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预案所指特大自然灾害是指台风、强热带风暴、暴雨、洪涝及地质等因素引发的特大自然灾害。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 长:闫旭辉
副组长:曲京民
成 员:陶春光、孙旭光、高卫东、张云贞、杜爱杰、处室、专业系(部)主任
职 责:下达启动处置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命令。依据上级批示和现场情况,适时决策、发布指令,组织指挥处置行动。组织调集人员、物资及交通工具,指挥现场处置工作。向市委、市政府、上级教育部们报告事件的情况,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发出通报或协处请求。同时负责与有关卫生、公安、交通、乡镇等部门协调工作,检查监督突发事件的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发生特大自然灾害,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应急工作原则: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快速高效。
二、应急反应行动
1、灾情发生后,及时召集有关人员初步研究判断灾害等级,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并开始启动特大灾害救灾工作。
2、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救灾工作和应急措施,经确定后由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实施,确保救灾款物迅速、及时到位。
3、视灾情需要,向上级报告灾情,申请给予救灾资金和物资支持。
三、紧急救援行动
紧急救援队伍主要由学校教职工组成。
灾害对师生生活造成威胁时,必须组织转移安置,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紧急转移安置不受条件、范围及程序限制,直接组织力量从速实施;转移安置以就近、安全为原则,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临时安置与长期安置相结合,确保师生吃、穿、住、医等必要生活条件得到妥善安排。
四、有关事务处理
1、调查核实师生受灾情况,按损失大小、困难程度、救助情况分门别类、登记造册,逐级上报。
2、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发生。
3、宣传救灾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促进互助互济,弘扬社会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