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栖霞市庙后中学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日期:202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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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一)小组成立

为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确保学校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特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主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各级部主任及班主任为成员的应急值守报送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做好学校应急工作筹划部署,组长负总责是应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副组长负责日常监督,协调各处室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各级部主任及班主任做好演练资料整理工作,按学校要求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  

(二)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所指突发事件主要包括:

1.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  包括:校内外涉及师生员工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员工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员工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2.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包括:学校教学楼、宿舍等发生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事故;校内交通事故;集体活动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后勤保障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其它突发灾难事故等。

3.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 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师生员工健康安全的事件。包括:校内公共卫生事件、当地发生的可能影响学校的公共卫生事件。

4.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包括:气象、洪水、地质、地震等灾害以及由此诱发的各种次生及衍生性灾害。

5. 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 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等。

6. 其它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突发事件

(四)工作原则

1.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在政府、栖霞市教体局及学校安全工作委员会的统筹领导下,协同相关部门,负责做好事件处置和指导、督促工作。

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校长是 “第一责任人”,同时制定应急预案,完善保障措施,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协作。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王红绍

副组长:祝春光

组  员:校安委会其他领导、各处室(政教处、教导处、总务处、电教室)领导、各级部领导

2.统一指挥,快速反应  完善领导小组内部的分工协作,做到群防群控,同时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接受镇党委政府领导,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根据事件类型、级别等因素迅速启动相应预案,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减少各种损失。

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要立足防范,强化应急预案对日常预防工作的指导作用。加强信息收集和研究,从细节抓起,做到早发现,早研究,早解决。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提高应急反应水平。落实应急预案保障措施。从制度、组织、人员、物质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确保预案一旦启动即能有效实施。

4.区分性质,处置得当 处置突发事件(特别是社会安全类事件)要根据事件类型、级别等因素采取相应对策,积极化解矛盾,做好善后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对事件当事人的诉求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按“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原则进行疏导;对煽动闹事的人员要征得司法机关支持对其依法处理,确保社会稳定。

(五) 突发事件等级划分     

突发事件按其类型、规模、紧迫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等,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事件(I级)、重大事件(II级)、较大事件(III级)、一般事件(IV级)。具体见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的事件等级划分。

二、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红绍

副组长:祝春光

组  员:校安委会其他领导、各处室(政教处、教导处、总务处、电教室)领导、各级部领导

主要职责:

1.定期分析形势,加强预警预报工作,指导督促各处室、级部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2.完善应急预案和措施,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

3.组织、指导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会同其他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4.总结突发事件处置经验教训,对失职、渎职的部门和个人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5.重大问题及时报告、请示镇政府、栖霞市教体局。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教处,日常工作由政教处办理。

主要职责:收集分析情况,研究对策,提出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建议;督促学校应急工作的落实;总结推广和上报应急工作经验。

(三)各专项处置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处置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组长由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担任,成员为各处室、级部领导;其它突发公共事件组长和成员根据时间性质和分类设定。

1.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祝春光

组员:各处室、级部领导

主要职责:组织、指导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事件性质和等级安排任务;决定成立工作组(调查组)到现场;决定信息报送(公布)的内容方式及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援助的事项;督促学校和有关部门对事件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

2.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祝春光

组员:各处室、级部领导

主要职责:组织、指导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事件性质和等级安排任务;决定成立工作组(调查组)到现场;决定信息报送(公布)的内容方式及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援助的事项;督促对事件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

3.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祝春光

组员:各处室、级部领导

主要职责:在卫生部门指导下,组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事件性质和等级安排任务;决定成立工作组(调查组)到现场;决定信息报送内容方式及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援助的事项;督促对事件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

4.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祝春光

组员:各处室、级部领导

主要职责:在市政府应急部门指导下,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根据事件性质和等级安排任务;决定成立工作组(调查组)到现场;决定信息报送的内容方式及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援助的事项;督促对事件涉及人员的责任追究。

5. 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由分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由电教室负责人担任,日常工作由电教室承担。

主要职责:通过技术手段对各级网络实施有害信息监控;及时制止重大有害信息在校园网大面积传播;处置校园网遭受大范围攻击和其他的严重事故。

(四)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构

参照教体局应急处置机构职责,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设定。

三、信息报送发布和预防预警工作

(一) 信息报送发布

1.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学校发生(发现)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向镇政府和市教体局报告。

