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烟台市教育局
关于山东省莱州中华武校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烟发改价格〔2024〕204号
莱州市发展改革局、莱州市教体局:
《关于调整山东省莱州中华武校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8〕15号)、《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48号)、《关于规范民办中小学收费管理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4〕24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定价成本监审情况,经市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学费8800元/生·学年,住宿费1200元/生·学年(有阳台、卫生间)、1000元/生·学年(无阳台、卫生间)。上述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学校可在最高收费标准范围内,结合办学实际自主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二、收费原则
学校收费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即学校提高收费标准,只限于新入学的学生,老生继续执行入学时的收费标准;学校降低标准,不论老生还是新生都执行降低后的收费标准。
三、有关要求
(一)落实中小学收费项目清单制度。学校收费项目包括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其中服务性收费项目包括伙食费、校车服务费、补办证卡工本费和课后服务费,代收费项目包括作业本费、学生装费、社会实践活动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教辅材料费和高中课本费。服务性收费项目可根据学生需要和学校保障条件,转为代收费项目。未列入清单的收费项目,学校一律不得向学生和家长收取。严禁学校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降温、饮水、图书馆查询、自行车看管以及军训期间发生的费用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
(二)加强收费公示。学校应通过门户网站、公众号、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学校招生简章应写明学校性质、办学条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招生前没有按规定公示收费标准,或者没有明确收费标准调整变化的,对新招生学生的收费不得超过上年度的收费标准。
(三)规范退费行为。学生因故退学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学年10个月计算。学生因外出实习或访学1个学期以上不返校住宿,办理退宿手续的,学校不得收取住宿费。学生休学、参军、经批准转学或提前毕业离校的,参照退学规定退还有关费用。休学期间,学生不交纳学费、住宿费等,复学后,学生按照随读年级的收费标准缴纳有关费用。
本批复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执行,有效期至2027年秋季学期前止。有效期满前5个月按规定程序重新报批。如遇国家、省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重新调整收费标准。
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烟台市教育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