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承办单位: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计划完成时间:20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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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质量强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2023-2025年)


质量是人类生产生活的重要保障,实现高质量发展是新时期烟台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开启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市新征程的重要主题。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强国建设的战略部署,统筹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全面提高我市质量总体水平,根据《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山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精神,结合烟台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1+4+5”总体思路系统推进烟台质量强市新阶段工作任务,聚焦建设质量强省核心引领城市“1个总体愿景”、围绕基本建成“4个城市目标”、部署质量提升“5大行动”,以质量创新为动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供给质量水平,全力推进质量要素集约化发展、全力推进烟台品牌创建工作、全力推进质量治理现代化,促进形成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等为核心的经济发展新优势,加快重塑特色鲜明的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昂首奋进万亿级城市行列,为尽快建成新时代现代化国际滨海城市提供不竭的质量硬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市质量整体水平显著提高,以质量促发展、保民生能力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满意度不断提升,新时代烟台“四城”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质量强市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基本建成最具活力的创新之城。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持续走在前列、不断走深走实,与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相适应的质量创新工作全面系统铺开,一批有想法、有能力、有技术的质量创新人才活跃在城市各个角落、发挥关键核心作用,企业质量创新主体地位、主体意识不断增强,产业质量综合竞争力持续增强,区域质量协同能力不断提升。

——基本建成人民满意的品质之城。产品、服务、工程全域质量得到有效提升,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进一步把牢、把实,优质服务扩容提质持续加速,消费品不断向智能化、健康化快速发展,工业品质量向中高端化加快迈进,工程质量抽查符合率不断提高,高质量供给与高水平需求良性互动的统一大市场基本形成。

——基本建成全国知名的品牌之城。 “好品山东”品牌体系布局逐步铺开,“山海情怀,品质烟台”城市质量精神不断弘扬,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加速培育,品牌集群发展新格局全面打开,烟台品牌文化新形象不断彰显,实现名企、名品、名产与城市实力同步提升。

——基本建成包容普惠的共享之城。以人民为中心的质量发展理念持续深化,保质量供给能力、兜质量安全底线、促质量发展公平的根本遵循不断得到强化,质量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升,质量成果源自人民、惠于人民的发展模式不断优化,全社会质量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基本形成。

质量强市建设主要指标

类别

指标

2025年

指标及数据来源

质量创新

(5个)

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模式企业(家)

≥300

指标来源:《山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

数据来源:《关于深入开展“好品山东”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烟政办字〔2021〕45 号)

创建质量强县(市、区)(个)

≥3

指标来源:《山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

数据来源:预估值

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

≥90

指标、数据来源:《山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

山东省优质产品创建基地(个)

≥12

指标来源:《山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

数据来源:《烟台市“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烟市监字〔2021〕156 号)

省级以上高成长创新型企业数量(家)

≥150

指标、数据来源:《烟台市“十四五”工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烟工信〔2021〕108 号)

品质升级

(5个)

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

≥98

指标、数据来源:《山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

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

≥98.5

指标来源:《山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

数据来源:《烟台市2021年质量白皮书》

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

≥98

工程实体监督抽检合格率(%)

≥92

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综合评价

≥92

质量品牌

(5个)

累计中国质量奖(提名奖)(项)

≥2

指标来源:《山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

数据来源:预估值

累计省长质量奖(项)

≥8

指标、数据来源:《烟台市“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烟市监字〔2021〕156 号)

省高端品牌培育企业(家)

≥100

指标来源:《山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

数据来源《关于深入开展“好品山东”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烟政办字〔2021〕45 号)

“好品山东”品牌企业(个)

≥25

指标、数据来源:《烟台市2021年质量白皮书》

烟台(大)工匠(名)

≥100

指标、数据来源:关于深入开展“好品山东”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烟政办字〔2021〕45 号)

质量生态

(11个)

强制检定项目市级及以下建标覆盖率达(%)

≥95

指标来源:《山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

数据来源:《烟台市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

培育计量示范单位(家)

≥300

新建升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项)

≥24

省级及以上标准化组织(个)

≥2

指标来源:《山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

数据来源:《烟台市建设标准化城市三年行动方案》(烟政字〔2022〕18号)

累计制修订国际标准(项)

≥20

新增国家/行业/地方标准(项)

≥100

建成国家级/省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个)

≥5

新增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家)

≥600

指标来源:《山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

数据来源:《烟台市“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烟市监字〔2021〕156 号)

“泰山品质”认证企业(家)

≥3

NQI年均服务企业(家)

≥2500

指标来源:《山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

数据来源:预估值

培育首席质量官(人)

≥300

指标来源:《山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

数据来源:《关于深入开展“好品山东”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烟政办字〔2021〕45 号)