(2)准确:信息内容必须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事件发展变化的情况应及时续报。

(3)学校领导小组的信息传递、报送由学校办公室负责。

2. 信息报送机制

(1)紧急电话报告系统

学校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根据事件类型、规模、紧迫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立即电话通告各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及相关人员,同时与学校主要领导汇报,并做好紧急出动准备。

事件涉及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应及时报告镇政府和公安部门。

(2)文件报送系统

报告工作组组长的内容要有书面材料,并根据相关预案和领导批示开展工作。重大事件信息,要及时书面报告镇政府和栖霞市教体局。

3. 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等);

(2)事件的原因、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发展趋势估计;

(3)学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已经采取的措施;

(4)公众及媒体等方面的反应;

(5)事件处置过程和结果;

(6)其他需要报送的事项。

4. 信息发布

严格新闻发布制度。对外信息发布由教体局确定的新闻发言人负责,重大信息发布由市政府审定。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把握好舆论导向。

(二)预防预警工作

1.要把突发事件预防工作分解落实到具体处室和级部,明确责任,完善措施,同时加强处室和学校部门间的配协作。

政教处:负责突发事件预防工作;组织、指导各部门开展安全教育、安全演练。

总务处:负责各类突发事件预防工作中物防、技防及物资的落实。

教导处:负责教学安全、体育活动安全;负责实验安全;计算机设备及网络安全;实验仪器设备及实验教学安全;实验技能测试的安全;中考、信息技术考试安全等。

各级部:负责师生的各种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教学安全、体育活动安全;各种安全措施的落实。

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预防工作文件的处理、上报及档案管理。

2.结合日常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同时加强应急队伍培训,努力提高指挥和实战能力。

3. 随时做好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保障准备工作。

4.具体预警工作见各类应急处置相关内容。

四、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

(一) 特别重大事件(I级)应急响应

立即启动相应预案,主要负责人及时到现场组织协调,全力进行应急处置,学校同时将情况报告镇政府和栖霞市教体局,并通报其他有关部门。

(二)重大事件(II级)应急响应

立即启动相应预案,主要负责人及时到现场组织协调,全力进行应急处置。学校同时将情况报告镇政府和栖霞市教体局,通报其他有关部门。

(三) 较大事件(III级)应急响应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主要负责人及时到现场,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各项工作。学校启动应急预案,相应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带队到现场协调、指导。

(四) 一般事件(IV级)应急响应

指导学校进行处置工作;必要时,派工作组到现场。学校主要负责人到场组织应急处置工作,视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五) 预案的启动

应急预案由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启动,领导小组成员必须立即执行。

五、应急保障

(一) 信息保障

要健全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报送、处理机制,保持通讯设施完好,确保信息传递及时畅通。

(二) 物资保障

总务处应事先对处置突发事件物资有所安排。学校加强与政府专用物资储备部门的联系,确保紧急情况下物资及时足额到位。教育和体育系统将安排一定的应急物资储备,合理存放,确保紧急情况下的必需。

(三) 资金保障

学校每年在经费预算中安排一定应急保障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努力改善应急队伍的工作条件和设施装备。

(四) 人员保障

要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应急领导小组成员随时到位在岗,同时应组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队伍(见附件二)。根据德才兼备和专兼结合的原则,不断优化结构,确保关键时能发挥作用。

(五)培训演练保障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要熟悉自己的职责,学习相应应急处置知识;要加强应急队伍的培训工作,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协同作战能力。

六、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相关应急预案要求,以及群体性事件的类型、规模、紧迫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等,将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划分为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聚集事件失控并走出校门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等,引发地区、行业性连锁反应,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针对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视情况需要应作为Ⅰ级事件对待的事件。

2.重大事件(Ⅱ级) 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上出现大范围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迅速扩大并出现多校串联的趋势;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行为,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视情况需要应作为Ⅱ级事件对待的事件。

3.较大事件(Ⅲ级) 单个突发事件引起连锁反应,校内出现横幅、标语和大(小)字报,有关讨论已成为校园网BBS十大热点问题之一;校内局部聚集一次(累计)人数不足100人,但已影响学校正常秩序的群体性事件;视情况需要应作为Ⅲ级事件对待的事件。

