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599924/2026-90373 成文日期: 2026-08-18
发布机构: 组配分类: 社会建设

第145759号:关于"恢复我市省市级创新平台财政奖励并推行线上阳光评审"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6-08-18      来源: 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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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十次会议

145759号提案的答复


董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恢复我市省市级创新平台财政奖励并推行线上阳光评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发改委高度中试高能级创新平台创建工作,持续加大力度推动省级、市级的创新平台的建设工作,加快构建“国家-省-市”三级创新梯次建设体系。一方面积极推动企业与高校开展合作,形成企业与企业、企业与高校、高校与企业的高效产学研体系,加快建设企业与高校联合的产学研体系。另一方面加快推动企业建设独立自主的企业技术研发平台。紧盯国家和省级创新平台的申报争取工作,提前做好艾迪精密、荣昌生物等优质企业培育,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逐项指标细化讲解。同时,持续做优做强更类创新平台,按照企业规模、创新能力等建立后备库,实施“育苗工程”,指导16条重点产业链企业搭建创新平台,形成国家、省、市三级联动的创新平台梯次培育体系。2020年以来,先后培育出3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56家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56家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目前已经成为支撑全市发展的重要智力支撑。

下步,市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做好创新平台建设工作,积极推动创新平台建设的公共公开和专家评估机制。现将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是做好管理办法修订工作。目前,市发展改革委正在组织对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的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对申报要求等内容进行完善调整,并组织做好对社会各界的意见征求工作,持续提高创新平台申报的公开透明程度。

二是做好专家评审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公正公平合理的工作要求,按照创新平台相关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做好专家评审工作,严格落实双盲工作,坚决杜绝评审专家与企业间信息交流等情况。

三是做好评审意见反馈。市发展改革委完善意见反馈机制,待创新平台认定结束后,积极主动向各区市发改部门反馈相关评审意见,并指导企业做好后续申报办理工作。


                                                                 2026年4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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