二、主要行动

(一)开展质量创新引领行动,塑强高质量发展强引擎

1.培育企业提质增效新动能。积极引导企业围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开发和产品、服务品质升级需求,加强质量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加大质量技术创新投入,加快实现一批“首创”质量技术新突破[1]。支持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组建质量技术创新联合体,协同开展质量创新和技术攻关,加快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和关键技术标准研制,提高企业质量技术创新能力[2]。推动企业践行质量优先生产经营策略,积极导入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构建全员、全要素、全过程、全数据的新型质量管理体系。实施中小微企业质量提升帮扶行动,开展质量、标准、计量、认证、检验检测、品牌建设等方面公益培训,邀请质量专家深入中小微企业开展“帮扶问诊”活动,切实提升中小微企业质量创新和管理水平。鼓励企业广泛开展质量监测分析、质量标杆经验交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质量活动[3]。开展全员质量教育培训,大力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加强质量经理、质量工程师、质量技术能手队伍建设,培育一批省级以上高成长创新型企业和烟台(大)工匠,带动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等)

2.塑造产业质量竞争新优势。实施烟台重点产业领域基础质量提升工程,组织开展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可靠性升级、关键基础材料质量提升、先进基础工艺数字智能化转型等一批产业基础质量攻关项目,加大基础软件研发投入,加快促进产业基础高级化[4]。聚焦“9+N”产业[5]集群化、品牌化发展质量薄弱环节,研究提出关键质量攻关清单,创新产业集群质量管理机制,组建质量标准创新平台,畅通质量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渠道,争创省“雁阵形”产业集群[6],鼓励产业集群所在地积极争创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围绕16条重点产业链[7]发展与质量提升一体化推进需求,发挥“链长制”制度优势,“一链一策”实行企业、项目、产品、技术等质量升级清单化管理,推动“链主”企业、头部企业将配套企业纳入共同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质量一致性管控,促进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8]。开展重点行业资源效率对标提升行动、重要产业低碳负碳关键技术攻坚行动,大力推行绿色设计、绿色制造、绿色建造,深入实施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加快建设绿色供应链体系[9]。(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等)

3.构建区域质量发展新格局。全面推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与质量强县(市、区)区域质量版图统筹布局,持续提升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建设综合水平,争创质量强国标杆城市。支持各区市结合优势产业,开展“一县一品”质量提升,打造一批县域质量发展标杆典范[10],争创推进质量强国(省)建设工作成效突出地方。健全区域质量合作机制,持续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全面提升区域间协调和城乡间统筹水平,形成上下协同、左右联动的区域质量发展新格局。围绕高质量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等战略部署,深度融入全省区域质量布局体系,积极分享烟台质量提升思路、共享发展成果[11]。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重点城市、重点区域质量交流与合作,在全面落实质量强国战略中作出烟台表率[12]。(责任单位:市质量强市及名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

专栏1 质量竞争力提升工程

——发展质量效益型领军企业和产业集群。以“9+N”产业集群为重点,大力开展优质产品基地建设,争创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具有引领力的质量卓越产业集群。鼓励重点企业和产业集群积极探索专利与标准融合发展机制,以龙头企业和重点产业集群为核心,引导企业加强高价值专利转化运用。推动企业将先进技术融入标准,加大原创性、高质量团体标准研制,培育一批企业标准“领跑者”。到2025年,创建山东省优质产品基地达到12个。(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推进区域质量标杆示范建设。推动龙口壮大绿色石化、高端铝材等产业,推进高端低碳绿色新材料产业园、新材料科技产业园建设。支持招远加快建设黄金科创园、健康食品产业园,擦亮黄金之都品牌,打造绿色能源、植物基之城。支持莱州加快黄金、石材等传统产业转型,推进新材料、新能源、新港口、新城市协同发展。支持海阳壮大清洁能源、航空航天等产业,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做强东方航天港。支持莱阳推进绿色高端原料药产业转化基地、国际绿色食品城建设。支持栖霞市发展绿色农业、生态旅游、环保型先进制造业。到2025年,创建质量强县(市、区)3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龙口市、招远市、莱州市、海阳市、莱阳市、栖霞市政府)

(二)开展质量提档升级行动,打造质量强省先行样板

4.提高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聚焦“守底线”“拉高线”,突出抓好存量风险化解和增量风险防范,持续推进农产品食品药品供给质量提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持续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着力解决禁限用农兽药残留超标和非法添加等问题[13]。持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技术攻关,健全粮食、果蔬、猪肉等重要农产品综合监测网络,构建储备充足、调控有力、运转高效的安全供应保障体系[14]。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实现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质量安全追溯[15]。深入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争取省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链标准化试点[16]。深入推进“食安烟台”建设和食品安全市县全域创建,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全面纳入市、区(市)、镇(街)、村(社区)四级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17]。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推动实现生产经营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18]。建立健全药品风险防控机制,加强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推进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实现全市范围内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19]。(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等)

5.提升消费品有效供给能力。全面推进国家级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战略示范试点城市建设[20],着力提升消费品质量效益。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前沿新技术创新运用,不断扩大智能家电、智慧家居、服务机器人、可穿戴设备、适老化产品等新型消费品供给[21],促进产品供给能力和对需求适配性稳步提升。加快推动纺织服装、家具、家用电器、消费电子等行业向数字化、智能化、柔性化、绿色化方向发展,推广大规模线上个性化定制模式,实现供需高效对接和精准交付。积极引导企业对标国际先进标准,推进内外贸消费品“同线同标同质”[22]。强化家电、液晶显示、纺织服装、家用纺织品等重点出口商品品质和单位价值提升,提高出口商品综合竞争力。建立健全消费品质量追溯体系,推动实现产品源头追溯、一码到底、物流跟踪、责任认定和信用评价[23],为消费者权益提供有力保障。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在烟台”活动,持续增加高品质消费品供给,打造优质消费环境[24]。(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烟台海关等)

