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职能汇总专栏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机构职能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构概况
     
    联系方式电    话0535-6719000     0535-6719001传    真0535-6719027
    办公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新苑路7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2:00,工作日下午 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主要职能(一)依法履行全市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地)、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测绘、不动产统一登记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执行国家和省关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制度规定,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区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区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落实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等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研究拟订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管理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开展自然资源形势分析,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含村庄规划)、专项规划。统筹编制分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城市重点区域规划。
    (七)负责建筑工程、交通工程、市政工程等建设工程项目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市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审查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市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交通、市政管线以及地下空间利用等工程建设规划审查管理有关工作。
    (八)牵头组织开展城市设计、城市更新工作,负责城市更新设计。
    (九)指导区市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相关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规划设计行业管理工作。
    (十)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并监督实施,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十一)负责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落实国家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十二)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全市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十三)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地质矿产勘查专项。监测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四)负责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和压覆矿产资源管理。依法进行矿业权管理。负责全市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以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五)负责全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市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拟订测绘成果汇交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地图管理,监督管理地图市场,管理地图编制工作,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管理并核准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
    (十六)推动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拟订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市级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以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的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十七)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预防、治理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监管相关工作。
    (十八)承担中央和省级部门对各设区的市政府落实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以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督察的组织协调工作,对重点问题进行督办落实。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负责规范自然资源市场秩序,对自然资源、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等活动进行监测和管理,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测绘违法案件。负责对各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监督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执法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科室名称办公室(挂数据信息管理科牌子)办公电话0535-6719000
    科室职能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建立数据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数据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定期开展数据信息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操作培训。动态维护本系统数据信息资源目录。负责组织、推动本系统数据信息资源对外开放、分析应用和数字化转型、业务流程再造等工作。
    科室名称综合科办公电话0535-6719000
    科室职能开展全市自然资源形势分析,组织研究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牵头编制全市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各项改革。承担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融合深度发展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自然资源重大课题调查研究,承担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系统内专业统计监测管理工作。拟订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国际合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管理工作。负责自然资源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牵头本系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科室名称人事科办公电话0535-6719138
    科室职能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指导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科室名称财务科办公电话0535-6891950
    科室职能拟订有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承担有关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和部门预决算、绩效评价管理等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并负责有关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科室名称政策法规科办公电话0535-6719020
    科室职能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牵头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测绘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全市依法行政、普法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网上民声和政务服务热线办理工作。
    科室名称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办公电话0535-6892290
    科室职能落实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全市自然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负责自然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管理相关工作。
    科室名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所有者权益科办公电话0535-6719002
    科室职能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有关政策和标准、规范、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开展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配合做好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的相关工作。承担报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事业单位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科室名称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办公电话0535-6719006
    科室职能拟订全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管理监督全市城乡建设用地供应。
    科室名称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办公电话0535-6719013
    科室职能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有关重大工程。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全市地质灾害预防、治理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组织指导全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本领域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科室名称耕地保护监督科办公电话0535-6719325
    科室职能拟订全市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承担全市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原(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科室名称地质勘查管理科办公电话0535-6910211
    科室职能管理全市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和战略研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实施工作。拟订全市地质勘查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地质勘查工作标准、规程。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地质矿产勘查专项。承担矿产资源勘查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全市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利用和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领域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科室名称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办公电话0535-6719005
    科室职能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全市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矿业权市场,调处探矿权和采矿权权属纠纷。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以及相关管理工作和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开采、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科室名称测绘和地理信息科办公电话0535-6719012
    科室职能负责编制全市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管理市级基础测绘和其他全市性重大测绘项目。建立和管理全市测绘基准、测绘系统。统筹全市遥感影像获取和利用,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卫星遥感和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拟订全市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全市测绘活动、质量。负责全市测绘信用体系建设与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管理相关工作。拟订全市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成果管理、地图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的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汇交和测绘项目登记。组织指导全市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和应急测绘保障工作,协调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开展全市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承担地图审核、国家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效能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本领域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科室名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办公电话0535-6719022
    科室职能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拟订全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耕地、林地、草原(地)、湿地等国土空间转用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拟订全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科室名称国土空间规划科办公电话0535-6718403
    科室职能组织拟订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标准和规范,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核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海岸带保护利用等涉及自然资源保护底线、开发上线的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市级重大专项规划。指导区市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工作,完善规划实施政策。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全市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
    科室名称城市规划科办公电话0535-6891964
    科室职能贯彻落实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负责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城市重点区域(园区)规划、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管理工作。指导编制市区分区规划。参与重大建设项目前期论证与选址工作,指导市区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工作。负责城乡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工作。
    科室名称建设工程管理科办公电话0535-6891926
    科室职能负责市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指导、方案评审与呈批工作。指导市区各类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和设计要求的拟定和调整工作。负责组织市区重点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建筑设计方案评审工作,负责市区重点项目规划事项的调度工作。指导市区建设工程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规划验线及竣工核实等规划业务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科室名称市政规划管理科办公电话0535-6892885
    科室职能贯彻落实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相关政策,负责市政交通类专项规划的编制、审核与呈批工作。负责市政工程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管理工作。负责规划信息管理工作。
    科室名称城市更新科办公电话0535-6890261
    科室职能牵头组织开展城市设计、城市更新工作,负责城市更新设计。组织拟订城市更新、城市设计等相关政策文件、标准和规范。负责统筹协调城市更新单元划定、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城市更新片区设计方案审定、城市更新重大项目的研究论证等相关更新工作。负责编制总体城市设计、区段城市设计、地块城市设计、专项城市设计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设计实施评估工作。指导区市开展城市更新、城市设计相关规划工作。
    科室名称村镇规划科办公电话0535-6891947
    科室职能制订村镇规划管理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以及村镇规划设计政策、标准和规范。负责村镇风貌规划设计的管理工作。指导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指导县(市)、镇规划和乡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指导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参与村镇规划工作执法和检查。
    科室名称执法监察科(挂信访工作办公室牌子)办公电话0535-6719057

