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中医医院公共卫生科制度

日期:2026-04-22 来源:公共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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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院内感染,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卫生部《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1.我院门急诊分诊台的工作人员负责进行预检分诊。

2.传染病预检分诊人员负责指导发热、腹泻病人及皮疹儿童等需要分诊的病人,到感染性疾病科门诊相关诊室就诊,并负责体温检测及发放防护用品,按要求做好相关信息登记。

3.分诊台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4.各科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病人进行传染病预检。经各科医师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门诊相关诊室就诊,同时对诊室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5.在传染病流行季节或接到上级部门发布特定传染病预警信息后,要按规范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6.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分诊台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7.对我院不具备救治能力的传染病,感染性疾病科应当及时报告医务科、公共卫生科,按照卫健局的规定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

8.公共卫生科每年对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

9.从事接诊、传染病预检分诊以及所有医务人员应当不断学习传染病防治知识,内容包括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传染病流行动态,诊断、治疗、预防、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等。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做好个人防护。

10.医务科、护理部、公共卫生科、院感科要加强对预检分诊工作的监督管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罚。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及聚集性症候群等异常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各部门要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应急工作原则,建立应急管理网络,并行使相应的权力和职责,各级有关科室和相关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顺利执行。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应对突发事件。一旦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应急系统。

2.各有关部门应首先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讯设备、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品等物资的调配和储备,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服从卫生主管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公共卫生科要组织相关科室,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协助疾控机构人员开展标本的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4.按照法律要求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疑似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应立即用电话通知疫情管理人员,疫情管理人员要立即报告院长,同时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5.医院对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进行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有权要求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采取医学措施时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报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并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入突发事件现场进行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6.对传染病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发生,做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7.医院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并定期对医生和实习生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的培训。

8.发现人畜共患传染病时,及时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9.发现瞒报、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不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疫情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对其主要领导、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造成疫情播散或事态恶化等严重后果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

1、疫情管理人员定时查看公共卫生管理系统,发现有传染病卡及时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卡片或填写不规范的卡片要及时向填写人员查询、核对,准确无误后及时将疫情信息进行网络直报,并做好登记。

2、对已报告的传染病卡片当诊断变更、死亡或误报时要及时做出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

3、定期对已上报的传染病卡片进行查重,对重卡进行剔除。

4、发现本年度内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应及时补报。

5、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照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的疾病暴发、少见传染病和本地已消除的传染病的报告信息,立即上报院领导和当地疾病控制机构,经疾病控制机构确认后,按照法定时限通过网络报告信息。

6、疫情分析资料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使主管领导及时掌握动态。

7、传染病报告记录资料要保存3年,网络直报的疫情信息和相关资料定期导出,制成电子文档双重备份。

8、传染病疫情管理相关资料分类归档保存。

9、疫情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信息报告系统操作账号和密码,密码要一个月更换一次。

10、对疫情信息资料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密。

传染病病例处置工作制度

制订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方案和重大疫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组建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队伍,做好传染病诊断试剂、生物制品、防治药品、消毒除害药械等的应急储备工作。认真落实传染病疫情的预测预警措施和专报制度,加强信息传递和沟通,及时发现传染病疫情苗头,一旦在重大活动参加人员中出现传染病疫情,必须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果断措施,严防疫情扩散与蔓延。

(一) 预防为主

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落实传染病防控“四早”和“四有”要求,按照“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的传染病防治原则,“严查有序、严管有规、严控有爱、严防有效”,提高警惕,加强监测,及时发现病例,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治疗措施,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重大疫病在我市的传播和蔓延。

(二)依法防控

为有效切断传染病的传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重大疫病的流行特征,在采取预防控制措施时,对留院观察病例、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及实验室确诊病例依法实行隔离治疗,对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及实验室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依法实行隔离和医学观察。

(三)开展医疗救治

按照医疗救治方案启动指定的专门医疗救治网络,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别管理,对疑似患者及时排除或确诊。做好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和医疗垃圾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并参与组成专家组负责全市重大疫病的会诊工作。

预防和控制重大疫情要坚持“早、小、严、实”的方针,对留院观察病例、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及实验室确诊病例,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治疗、及时控制”。同时,对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及实验室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要及时采取隔离控制措施,做到统一、有序、快速、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