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电 话 | 0535-6226152 | 传 真 | 0535-6216477 |
电子邮箱 | ytswljbgs@yt.shandong.cn |
办公地址 | 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10号 |
办公时间 | 工作日上午 8:30-12:00,工作日下午 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
主要职能 | (一)贯彻落实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方面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相关政策措施。负责文化、旅游、广播电视行业监管。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文物保护、广播电视事业和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等体制机制改革。 (三)组织推进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等重大工程。监督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活动,指导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基层文化设施、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四)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承担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相关工作,牵头拟订全市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胶东文化传承创新工程。负责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指导社会艺术培训工作。 (五)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管理全市文化和旅游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负责新旧动能转换文化创意产业和精品旅游产业统筹组织工作。制定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推广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动烟台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以及品牌体系建设。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七)管理全市广播电视业。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负责推进全市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配合做好广播电视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有关工作。指导全市广播电视宣传和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创作生产,把握正确的舆论、创作导向。负责对信息网络视听、公共视听载体播放广播电视节目进行监督管理。指导、监管全市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实施全市节目评价工作。负责全市广播电视统计工作。负责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安全播出的监管工作。负责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市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八)管理全市文物工作。审核、申报、管理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负责市内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风景名胜区、宗教设施的文物保护工作。研究处理文物保护重大问题,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意见,指导全市文物安全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社会流散文物、文物市场、文物出入境。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考古工作,审核、管理在烟台境内和水域进行的考古勘探和发掘项目,参与管理文物保护和相关项目建设经费,指导协调全市文物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利用、宣传等工作。 (九)指导、推进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发展,推进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拟订全市文化艺术、旅游、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科技信息化建设。 (十)指导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才发展规划,指导行业培训和职业能力建设工作。 (十一)拟订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大案要案、跨区域重大案件的查处和组织协调工作。 (十二)指导、管理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对外以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以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加强全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国际市场推广,推动烟台文化走出去。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政务服务工作。加强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加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水平,稳步提升烟台整体形象和文化软实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强政策引导和规划整合各类文化和旅游资源,健全现代文化和旅游产业体系,激发全社会文化创新活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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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 科室名称 | 办公室 | 办公电话 | 0535-6226152 |
科室职能 |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信访、值班、档案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组织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工作。统筹协调行业全市性重点工作;统筹协调行业意识形态工作。 |
科室名称 | 政策法规科 | 办公电话 | 0535-6246897 |
科室职能 | 负责或配合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开展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指导、监督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法治建设。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调研工作,研究拟订相关政策和标准规范。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
科室名称 | 人事科 | 办公电话 | 0535-6221522 |
科室职能 |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
科室名称 | 财务科 | 办公电话 | 0535-6221256 |
科室职能 | 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市级重点以及基层文化和旅游设施、广播电视重点工程设施建设。配合有关部门管理全市文化、旅游、文物、广播电视等专项经费。 |
科室名称 | 宣传科 | 办公电话 | 0535-6668185 |
科室职能 | 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年度宣传计划,负责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承担新闻发布、舆情管理工作。负责文化旅游网站、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的建设和宣传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年鉴、地方志编纂工作。 |
科室名称 | 艺术科 | 办公电话 | 0535-6221355 |