6.促进工业品质量迈向中高端。实施工业品质量高端化跃升计划,瞄准高端化工、生物医药、海工装备、新型显示、航空航天、新能源等优势产业领域,强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质量控制[25]。发挥烟台工业设计强市优势,加强中德工业设计中心、山东省工业设计研究院的能力建设,积极争创国家级工业设计研究院[26]。面向工程(矿山)机械、轨道交通装备、高端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设备等重点领域,培育一批优质制造企业,加强重点产品、重要装备功能、性能及可靠性一体化设计制造,加大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投入力度,打造国内知名高端装备制造基地[27]。滚动实施“千企技改工程”,支持企业加快智能化技术改造[28]。实施质量可靠性提升计划,提高机械、电子、汽车等产品及其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可靠性水平,促进品质升级[29]。(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等)

专栏2 产品质量提升工程

——提升农产品质量。建立健全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超前部署农业前沿和共性关键技术研究,重点发展现代生物育种、智能农机装备、农业物联网等关键技术和产品,增加农产品优质供给。培育突破性高质高效新品种,以苹果、大樱桃、梨、葡萄等优势果品为重点,优化调整品种结构,丰富产业布局。持续推进“百箱计划”,高水平建设“海上粮仓”。到2025年,争取省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链标准化试点,育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新品种、新品系20个以上,省级以上海洋牧场数量达到50处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提升食品药品质量。加强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控,开展“亮标承诺、对标生产、核标检验”行动,推进食品安全全程追溯体系监督检查。开展特殊食品体系检查,每年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1 次体系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每年不少于20%。严把餐饮加工制作关,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全部纳入“互联网+明厨亮灶”管理,高风险等级单位每年至少开展2 次检查,每年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开展1 次检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体系建设和市、县两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能力建设,开展哨点科研支撑计划。持续推进药品追溯体系建设,探索建设中药饮片追溯体系,实现全市范围内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市政府(管委))

——提升消费品工业品质量。推动纺织服装行业向绿色低碳、数字化、智能化和柔性化等方向发展,推广大规模线上个性化定制模式。支持食品行业在白酒、啤酒、葡萄酒、食用油、调料品等领域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提供产品供应链管理等服务。加快工业企业实施“机器换人、设备换芯、生产换线”,打造智能工厂(车间)。聚焦感知、控制、决策、执行等核心环节,加快发展智能制造装备。支持企业加快智能化技术改造。到 2025年,打造500家智能化改造示范企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等)

7.推动建设工程品质提升。全面落实各方主体工程质量责任,突出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压实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主体责任[30]。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加快防腐、节能、防水、保温、环保等新型建材研发与应用,推进绿色建材评价认证和推广应用,建立绿色建材采信机制[31]。全面推行工程实体质量标准化,完善相关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体系[32]。持续开展建材质量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外墙保温材料、水泥、电线电缆等重点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落实建材缺陷响应处理和质量追溯。深化应用自主创新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33],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CIM+应用”智慧水平[34],促进城市“一网统管”质量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数字水利建设,提升对水库河道监测、水资源管理、城乡供水等水利工程信息化、智能化水平[35]。(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专栏3 建设工程质量攀登工程

——提升建设工程智慧化。做好国家“新城建”试点城市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基于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提升烟台市智慧工地监管平台。到2025年,实现BIM 技术辅助招投标、图审、报建和档案交付,智慧工地全覆盖,全面完善推广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大数据局等)

——提升建设工程绿色化。围绕绿色建造设计、生产、施工、运维,结合技术链、产业链、应用链建设,从技术创新、要素协同、链条完整、产业布局、管理创新等层面打造绿色建造产业体系。到2025 年,全市范围内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40%,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以上,新建居住建筑全面执行节能80%的设计标准、新建公共建筑全面执行节能72%的设计标准,开展不少于10 项绿色建造应用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科技局等)

——提升建设工程集群化。创建国家“新城建”示范基地,发挥品牌效应,协同招大引强和“专精特新”培育,做大做优龙头企业,做强做精骨干企业,做专做特中小企业,打造产业集群。到2025年,引进或建成“新城建”等国家级创新研发服务平台2个以上,新增20家以上绿色建材生产高成长企业,实现不少于3项绿色建造关键技术突破,新增绿色建造国家级荣誉不少于2项。(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等)

