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福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廉政制度

日期: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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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位内部成立行业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制订各项管理制度,建立个人行业作风建设考核档案。各科科长要带头执行行业作风建设管理制度,认真抓好和管好本科室工作人员的行业作风建设工作。

二、工作人员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严禁在值班和执行公务时饮酒,发现一次扣50分;情节严重的加重处罚。

三、严禁工作人员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四、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报等,发现一次视情节轻重扣30分以上,罚款300元以上;被举报或投诉的(证据属实)加重处罚。

五、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故意刁难、办事效率低下,发现一次扣20分,情节严重的加重处罚。

六、工作人员因行业作风违反制度被投诉到区卫健局的一次扣相关人员30分;被投拆到区级有关部门或上级业务部门的一次扣相关人员60分;被投拆到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的一次扣相关人员150分(证据属实)。

七、工作人员因违反行业作风的有关制度对单位造成不良影响或影响本单位总体工作考核的,除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外,视情节还要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即在职工大会上做检讨、通报批评、科员调离本岗位、科长免职,同时记入个人行业作风建设考核档案,在晋升职称、职称评聘、提职考察、评先树优中一票否决。

八、在行业作风建设中因成绩突出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表扬的,将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经济或行政方面的奖励。

九、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本单位和卫生局关于行业作风建设方面的各项规定,及时发现和总结本单位及本科室行业作风建设先进典型事迹,积极开展典型教育活动,形成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共同创建和谐社会,不断推动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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