的发展活力、创新动力与社会保障体系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形成现实压力。

二、工作成效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2023年出台《烟台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生育支持体系从“有”向“优”加快升级。

(一)财政投入持续加码。每年安排1100余万元用于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1500余万元用于农村妇女“两癌”筛查与14周岁女童免费HPV疫苗接种;对普惠托育机构二孩、三孩婴幼儿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0元、400元保育费补助。2025年为全市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11万人发放育儿补贴3.5亿元,发放进度居全省前列。

(二)托育服务提质扩容。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有关政策要求,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出台一系列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推进托幼一体化,支持社区嵌入式托育、用人单位办托、医育结合等多种形式发展。2025年底全市各类托育机构464家,可提供托位3.23万个,缓解照护压力。

(三)母婴安全提质固本。推进“两癌”综合防治加强早孕关爱服务,强化提升两癌防治服务能力,2025年完成筛查16.85万人。指导全市36家孕产期保健、终止妊娠服务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建设早孕关爱门诊,提供全流程服务,全年服务4.6万余人次,有效促进母婴安全。保障儿科医疗服务,聚焦人员、床位、药物关键要素,强化医护调配与弹性排班,组织儿科诊疗相关医院落实全院“一张床”要求,强化儿科床位拓展,储备可转换儿科床位,常态化监测药品储备,保障诊疗供给。夯实分级诊疗体系,公布53家儿科医疗机构信息引导就近就医,缓解就医扎堆。加强科普宣教,提高就诊效率。强化多学科协作与院内统筹,优化就诊流程与便民服务,增开诊室病区,全力满足儿童诊疗需求。

(四)医疗保障全面提标。2024年起将辅助生殖、分娩镇痛纳入医保,年最高支付1.5万元;居民生育补助按孩次分别为1000元、1500元、3000元;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医疗费报销比例由50%提至100%;推行“新生儿落地即参保”,生育津贴实现“免申即享”。

(五)税费与住房政策倾斜。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租房提取额度上浮。2026年实施多孩家庭定向购房优惠券政策,(二孩家庭可申请1张优惠券,三孩及以上家庭可申请2张优惠券),可与“以旧换新”补贴叠加,单套最高优惠8万元。

(六)就业权益坚实保障。健全“事前预防、事中调解、事后援助”全链条维权体系,普及妇女权益保障、劳动保护等法律知识,提升女性维权能力。强化行政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女职工孕产期、哺乳期特殊待遇。畅通12333等举报渠道,开通维权绿色通道,开展联合执法与专项监察,严查性别歧视、侵害女职工权益行为,以刚性监管筑牢就业权益防线。积极推动用人单位通过集体协商,将生育期女职工劳动保护、生育保险权益、休息休假、孕妇休息室和哺乳室建设等内容纳入专项集体合同条款,从源头上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合法权益。

(七)婚育文化日益浓厚。积极开展生育友好宣传,加强新型婚育文化建设,烟台市和蓬莱区分别创建为首批国家级、省级新型婚育文化建设项目试点单位。全面推进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在元旦、劳动节等传统节日提供预约登记服务,2025年办理登记6.3万余对,同比增长53%。深化婚俗改革与家庭支持,举办特色婚俗活动80余次,组织集体颁证、集体婚礼等主题活动60余次。完善24个婚姻家庭辅导室建设,配备专业辅导人员69名,全年提供婚姻家庭辅导1.5万对,成功劝和冲动型离婚1200余对。举办“婚前第一课”婚姻家庭辅导手册发布暨七夕“为爱打卡”活动,邀请金婚、银婚夫妻分享经验。引导新婚夫妇树立正确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持续深化“幸福护航”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为13个区市辅导中心争取经费,保障志愿者工作,开展多场专业培训,提升队伍服务能力。打造“爱在山海 遇见幸福”青年联谊品牌,四年来举办活动571场、5.6万人次参与。

(八)职工友好场景拓展。推进“工会妈妈小屋”建设,明确“六有”建设标准,在推动用人单位应建尽建的同时,重点向公共场所延伸。目前全市已建成投用“工会妈妈小屋”240余家。优化托管服务,开展“工助未来”职工子女托管工作,制定管理办法,明确公益性、安全性原则,鼓励引导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举办福利性托管班。开办“工助未来·新华书香”全市职工子女寒暑假托管班,进一步延伸托管服务领域,助力解决职工子女“看护难”问题。深化女职工健康关爱服务,依托“工会妈妈小屋”、“向日葵”心理关爱服务站等阵地,推动用人单位“两癌”筛查,做好“向日葵”心理关爱等活动,将对女职工的“五期”关怀落到实处。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围绕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推动各项工作。积极做好党委政府参谋助手,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借鉴其他城市经验,在落实好现有政策的基础上,推动出台务实生育支持政策,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加强资金监督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生育友好宣传引导,推进婚俗改革,倡导健康婚育理念,缓解“恐婚恐育”心理。发展普惠托育,支持托幼一体化与多元模式,扩大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优化妇幼健康服务,完善筛、诊、治、康一体化服务体系,全面提升防治能力。维护女性合法权益,规范用工制度,持续优化女职工权益维护与服务阵地建设,积极推动用人单位落实生育支持责任,严查就业性别歧视,推行灵活休假与弹性工作。强化就业优先,完善服务体系,加大育儿父母就业支持。

感谢您对我市人口高质量发展和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关心与建言。我们将持续吸纳提案建议,持续完善政策体系,系统构建婚恋、生育、养育、教育、就业全周期支持网络,全力破解低生育、老龄化困局,促进我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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