8.增强服务质量竞争力。加快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以质量创新促进服务场景再造、业务再造、管理再造,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36],推动公共服务业普惠性和均等化发展,打造现代服务业名城[37]。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发展农机作业、农资供应、农产品营销等专业服务[38],培育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组织。加快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积极发展新型科技服务业态,培育金融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创新发展现代供应链、智慧物流、冷链物流,助力打造东北亚及环渤海物流枢纽中心[39]。健全日间照料、物业维修、特色家政等社区综合服务网络。规范发展智能公交、网约车、分时租赁等出行服务新业态[40]。创新培育一批文旅精品项目,加快构筑“两核两带三高地”旅游发展格局[41]。优化城乡商业网点布局和配送网络,打造一批特色街区和商贸综合体,推进消费服务提档升级。全面推进“烟必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深化“一网通办”“一号通行”“一码通城”融合应用[42]。全面提升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终身教育质量水平,推动教育公共服务能力提质增效[43]。加快“健康烟台”建设,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推进医疗资源提质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44]。深化推进养老服务改革,大力发展普惠养老服务,助力颐养宜居城市建设[45]。加快基础公共体育设施升级,积极发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培育国际滨海运动名城和体育休闲运动目的地[46]。(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城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等)

专栏4 服务质量跃升工程

——推动服务业标准化建设。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围绕现代金融、软件信息、现代物流、文化旅游、健康养老、农业服务等领域,加强服务标准研制与实施,建立健全标准体系,为服务业发展提供标准支撑。打造一批旅游度假区、重点景区、星级饭店、旅游购物、旅游餐饮等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企业。到2025年,建设市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30个,省级以上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15个,新增省级服务品牌10个。(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强化服务创新引领。推进服务业数字化提升,推动跨境电商、智慧物流、线上零售、“云”上展会、互联网医疗等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大力发展金融服务、医养健康、文化教育等共享平台,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加快线上线下消费深度融合,形成服务业创新增长点。加快核电生产服务集聚区、海上风电运维中心、胶东物流智慧港、业达智汇信息科技园等生产服务集聚区建设。推动“两业”融合发展,每年重点培育2个“两业”深度融合示范企业。到2025年,新增省级以上“两业”融合试点企业5家、“两业”融合发展示范区1个。(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

——提升服务质量满意度。推动实施优质服务质量信息公开和承诺制度,开展第三方认证。持续开展重点服务行业质量监测,推进质量监测结果运用,以创新、标准、品牌、满意度监测等理念方法壮大市场服务主体,推动优质服务扩容提质。持续开展烟台市公共服务质量监测评价主观评价。到2025年,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综合评价92分以上,公共服务质量位居全省前列。(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等)

(三)开展质量品牌创建行动,构筑品牌经济发展高地

9.建立品牌培育发展新生态。完善品牌培育发展机制,建立以省级以上政府质量奖品牌为引领,以市级质量奖、“好品山东”品牌为主体,以部门遴选认定的各类品牌为基础的品牌梯次培育体系,推动形成“金字塔”型品牌发展新生态[47]。强化品牌高端化发展,以“泰山品质”认证、高端质量奖品牌争创为抓手,培育催化一批竞争力强、品牌价值高的产品、企业和产业聚集区,进一步发挥品质品牌标杆示范带动作用[48]。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开展“好品山东”品牌培育,建立“好品山东”品牌培育库,将国家和省组织并颁发、评定、认定的产品、工程、服务等领域的品牌,纳入“好品山东”品牌培育体系[49]。加强行业管理部门的品牌管理,围绕农业、工业、服务业等重点领域,认定一批具有烟台特色优势的标识品牌。开展品牌培育、品牌价值测评与发布等品牌专业化服务[50],引导企业提升品牌创建能力。支持企业积极争创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中国服务企业500强[51]。(责任单位:市质量强市及名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10.打造品牌集群发展新格局。围绕烟台“9+N”特色产业,统筹做好存量品牌的管理,加强新技术应用和质量管理创新,争创一批质量卓越的产业品牌集群。以创新、创优、创品牌为目标,开展制造业领域的质量标杆创建、质量对标等活动,实施系统化质量管理[52],加速形成食品加工、机械设备制造、能源化工、医药制造等一批产业品牌集群。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为重点,大力争创农业领域省级、国家级优质产品基地,打造世界一流苹果生产基地,提高大樱桃“北方春果第一枝”果品品质,做强以莱阳梨为代表的梨产业,构建烟台溯源好海参、龙口粉丝匠心制造等质量品牌体系,打造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品牌集群[53]。鼓励服务业企业加强服务创新,提升服务质量,凸显特色服务优势,积极推进品牌化、标准化、连锁化经营发展模式[54]。高标准推进全域旅游建设,构建“两核两带三高地”的旅游发展格局,打造世界知名的滨海休闲度假旅游品牌[55]。加速形成“烟台制造”“烟台农品”“烟台服务”“烟台旅游”品牌集群。(责任单位:市质量强市及名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

11.展现烟台品牌文化新形象。持续推动质量文化与海洋文化、红色文化、民俗文化等深度融合,厚植历史文化名城特色,叫响中国鲁菜之都、中国最佳休闲度假城市、国际葡萄·葡萄酒城,将“仙境海岸·鲜美烟台”打造成为城市品牌名片[56]。围绕张裕葡萄酒、三环锁业、中亚药业等百年老字号品牌,实施“百年品牌走出去”战略[57],开展品牌海外展示,宣讲品牌故事,提升烟台百年老字号品牌国际知名度[58]。举办国际苹果节、国际葡萄酒节、世界海参产业博览会等一批知名特色品牌展会,建设立足山东半岛、辐射东北亚的国际会展名城,提高全国乃至全球消费者对“品质烟台”的品牌认同[59]。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烟台质量文化建设,鼓励基于烟台优势品牌创作体现质量文化特色的影视和文学作品[60]。(责任单位:市质量强市及名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