4. 一般事件(Ⅳ级) 群体性事件呈萌芽状态或事件虽处单个状态但已引起师生员工关注,可能引发聚集;师生员工中出现少数过激言论行为,校园内(校园网)出现大(小)字报;视情况需要应作为Ⅳ级事件对待的事件。

要根据事态发展变化及时确认事件等级,以调整应对措施,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预警

1. 预防预警工作

(1)建立不稳定因素定期分析制度。各专项处置工作组要经常深入处室、级部,及时掌握各种动态,做好情况分析,加强教育引导,防范敌对势力利用改革发展中的问题进行煽动。

(2)提高工作的针对性。高度重视国内外重大事件的影响,特别是容易激化学生情绪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要做好敏感时期、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期间的工作部署,同时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

(3)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层层建立规范的值班制度。敏感时期、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期间由领导带班,实行24 小时值班并每日报告情况。

2. 信息报送制度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信息实行分级报送原则。

(2)重大情况报告请示。学校对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必须立即报告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特殊情况下可同时越级向镇党委、政府和栖霞市教体局报告。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情况。

(3)学校对一般(Ⅳ级)和较大(Ⅲ级)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视情况向镇政府和栖霞市教体局报告,同时及时传达领导指示,协助做好处置工作;加强与公安部门信息沟通,防止有害信息传播,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3. 信息报送流程

栖霞市委、市政府和烟台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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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党委、政府及市教体局

                      ↑↓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


各处室、级部,各班级

信息报送流程图(→为上报信息,→为下发指示)

(三)应急响应

1. 应急处置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原则,努力把事态控制在校内、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个别问题共性化,局部问题全局化,经济问题政治化,非对抗性矛盾对抗化。

2.特别重大事件(Ⅰ级)的处置

(1)学校向镇政府和市教体局报告,请求采取果断措施必要时派遣警力进校,避免事态继续恶化。学校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靠前指挥。

(2)学生出校门集会游行,学校要及时劝阻;劝阻无效时要配合有关部门维持秩序,防止其他人员混入学生队伍,同时配合公安部门现场警戒,防止各种过激行为。要充分发挥党政工团组织及学生骨干的作用,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不离校,同时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3)公安部门采取坚决措施时,学校要继续做好劝导工作,确保学生安全离开现场。学校处理学生时要掌握时机和分寸,避免矛盾激化。

3. 重大事件(Ⅱ级)的处置

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主要领导出面与学生对话,控制事态发展;各级部领导、班主任要深入学生班级和宿舍,面对面做好疏导工作;对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人员要报请公安部门监控;严格门卫管理,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和学生外出集会游行。学校启动应急预案,派工作组靠前指挥。

4. 较大事件(Ⅲ级)的处置

学校接报后迅速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镇党委、政府和市教体局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相关负责人立即到现场进行处置,情况清楚、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马上妥善处理;情况不清需要调查的,则进行认真解释,使学生理解并支持学校的工作,同时尽快疏散聚集的学生,恢复正常秩序。市教体局视情况派出工作组,协助学校做好工作。

5. 一般事件(Ⅳ级)的处置

学校发现有社会危害的大(小)字报及传单,要迅速清除,防止扩散;同时监控张贴者,确定其身份后妥善处置。发现事端苗头,要立即现场取证并会同相关部门及时解决。要加强校园巡查和对不稳定因素的监控,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四)善后与恢复

后期处置的重点是尽快查清事件的原因,妥善解决问题,满足师生合理要求,平息情绪。

1. 国内外重大热点问题或因国家、民族情感等问题引发的政治性群体事件,要组织师生学习有关文件,通过形势报告会、座谈会、讲座等方式加强教育,保护师生员工的爱国热情和民族感情,抵制错误思潮,引导他们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和政府的决策上来。

2.校园及周边治安案件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对伤亡师生进行人道主义抚恤或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同时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配合公安等部门加强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切实解决交通、治安等方面的隐患。

3.学校改革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面对问题积极主动解决:政策法律有明确规定的,必须尽快落实;要求合理但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要关心困难和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

4. 事件平息后,学校认真反思引发事件的原因,及时总结处置中的经验教训,制定进一步改进工作的措施,巩固成果,防止反弹。相关情况及时报告市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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