科室职能 | 拟订全市音乐、舞蹈、戏曲、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专业文艺院团发展,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鲜明地方特色的文艺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性艺术展演、展览等重大文艺活动。指导各类职业剧团、演艺剧场、公共美术馆的业务工作。 |
科室名称 | 公共服务科 | 办公电话 | 0535-6221230 |
科室职能 | 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群众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推动全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大数据建设、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利用公共文化阵地,促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传播。统筹协调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领域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相关管理工作。 |
科室名称 | 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 办公电话 | 0535-6674359 |
科室职能 | 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等工作。承办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负责市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工作。组织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
科室名称 | 科技教育科(挂数据信息管理科牌子) | 办公电话 | 0535-6246707 |
科室职能 | 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艺术、文物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发展规划,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智慧化。组织协调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监测全市文化和旅游经济运行,负责全市文化、旅游、文物、广播电视统计和产业考核与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文化、旅游、文物科研以及成果推广工作。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提升。负责文化和旅游创新奖励工作。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人才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院校共建和行业职业教育工作。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行业职业资格和网络视听从业人员管理工作。 |
科室名称 | 产业发展科 | 办公电话 | 0535-6699127 |
科室职能 | 拟订全市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文化、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协调、参与具有综合功能的重大文化、旅游项目的策划、审核和实施工作。指导全市文化、旅游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建设。承担新旧动能转换文化创意产业和精品旅游产业有关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各类旅游交通的衔接工作。承担市政府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工作。 |
科室名称 | 市场推广科(挂节庆会展科牌子) | 办公电话 | 0535-6253679 |
科室职能 | 拟订全市旅游市场推广开发战略、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烟台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以及品牌体系建设。负责文化创意产品和旅游产品市场营销,开拓旅游市场。组织协调大型旅游营销活动。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以及对港澳台交流推广活动。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对外以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以及宣传推广工作。承担政府、民间以及国际组织在文化和旅游领域交流合作相关事务。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节庆会展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文化和旅游节庆会展活动有关调研、策划、宣传推广。负责组织市级重点文化和旅游节庆会展活动。承担申办国际国内重大文化和旅游节庆会展活动有关工作 |
科室名称 | 资源开发科 | 办公电话 | 0535-6663840 |
科室职能 | 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指导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推进部门合作,发展全域旅游,指导全域旅游示范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指导推进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承担乡村旅游相关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商品创新以及开发体系建设,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发展旅游购物。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 |
科室名称 | 市场管理科(挂行政许可科牌子) | 办公电话 | 0535-6677405 |
科室职能 | 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负责假日旅游市场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旅行社、导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导游职业资格和等级认证。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大案要案、跨区域重大案件的查处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推进文化和旅游系统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
科室名称 | 文物科 | 办公电话 | 0535-6222793 |
科室职能 | 拟订全市博物馆、纪念馆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负责全市博物馆监督管理工作。管理全市可移动文物资源。按权限负责全市博物馆、纪念馆文物藏品的鉴定、交换、借展、修复、复制、拓印、预防性保护以及数字化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流散文物、文物市场、文物出入境,指导抢救、征集社会上珍贵流散文物。指导、检查全市博物馆文物安全工作。协调、指导全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文物资源调查工作。审核、申报和管理市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指导重大项目规划编制与实施工作。负责全市相关重大文物保护工程检查、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指导、协调全市世界文化遗产(含世界文化和自然混合遗产中的文化遗产部分)审核、申报和保护管理工作。按职责分工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历史建筑、传统村落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风景名胜区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全市文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管全市文物领域综合执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文物犯罪,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意见。 |
科室名称 | 革命文物科 | 办公电话 | 0535-6222793 |
科室职能 | 负责指导全市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利用工作。拟订全市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利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革命文物资源调查和公布工作。指导革命博物馆、纪念馆等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组织协调革命文物研究、展示和传播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全市革命文物安全工作。 |
