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我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单位起草了《烟台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按照规范性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通过信函方式提出意见建议,请将材料邮寄至烟台市莱山区恒润路9号;通过电话方式提出意见建议,请拨打办公电话0535-6886557;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建议,请将材料发送至公务邮箱zhangyi0449@yt.shandong.cn。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6年11月13日。
一、总体定位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锚定“走在前、挑大梁、作贡献”目标要求。目标是到2030年,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健全、关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更加充分、无障碍环境更加友好包容、事业发展基础更加坚实,残疾人生活品质和发展能力实现新提升。文件设主要指标专栏(如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比例2025年、2030年均为100%,属预期性指标),[]内为5年累计数。
二、主要任务
(一)织密精准帮扶网络。巩固脱贫成果,加强防返贫动态监测和部门数据共享;按分层分类原则落实社会救助,对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重点群体倾斜兜底,严格落实两项补贴;拓展参保覆盖,落实医保、长护险参保资助和养老保险代缴,打通长护险与托养照料衔接;优化优待服务,落实免费乘坐公共交通、景区减免门票等;构建托养照料体系,盘活养老、长护险定点等机构资源,发挥“如康家园”作用,探索“老年父母+残疾子女”共同入住模式,残疾人口规模较大区市至少建成1处集中托养照料服务机构。
(二)健全全程康复链条。实施残疾预防六大行动,扩大家庭医生签约覆盖面;加强康复科建设和基层康复能力;提高残疾儿童康复质效,实行机构等级与救助资金挂钩,开展孤独症儿童全生命周期关爱行动;完善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推动“一站式”适配。专栏设置辅助器具进校园、康教融合(“十五五”期间具备康教融合服务能力的康复机构达10家以上)、智能化社区康复护理平台(市级2家以上)、精神残疾人关爱、孤独症儿童家庭支持等项目。
(三)拓宽就业创业通道。建立机关事业单位残疾人就业数据统计、公示及岗位预留机制;推广“企业按比例安置就业+如康家园集中就业”模式,支持灵活就业和“互联网+”新业态;提升职业技能培训水平;落实高校毕业生“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帮扶;查处就业歧视等违规行为。专栏明确市级编制50人及以上机关和编制67人及以上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并设置“互联网+”就业创业、盲人按摩提升、就业补助等项目。
(四)优化公共服务供给。落实学前至高中十五年免费教育,支持普通学校设残疾人教学班;开展文化进家庭进社区和“一县一品”活动,扶持非遗传承和文创产业,打造“品重烟台·有爱无碍”品牌;实施乐享健身行动,备战省第十三届残运会暨第二届特奥会。专栏设置特教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建设、特教学校标准化(市级建设一所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或设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部)、智慧无障碍校园、文化服务提质扩面、视听阅读无障碍等项目。
(五)强化权益法治保障。将残疾人法律法规宣传纳入“九五”普法;提供司法救助和无障碍诉讼服务,优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统筹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推广低地板低入口公共汽电车。专栏设置无障碍出行(交通枢纽设施全覆盖、“一键叫车”、无障碍停车位)、无障碍公共服务、无障碍信息服务(推广“齐鲁手语在线”)等项目,并提出推选第八次全省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
(六)激活数智助残引擎。将科技助残纳入全市科技发展大局,加强智能助行、助听、助视及服务机器人研发;推进人工智能与康复、就业、教育、托养照护融合,加强应用场景建设;健全残疾人基础信息库,规范服务“一件事”办理。专栏设置科技助残专项研究、应用场景建设、残疾人服务大模型建设等项目。
(七)凝聚社会助残合力。扶持助残社会组织成长,鼓励服务设施无偿或低价提供给公益性、普惠性机构;持续政府购买助残服务,引导市场主体参与;支持助残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
(八)筑牢残联基层基础。加强村(社区)残协建设;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规范“如康家园”常态化管理;将扶残助残纳入常住地基本公共服务,规范残疾人证核发管理,推行电子证照,开展第三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
三、保障措施
坚持党对残疾人事业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将残疾人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制定落实措施;保障经费,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市残联会同市政府残疾人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开展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重大事项按程序向市委、市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