专栏5 品牌制胜工程

——实施农产品品牌振兴计划。重点打造“烟台农品”全品类区域品牌,讲好烟台果业品牌故事,持续放大“烟台苹果”“烟台大樱桃”“烟台茶”“烟台海参”“烟台葡萄与葡萄酒”等烟字号品牌价值,实现名企、名品、名产与城市名片同步提升。(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等)

——加大工业品牌培育和宣传。加强品牌创意设计、传播、保护、文化建设等方面能力,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开展百年品牌企业培育,培优更多地域标志型产业品牌。组织和指导制造企业参加全国品牌价值评价活动,加强与各类电商平台、供应链平台、外贸服务平台合作,拓宽工业品牌宣传渠道。(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等)

——打造“烟台服务”品牌。统筹陆海、岛湾旅游开发,重点发展滨海黄金旅游带、芝罘湾都市休闲核、蓬长文化生态旅游核,打造蓬莱、芝罘、昆嵛仙境。聚力打造“烟台大姐”服务品牌,积极开展家政服务机构等级评定,促进家政服务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打造“爱山东·烟必行”政务服务品牌,将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为现代“政务综合体”,免证办事、一码通行成为常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市政府(管委)等)

——推动特色文化品牌建设。着力推进“一县一品”建设,推动文化与旅游、科技、金融等方面融合发展。推进“乡村记忆”工程,打造烟台乡村文化品牌。实施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完善艺术创作引领、艺术主体培育、艺术生产激励等机制,擦亮“艺术烟台”“京剧码头”“书香烟台”等一批文艺品牌。(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科技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积极打造节庆品牌。培育烟台国际海岸生活节、烟台国际葡萄酒节、烟台市民文化节、烟台海岸音乐节等烟台地域特色品牌节庆,打造城市节庆IP,同时积极引入运营成熟、知名度高的品牌节会。(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等)

到2025年,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好品山东”企业,全市“好品山东”企业竞争力位居全省前列,形成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力的“好品山东”产业集群2个以上;全市入围中国品牌价值榜单企业25家以上、省级高端品牌培育企业50家以上,上榜中国品牌价值评价榜单、省品牌价值评价榜单企业数量位居全省前列;培育市级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20个,农产品企业产品品牌100个;培育“泰山品质”认证企业数量达到13家以上;拥有山东省省长质量奖8个,力争实现中国质量奖零的突破。(责任单位:市质量强市及名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开展质量要素集约增效行动,筑牢质量基础设施先发优势

12.加快质量基础设施整合创新。运用“互联网+”技术手段,建立质量基础设施共享机制,推动跨区域、跨行业的质量基础设施资源整合[61]。进一步理顺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与县级检验检测中心行政管理与业务职能之间关系,形成权责清单,扩展县级检验检测中心服务范围[62]。围绕烟台16条重点产业链,依托“链长制”,整合产业链缺失环节、高附加值环节的计量、标准和检验检测认证等质量基础设施需求[63],招引一批国内外有影响力的机构落户烟台。推动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骨干平台联动贯通[64],发挥高等院校、科研单位、行业协会和检测机构专业优势,不断突破制约产业链发展的质量瓶颈,推动产业链补链强链。推动高端化工、新材料、智能制造等优势领域骨干企业质量基础设施内部资源整合[65],在烟台NQI+服务云平台公开自身企业、国际标准研制,计量溯源等高端个性化质量基础设施需求[66],以高品质需求牵引高质量供给,营造共建共享的质量发展环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等)

13.合理布局质量基础设施。加强市、县和园区三级质量基础设施协同,统筹推进“两区一廊四园一基地”建设[67],形成行业研发制造和运维的聚集区,高标准建设国家级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烟台园区[68],推动形成与区域发展相适应的质量基础设施服务能力。聚焦产业链布局质量基础设施,重点推动石化及化工新材料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等研究院建设[69],建成核电核岛装备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国家级天然气流量计量专业计量站,推动计量测试服务能力基本覆盖重要产业发展领域[70]。支持生物医药、先进结构材料、智能制造等优势领域及新兴领域骨干企业采用先进计量检测器具,融合人工智能、大数据、5G等新技术开展计量、检测设备的智能化改造升级[71],争创一批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72]。(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大数据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14.提高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开展质量基础设施助力行动[73],围绕科技创新强市、制造业强市、海洋强市等战略目标,大力开展计量、标准化、合格评定等技术服务,推动数据、仪器、设备等资源开放共享,更好服务市场需求[74]。持续开展标准化城市建设,创新推进“标准化+全域”赋能新模式,实施一批农业、制造业、服务业、海洋产业等领域重要标准化研究项目,加速培育壮大标准化服务业,加强高质量标准供给、强化高水平标准运用,促进高标准城市建设[75]。面向高端化工、高端铝材料等全市重点产业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需求,强化“引进来”、加速集聚“链上”优势标准研制、技术研发、计量检定、检验检测等技术资源,形成“一链一站”“一链多站”全维度质量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开展NQI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提供中小微企业质量援助下基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等一揽子质量提升援助,持续优化“1+7”一站式服务模式,完善烟台NQI+服务云平台建设,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体系[76]。完善企业服务中心、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科技研发中心、人才服务中心等平台建设,打造产业聚集区质量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77]。(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专栏6 质量基础设施集约创新工程

