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意见】关于落实2025年度山东省高职院校办学质量
监测工作的实施意见

日期:202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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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是学院实现“多点突破、全面提升”的攻坚之年。为推动学院办学质量监测成绩再上新台阶、实现新突破,根据《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办学质量监测年度考核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2025年学院工作要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创建高水平特色职业学院”办学目标,“多点突破、全面提升”四大攻坚工程为抓手,进一步巩固优势、补齐短板,高标定位、加压奋进,推动学院办学质量监测成绩在全省职业院校排名进入B档中上游位次

二、组织机构

成立学院办学质量监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

 长:吕世强、荆晓玲

副组长:李翠祝、杜旭东、卢  玲、于  萍、朱文博、

张文涛、官新刚。

 员: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量管理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办学质量监测指标任务的细化分解、统筹调度、督促指导和考核评价,以及年终考核数据、佐证材料的汇总审核和上报等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分解指标。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开展纵向分析和横向比较,研究确定2025年学院办学质量监测指标任务责任分工(见附件1-2),确保办学质量监测成绩在全省职业院校赶超进位。各牵头部门、单位牵头制定考核指标工作任务分解清单,将各项指标目标任务分解到配合处室和各教学单位,确保指标任务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二)统筹推进。坚持系统观念,强化统筹协调,完善“双周调度、月度分析、季度评估运行机制,引入“红黄蓝”三色预警机制在双周例会通报“进展顺利指标(蓝色)”“进展缓慢指标(黄色)”和“进展不力预警指标(红色)”,提出改进措施,实行动态跟踪,确保任务全程可控、效果可评。10下旬组建工作专班,全面启动办学质量监测材料报送工作,做好数据报送、材料撰写专家指导和三级审核工作,提升报送材料的针对性、准确性和完整性,12月中旬完成任务指标上报。

(三)评价考核。坚持精准考核和项目引领,实行工作量、目标达成度增减分三维度综合考核,推动考核办法更加精确、客观、公正。设立突出贡献奖鼓励揭榜挂帅、项目攻坚,推动考核结果与绩效分配、职称评聘、评先树优紧密挂钩,激励全体员工担当作为在办学质量监测指标中,“专职思政课教师、心理教师和辅导员师生比”“劳动专题教育必修课开设情况”“中高职衔接”“基本办学条件”三项指标不纳入学院内部考核范畴,在教师招聘计划申报、招生计划申报等关键节点,由学院统一研究确定指标任务,确保相关办学指标达标优标。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院上下要深刻认识办学质量监测工作对学院发展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提升办学水平、彰显办学特色的重要抓手。要强化全局观念和创新思维,树立质量意识和诊改理念,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群策群力、协同配合,着力提升关键办学能力,为学院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

(二)加强学习研究。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学习《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办学质量年度监测方案》等文件精神,准确把握上级部署监测指标的最新趋势、标准要求和关键项目,学习借鉴“双高”院校先进经验,在对标对表中找准方向,在加压奋进中凝心聚力,高质高效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守牢底线红线。各部门、单位要严格对标《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事项和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事项责任清单》(附件2),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决防范办学质量监测降级风险。要强化政治引领,将“四个意识”“两个维护”贯穿办学全过程,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和安全主体责任,严控重大隐患及舆情事件,杜绝师德失范、违规实习及国有资产流失等事件发生。凡触碰《清单》底线红线的,一律“一票否决”、从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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