    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监察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指导、监督区市行政执法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协调处置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重要信访事项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督查落实重要信访事项处理。牵头中央及省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督察协调联络工作,负责对重点问题进行督办落实。
    科室名称行政许可科办公电话0535-6236295

    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科室名称机关党委(党建办公室)办公电话0535-6891951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局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机关党委设立机关纪委,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纪检、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
    科室名称芝罘规划管理办公室办公电话0535-6632206

    参与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并负责辖区规划落地实施。负责或指导辖区区级国土空间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及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和城市更新、城市设计的组织编制、审查、报批(备案)以及规划设计方案报批、调整和实施等有关工作。负责辖区内建设项目规划条件的拟订工作。负责市区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设计条件的非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以及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建筑设计方案、城市更新方案、市政交通工程方案的审定及调整工作等。负责承办辖区内建设工程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核发。协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做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审查核发。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验线和竣工核实等工作。负责对建设项目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放到竣工规划核实为止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科室名称莱山规划管理办公室办公电话0535-6889170

    参与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并负责辖区规划落地实施。负责或指导辖区区级国土空间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及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和城市更新、城市设计的组织编制、审查、报批(备案)以及规划设计方案报批、调整和实施等有关工作。负责辖区内建设项目规划条件的拟订工作。负责市区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设计条件的非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以及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建筑设计方案、城市更新方案、市政交通工程方案的审定及调整工作等。负责承办辖区内建设工程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核发。协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做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审查核发。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验线和竣工核实等工作。负责对建设项目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放到竣工规划核实为止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科室名称福山规划管理办公室办公电话0535-6320201

    参与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并负责辖区规划落地实施。负责或指导辖区区级国土空间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及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和城市更新、城市设计的组织编制、审查、报批(备案)以及规划设计方案报批、调整和实施等有关工作。负责辖区内建设项目规划条件的拟订工作。负责市区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设计条件的非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以及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建筑设计方案、城市更新方案、市政交通工程方案的审定及调整工作等。负责承办辖区内建设工程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核发。协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做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审查核发。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验线和竣工核实等工作。负责对建设项目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放到竣工规划核实为止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科室名称牟平规划管理办公室办公电话0535-4324018

    参与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并负责辖区规划落地实施。负责或指导辖区区级国土空间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及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和城市更新、城市设计的组织编制、审查、报批(备案)以及规划设计方案报批、调整和实施等有关工作。负责辖区内建设项目规划条件的拟订工作。负责市区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设计条件的非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以及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建筑设计方案、城市更新方案、市政交通工程方案的审定及调整工作等。负责承办辖区内建设工程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核发。协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做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审查核发。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验线和竣工核实等工作。负责对建设项目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放到竣工规划核实为止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科室名称昆嵛山保护区规划管理办公室办公电话0535-4693515