——优化计量服务。聚焦“9+N”制造业优势,大力开展制造业计量能力提升,建立一批先进制造业急需的高准确度、高稳定性计量标准。加强能源计量数据应用研究,培育建设国家级天然气流量计量专业计量站、核电核岛装备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碳计量实验室,推进能源计量服务示范。到2025年,全市新建和升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24项以上,强制检定项目市级及以下建标覆盖率达到95%以上,全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满足社会95%以上的量值传递溯源需求,引导和培育计量示范单位30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等)

——创新标准供给。推进标准化城市创新发展工程,建立适应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需求的新型标准体系,统筹推进标准“全域制定”与“全域实施”,加快建设标准化城市,推动标准化和科技创新互动发展、协同发展、融合发展,提升科技成果向标准转化水平,加快标准化发展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培育标准创新型企业,提升团体标准组织发展能力,建设产业集群标准创新共同体,深化标准化发展平台创新。到2025年,力争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7项,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20项、地方标准50项、团体标准20项,建成1个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4个省级技术标准创新中心,10个共性技术标准创新平台,1个企业标准创新共同体,争取2个国家技术标准组织落户。(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局、市科技局等)

——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加快建设国家级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和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提升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产业链发展能力。争取国家“汽车用制动衬片强制性认证产品指定实验室”通过资质认定及实验室认可。建立并完善口岸药品管理信息系统(LIMS),开展国内国际CNAS 检验扩项。推动高耗能生产企业开展低碳产品认证,推动建材产品开展绿色产品认证。引导企业积极参与“泰山品质”高端认证,推动出口企业开展国际标准管理体系认证和主要贸易国产品认证。到2025年,建成国家级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形成新能源、汽车制动系统、新材料等制造业领域1500种产品、20800个主要参数、2300个方法标准的质量检验资质能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黄渤海新区管委)

——推进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聚焦产业质量提升需求,筹建万华蓬莱工业园、裕龙岛工业园等NQI工作站。提高从业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引导企业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到2025年,全市重点产业链均建有1个以上引领性产业平台,培育首席质量官300名以上,烟台NQI综合服务平台年均服务企业2500家。(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蓬莱区、龙口市政府等)

(五)开展质量治理现代化推进行动,形成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生态

15.加强质量法制建设。严格执行质量基础设施等领域法律法规,加强质量领域地方立法[78]。高效统筹质量监管执法资源[79],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质量监管执法合作,针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工程质量违法违规等行为[80],及时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或专项整治[81]。健全消费维权法规政策体系,建立产品和服务质量集体诉讼和投诉信息公示制度,严格执行惩罚性赔偿制度[82]。健全产品和服务质量担保和争议处理机制,推行第三方质量争议仲裁[83]。加强质量法治宣传教育,普及质量法律知识。加大质量违法案件查处曝光力度,营造安全放心、公正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84]。(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16.增强质量政策供给。鼓励各区市结合实际出台配套质量奖励扶持政策,对质量管理先进、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实施激励。落实国家质量分级标准规则、质量相关保险制度。鼓励企业实施质量承诺和标准自我声明公开[85]。完善政府采购政策,健全符合采购质量标准的交易规则,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制度[86]。健全覆盖质量、标准、品牌、专利等要素的融资增信制度,加强对质量改进、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的金融服务供给,加大对中小企业质量创新的金融扶持力度[87]。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切实鼓励、支持和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增强发展动力,推动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定制度,建立健全市级财政政策,加大对首台(套)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高端软件的支持力度[88]。落实质量专业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培训制度和职称制度,实现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89]。(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政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烟台分行、烟台银保监分局、市税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17.提升质量监管效能。全面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聚焦具体监管事项,理清责任链条,明确责任分工[90]。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措施,归集监管数据,实现与国家、省有关部门监管业务系统互联互通[91]。各区市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本行业信用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信用信息报送审查机制,全面提高数据质量,组织实施“百企示范、万企规范”工程,引导企业建立健全信用管理体系[92]。汇聚国家、省推送的风险预警信息和各类监管数据,建立质量安全风险模型,组织开展风险研判和预警信息处置[93]。落实质量安全“沙盒监管[94]”制度[95],包容审慎对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探索对新设立的“四新经济”市场主体给予“包容期”[96],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或者减轻处罚。(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相关区市政府(管委)配合)

18.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全面构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质量共治格局[97]。支持群团组织、一线班组开展质量改进、质量创新、劳动技能竞赛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学会及消费者组织等的桥梁纽带作用,开展标准制定、品牌建设、质量管理等技术服务,推进行业质量诚信自律。引导消费者主动参与质量促进、社会监督等活动,提高维权意识和能力[98]。发挥媒体作用,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营造崇尚质量、创造质量的社会风尚。深入开展全民质量行动,大力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工匠精神,持续办好“质量月”“中国品牌日”“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日”“世界认可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系列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