科室名称 | 考古科 | 办公电话 | 0535-6221051 |
科室职能 | 协调、指导全市考古工作。协调、指导全市重大考古项目、调查和课题的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指导在烟台境内和水域进行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项目,组织开展相关考古项目的检查、验收、评估。指导出土文物工作,负责协调考古出土文物移交。组织实施全市古遗址、古墓葬保护管理利用工作。负责大遗址保护工作,负责考古遗址公园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基本建设和城乡建设中的考古和文物保护工作。协调、指导考古成果转化和考古知识普及工作。 |
科室名称 | 广播电视科 | 办公电话 | 0535-6647314 |
科室职能 | 负责全市广播电视宣传和播出的指导、监管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性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以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指导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生产。承担对市内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电视剧制作的初审、上报工作。指导、监管全市重大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的创作生产和播出。指导网络视听节目的发展和宣传,负责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影视节目内容和业务进行监管,承担节目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做好网络视听节目监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网络视听执法工作。承担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传送、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广播电视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组织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接收。拟订全市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管网的规划,推进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等传输覆盖体系建设。指导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工作。拟订广播电视有关安全制度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广播电视有线、无线传输设施和电台、电视台等重点单位安全保护工作。协调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和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并实施监督。 |
科室名称 | 安全监管科(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 | 办公电话 | 0535-6221030 |
科室职能 | 负责全市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和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制定文化、旅游、文物、广播电视安全管理制度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督促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指导直属单位做好安全稳定和综合治理等工作。 |
科室名称 | 机关党委(党建办公室) | 办公电话 | 0535-6270448 |
科室职能 |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等工作 |
下属单位 | 单位名称 | 烟台市博物馆(挂胶东革命纪念馆、烟台山文物管理服务中心、烟台市考古研究院牌子) | 办公电话 | 0535-6233390 |
单位职能 | 承担藏品保护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开展文物征集、鉴定、科技保护修复相关工作。承担馆藏文物展览、文创产品设计研发和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文物与博物馆学等相关专业领域学术研究。承担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有关工作。承担出土文物的修复、接收、保管和移交等工作。承担考古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开展公共考古活动。承担全市不可移动文物的调查研究、保护规划编制、业务指导、文物影响评估、数据库建设、安全巡查等技术性工作。承担全市文物保护“四有”工作。承担全市文物考古研究、学术交流、业务培训等工作。承担胶东革命纪念馆日常管理工作。承担胶东革命文物资料征集、史料研究、资料陈列等工作;面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开展党员党性教育等工作。承担烟台山整体文物修复、保护等工作。 |
单位名称 | 烟台市文化艺术中心(挂烟台市京剧院、烟台市吕剧院、烟台市歌舞剧院牌子) | 办公电话 | 0535-6225363 |
单位职能 | 承担音乐、舞蹈、戏剧、京剧、吕剧的创作与演出工作。开展社会公益性文化惠民演出活动。提供剧场及演出服务、舞台专业技术服务。承担艺术人才培养培训工作。 |
单位名称 | 烟台图书馆(挂烟台市古籍保护中心牌子) | 办公电话 | 0535-6885731 |
单位职能 | 承担全民阅读推广有关工作。负责采编与储藏图书文献资料,提供借阅咨询服务。承担全市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建设具体实施工作;开展全市公共图书馆业务培训工作。推进图书馆数字化建设工作,与国内外公共图书馆开展交流与合作。承担古籍和地方文献的保存、研究、利用工作。开展图书馆学与事业发展研究。 |
单位名称 | 烟台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 办公电话 | 0535-6244302 |
单位职能 | 受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文物局)委托,依法依规集中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等文化市场领域行政执法职责。承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市级的执法职责。负责组织查处跨县市区和具有全市影响的复杂案件。监督指导县市区文化市场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文化市场领域重大执法专项行动。受理职责范围内文化市场领域服务质量纠纷、投诉举报,对立案投诉组织调解。负责文化市场领域重大事故和应急事件处置中的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
单位名称 | 烟台市文化馆(挂烟台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烟台大剧院运营监督管理中心牌子) | 办公电话 | 0535-6218953 |
单位职能 | 组织开展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承担公益性艺术培训、文艺演出、展览讲座、艺术人才培养等工作。组织对外文化交流,承担文艺创作与理论研究工作。承担搜集整理、传承保护民间艺术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工作。承担推进全市文化馆总分馆体系建设具体实施工作,开展全市文化馆业务培训。根据授权,承担烟台大剧院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
单位名称 | 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中心 | 办公电话 | 0535-6632781 |
单位职能 | 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网络宣传推广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建设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推进烟台市旅游集散、咨询等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承担推进旅游交通服务设施建设等有关辅助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惠民产品策划推广工作。 |
单位名称 | 烟台美术博物馆(挂烟台画院牌子) | 办公电话 | 0535-6224973 |
单位职能 | 承担美术作品的征集、收藏、展览工作。开展美术创作、美术理论研究。组织举办美术交流、学术研讨活动,参加艺术展览、赛事等活动。承担美术教育、美术人才培养工作。承担孙日晓艺术馆日常管理和研究推广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