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领导干部推门听课制度(2024年)

日期: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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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学校课堂教学改革,促进互相交流借鉴,提高课堂教学水平,加强教学过程管理,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校级领导巡课、推门听课制度。
    一、活动目的
    优化课堂监控体系,通过巡课、观课、听课等方式,掌握教师执行教学常规情况和课堂常态,推动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二、责任分工

校级领导巡课、推门听课实行专业部包保制,每个专业部由一名校级领导、一名教务处领导负责,专业部主任全程参与,具体分工如下:

智能部:陶春光  贾春兰  曲敬辉

美术部:孙旭光  黄河军  李  琦

艺术部:孙旭光  宋兆一  王  伟

高考部:高卫东  张耀南  崔占东

财经部:高卫东  朱晓杰  赵翠翠

建工部:姜伟先  朱贺嫘  孙学礼

注:推门听课领导根据学校实际及时调整。
    三、工作要求
    1.随机、随堂听课与听整节课相结合,及时了解教师常态教学情况、教师落实学校有关课堂教学要求情况。听课时,要关注教师授课内容与教案内容、教学进度是否一致、是否落实“学教结合、讲练结合、讲评结合”等要求,是否给学生有提供表达、展示、质疑、探究、合作、训练的时间和机会,以及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维目标达成度等。

2.听课应于上课前5分钟在听课班级门口等候授课教师,督导教师是否落实课前2-5分钟候课要求;在推门听课过程中,应认真做好课堂现场记录,及时作出评价。推门听课结果应于当日通过钉钉现场反馈,及时通报教师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评价结果。
    3.学校领导推门听课实行常态化,开学第一周每个校级领导每天应至少推门听课3节,学期中每周一般不少于2节,一学期推门听课不少于30节。
    4.推门听课是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举措,是学校抓实教学常规、提高课堂教学效果的有力措施,相关人员应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认真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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