专栏7 重点领域质量监管工程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扩大农产品小规模种植养殖户检测比重。加强收购运输贮存环节安全监管,建立县乡联动、部门协作机制,强化田头市场管理,依法查处违法使用保鲜剂等行为。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监管、质量追溯体系,建立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到2025年,全市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量达到5.5 批次/千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加强食品药品疫苗安全监管。加快建成“烟台市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平台”,加强食品全链追溯、全程监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健全完善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体系,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完善市、县、所三级药品安全治理网格,打造大数据互联互通“信息链”,实现信息化追溯。强化疫苗等高风险产品监管,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实施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监管。药品零售环节特殊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药品零售企业和药品使用单位纳入网格化监管覆盖率,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不合格处置率,涉药投诉举报违法线索和药品安全违法行为调查处置率均达到100%,《中国药典》中药、化学药品全检能力达到90%以上。到2025年,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大型餐饮单位“明厨亮灶”率均达 100%,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各区市政府(管委)等)

——强化工业品消费品质量差异化监管。制定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对工业产品实施分类差异化管理,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金融安全、意识形态安全,以及可能存在系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风险的工业品实施重点监管;对能够由市场决定以及通过合同约束可以有效保障质量安全的工业品,实施企业或行业监管。实施消费品质量提升工程,加强消费品质量安全管理,建立健全产品生产、运输、销售、消费全链条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全面提高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研判、预警和处置能力,及时防范化解行业性、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局、市应急局、市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烟台银保监分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等)

——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智慧监管。建成覆盖全市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烟台市智慧工地监管平台”,实现“智慧工地”一张网建设。强化建筑材料监管,将混凝土的生产、出厂、监管串联起来,实现全过程的追踪管理。(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大数据局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质量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质量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充分发挥市质量强市及名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全市质量工作的谋划和组织。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整体有序推进质量强市建设。(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质量强市及名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市党委、政府(管委))

(二)强化工作落实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质量强市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区市围绕重点任务,结合区域定位和自身优势认真制定实施计划,明确工作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市有关部门要按照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制定具体落实工作方案,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发展目标如期实现。要做好政策统筹衔接,促进产业、财政、金融、科技、贸易、环境、人才政策与质量政策协同。(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烟台分行、烟台银保监分局,各区市党委、政府(管委)等)

(三)严格绩效考核

落实质量督导工作,形成有效的督促检查和整改落实机制。加强质量工作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及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对质量强市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建立质量强市实施评估机制,市质量强市及名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指导,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质量强市及名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市党委、政府(管委))


[1]《关于印发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烟科〔2021〕66 号)

[2]《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质量发展规划的通知》(鲁质强发〔2021〕3号)

[3] 《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质量发展规划的通知》(鲁质强发〔2021〕3号)

[4] 《烟台市“十四五”工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烟工信〔2021〕108 号)

[5] 《关于推进制造业强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烟办发电〔2021〕117 号)

[6] 《烟台市实施重点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方案》(烟政办发〔2021〕21 号)

[7] 《烟台市实施重点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方案》(烟政办发〔2021〕21 号)

[8] 《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国新发布会

[9] 《质量强国建设纲要》

[10] 《山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

[11]《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烟政发〔2021〕6号)

[12]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烟政发〔2021〕6号)

[13]《烟台市“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烟政发〔2022〕4号)

[14]《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烟政发〔2021〕6号)

[15]《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三年行动方案》(烟办发〔2021〕11 号)

[16]《烟台市“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烟政发〔2022〕4号)

[17]《烟台市“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烟市监字〔2021〕156 号)

[18]《山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

[19]《烟台市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烟政字〔2022〕68 号))

[20]《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烟政发〔2021〕6号)

[21]《数字化助力消费品工业“三品”行动方案(2022—2025 年)》(工信部联消费〔2022〕79号)

[22]《市场监管总局 商务部关于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作的通知》(国市监认证发〔2021〕)

[23]《市场监管总局 商务部关于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作的通知》(国市监认证发〔2021〕)

[24]《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烟政发〔2021〕6号)

[25] 《烟台市“十四五”工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烟工信〔2021〕108 号)

[26] 《关于推进制造业强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烟办发电〔2021〕117 号)

[27]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烟政发〔2021〕6号)

[28] 《关于推进制造业强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烟办发电〔2021〕117 号)

[29] 《质量强国建设纲要》

[30]《山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

[31] 《关于促进全市绿色建造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烟政字〔2022〕57号)

[32]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烟台市工程实体质量标准化做法指导图册》

[33]《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烟台市建筑业现代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烟政字〔2021〕52 号)

[34]《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智慧工地建设指导意见》

[35]《烟台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烟政字〔2021〕79 号)

[36] 《质量强国建设纲要》

[37] 《烟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烟政发〔2021〕6号)

[38]《烟台市“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烟政发〔2022〕4号)

[39]《关于加快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健全完善现代流通体系的意见》(烟政字〔2022〕11号)

[40]《烟台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烟政字〔2021〕59 号)