    参与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并负责辖区规划落地实施。负责或指导辖区区级国土空间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及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和城市更新、城市设计的组织编制、审查、报批(备案)以及规划设计方案报批、调整和实施等有关工作。负责辖区内建设项目规划条件的拟订工作。负责市区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设计条件的非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以及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建筑设计方案、城市更新方案、市政交通工程方案的审定及调整工作等。负责承办辖区内建设工程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核发。协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做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审查核发。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验线和竣工核实等工作。负责对建设项目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放到竣工规划核实为止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下属单位单位名称烟台市土地储备和利用中心(挂烟台市矿产资源储备中心、烟台市地质环境监测站牌子)办公电话0535-6719032
    单位职能(一)研究提出市中心区年度土地储备、出让计划和储备资金使用计划;拟订市区年度土地出让计划;承担市中心区土地储备、出让以及储备地管护等工作;研究提出使用市中心区储备土地的意见;承担市中心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工作。                     
    (二)协助编制土地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辅助工作;承担全市土地利用现状图的编绘工作,依据年度土地利用现状、权属变化等情况,更新图件成果;承担国土空间规划信息数据库的技术支撑工作。                                       
    (三)承担全市城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承担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辅助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及成果的管理、利用等辅助工作;承担城镇和工矿区地籍调查;会同有关单位对城市土地进行等级评定;利用土化等科学手段,对农业用地进行分等定级。
    (四)承担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等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辅助工作;承担征用、收购、收回土地的前期开发整理的辅助工作。
    (五)承担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的辅助工作。
    (六)研究提出全市矿业权年度计划和矿产资源储备意见。
    (七)承担全市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和监测的技术支撑;承担地下水动态监测、评价工作;承担地热、矿泉水资源以及农业地质的调查、评价、监测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监测工作。  

    (八)承担全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论证的辅助工作;研究提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的对策建议。

    (九)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领域技术和服务支持职责。

    (十)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名称烟台市规划设计院(挂烟台市城市规划编研中心牌子)办公电话0535-6891702

    (一)开展长远发展战略研究,拟订城乡发展战略与年度城乡规划计划。
    (二)承担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点区域的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有关村镇规划及城市设计编制的技术支撑工作。
    (三)承担城乡发展过程中空间变化的研究工作。
    (四)承担重大规划和建筑项目的设计招标(竞赛、咨询)组织工作。
    (五)承担城乡规划编制和规划实施有关评估的辅助性工作。
    (六)承担有关地方性政策法规、技术标准的研究工作。
    (七)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名称烟台市城市规划展示馆(挂烟台自然博物馆、烟台市国土资源档案馆牌子) 办公电话0535-6762550

    (一)承担自然资源科普教育工作。承担自然科学、博物馆学的研究工作。
    (二)承担自然资源类展览,承担自然资源标本收集、鉴定、珍藏等工作。
    (三)承担城市起源发展演变历程、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以及城市设计等方面的展示工作。承办与城市形象展示、规划建设成就相关的展览。
    (四)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有关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提供档案咨询等工作。提供自然资源信息服务以及城市规划相关培训和咨询服务。
    (五)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名称烟台市地理信息中心办公电话0535-6891948

    (一)承担全市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量和其它重大项目测绘工作。
    (二)承担全市1:500地形图、1:1000地形图、1:2000正射影像图、市区电子地图等基础测绘资料、设施及成果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三)承担地籍测绘及市区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和“测验合一”涉及的测量工作。
    (四)承担全市大地测量控制系统和全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五)承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数据的采集、加工和统计工作,承担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基础数据管理工作。
    (六)承担有关测绘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对外服务工作。
    (七)协助做好规划项目容积率、交通影响分析、日照分析、建筑面积等有关指标数据复核工作。
    (八)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名称烟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电话0535-6710105

    (一)承办市本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技术性和辅助性工作。配合做好市区范围由中央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和省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技术性和辅助性工作。
    (二)承担市本级不动产登记的经办、跨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和重大不动产案件权属争议调处、不动产权籍调查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三)承担全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数据库、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协调各区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做好登记数据的汇交和共享工作。
    (四)承担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信息查询等工作。
    (五)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发布时间:2024-04-15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