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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0042599924/2024-11069 成文日期: 2024-07-01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文字解读 |《关于山东省莱州中华武校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政策解读

日期:2024-07-01      来源: 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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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联合印发《关于山东省莱州中华武校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烟发改价格〔2024204号),现将政策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15号)规定非营利性中等及以下民办学历教育、非营利性民办学前教育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中,中等及以下学历教育收费标准由各市人民政府制定。近年来,随着教师工资、办公经费、教育教学设施等投入不断加大,教育培养成本越来越高,原收费标准已不能适应当前学校教育教学和发展的需要。2024年1月,市教育局函告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有关学校收费标准的函》,商请调整山东省莱州中华武校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山东省莱州中华武校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拟定意见经市发展改革委价格专题会议研究通过,报市政府同意后。628日,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教育局印发文件向社会发布。

二、收费标准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关于规范民办中小学收费管理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4﹞246)规定“对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应当基于办学水平、成本和市场需求等因素,遵循公平、合法原则,坚持教育公益属性,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核定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时,可以适当考虑学校未来发展因素。为落实省有关要求,规范民办学校收费行为,我委统筹考虑学校经营状况、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学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确定了山东省莱州中华武校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学费8800元/生·学年;住宿费1200元/生·学年(有阳台、卫生间)、1000元/生·学年(无阳台、卫生间)。上述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学校可在最高收费标准范围内,结合办学实际自主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三、收费原则及有关要求

(一)学校收费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即学校提高收费标准,只限于新入学的学生,老生继续执行入学时的收费标准;学校降低标准,不论老生还是新生都执行降低后的收费标准。

)落实中小学收费项目清单制度。学校收费项目包括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其中服务性收费项目包括伙食费、校车服务费、补办证卡工本费和课后服务费,代收费项目包括作业本费、学生装费、社会实践活动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教辅材料费和高中课本费。服务性收费项目可根据学生需要和学校保障条件,转为代收费项目。未列入清单的收费项目,学校一律不得向学生和家长收取。严禁学校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降温、饮水、图书馆查询、自行车看管以及军训期间发生的费用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学校服务性收费要严格遵循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代收费属于代收代付费用,严禁学校通过任何形式获取任何收益。

(三)加强收费公示。学校应通过门户网站、公众号、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学校招生简章应写明学校性质、办学条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招生前没有按规定公示收费标准,或者没有明确收费标准调整变化的,对新招生学生的收费不得超过上年度的收费标准。

(四)规范退费行为。学生因故退学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学年10个月计算。学生因外出实习或访学1个学期以上不返校住宿,办理退宿手续的,学校不得收取住宿费。学生休学、参军、经批准转学或提前毕业离校的,参照退学规定退还有关费用。休学期间,学生不交纳学费、住宿费等,复学后,学生按照随读年级的收费标准缴纳有关费用。

(五)本批复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执行,有效期至2027年秋季学期。有效期满前5个月按规定程序重新报批。如遇国家、省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重新调整收费标准。

解读单位: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电话:0535—6657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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