[41]《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2022年山东省旅游发展大会精神的实施意见》(烟政办发〔2022〕20号)

[42]《打造“爱山东·烟必行”政务服务品牌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烟政发〔2021〕6 号)

[43]《烟台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烟政办发〔2021〕25 号)

[44]《烟台市“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烟政办字〔2022〕1号)

[45]《关于推进全市服务业突破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烟政办发〔2021〕12 号)

[46]《关于印发烟台市体育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烟政办发〔2021〕24号)

[47] 江成同志在全省质量工作大会烟台分会场上的讲话

[48]《烟台市“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烟市监字〔2021〕156号))

[49]《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好品山东”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烟政办字〔2021〕45 号)

[50]《关于推进全市服务业突破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烟政办发〔2021〕12 号)

[51] 《关于推进全市服务业突破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烟政办发〔2021〕12 号)

[52] 《烟台市“十四五”工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烟工信〔2021〕108 号)

[53] 江成同志在全省质量工作大会烟台分会场上的讲话

[54] 《关于推进全市服务业突破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烟政办发〔2021〕12 号)

[55] 《关于推进全市服务业突破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烟政办发〔2021〕12 号)

[56]《烟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烟政发〔2021〕6号)

[57]《山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

[58] 《山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

[59] 《烟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烟政发〔2021〕6号)

[60] 《质量强国建设纲要》

[61]《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烟政办发〔2020〕14号)

[62]《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烟政办发〔2020〕14)

[63]《烟台市实施重点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方案》(烟政办发〔2021〕21 号)

[64] 江成同志在全省质量工作大会烟台分会场上的讲话

[65]《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烟政办发〔2020〕14)

[66]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烟政办发〔2020〕14号)

[67] 《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强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烟办发电〔2021〕116号)

[68] 《关于推进全市服务业突破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烟政办发〔2021〕12号)

[69] 《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强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烟办发电〔2021〕116号)

[70]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

[71]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

[72] 《烟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烟政发〔2021〕6 号)

[73] 《质量强国建设纲要》

[74]《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烟政办发〔2020〕14号)

[75] 《烟台市建设标准化城市三年行动方案》(烟政字〔2022〕18号)

[76]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烟政办发〔2020〕14号)

[77]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烟政办发〔2020〕14号)

[78] 《山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

[79]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号)

[80] 《山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

[8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号

[82] 《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质量发展规划的通知》

[83] 《质量强国建设纲要》

[84] 江成同志在全省质量工作大会烟台分会场上的讲话

[85]《山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

[86]《质量强国建设纲要》

[87]《质量强国建设纲要》

[88]《烟台市首台(套)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高端软件市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细则》

[89]《山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

[9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号)

[91]《烟台市“互联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烟政办字〔2020〕35号))

[92]《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方案的通知》〔2022〕19 号)

[93]《烟台市“互联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烟政办字〔2020〕35号))

[94] “沙盒监管”是指先要划定一个范围,对在“盒子”里面的企业,采取包容审慎的监管措施,同时杜绝将问题扩散到“盒子”外面

[95]《质量强国建设纲要》

[96]《关于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实施方案》(烟政办发〔2021〕15号)

[97]《山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

[98]《质量强国建设纲要》

《烟台市质量强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依据和过程

202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陆续启动落实国家纲要工作。3月,省委、省政府召开山东省质量大会,林武书记就做好新时代质量强省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4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山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明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做好贯彻落实。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市市场监管局成立工作专班,通过采取召开座谈会、现场调研等形式,经充分研究论证,为贯彻落实《<山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三年行动计划》,烟台市市场监管局依据《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山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起草了《烟台市质量强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向39个部门、企业、社团及各区市人民政府公开征求意见,共征集修改意见49条,采纳24条,形成《方案》修订稿。

二、起草原则

(一)全面贯彻纲要精神的原则。《方案》紧扣国家和省纲要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深刻把握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的精神实质,明确我市三年行动的主攻方向,将纲要落实为具体行动。

(二)从质量强市实际出发的原则。《方案》着眼于烟台“产品、工程和服务”三大领域质量,结合烟台“9+N”产业集群和16个重点产业链,结合烟台县域发展的优势特色,提出强企业、强产业、强区域的方法和举措。

(三)走在全省、全国前列的原则。《方案》确立的发展目标本着“跳起来,够得着”的原则,量化指标均位居全省、全国前列。同时《方案》既“坚守质量安全底线”,又“抬升质量发展高线”,更好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特点

(一)突出党的领导。《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质量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质量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二)突出以人民为中心。《方案》把满足人民需要、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增加优质服务和优质产品的供给,满足多样化、多层级的消费需求,增强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满意度。

(三)突出贯彻新发展理念。《方案》聚焦当前社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趋势,突出体现质量发展的创新赋能、区域协调、绿色支撑、共建共享。

(四)突出系统推进原则。《方案》调整领域从传统的产品、工程、服务等微观质量领域向产业、区域等宏观质量领域拓展,对增强产业和区域质量竞争力等进行系统部署,推动经济质量效益型发展。

(五)突出质量变革创新。《方案》突出质量创新在质量强市工作中核心地位,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出台质量激励政策,建立多元救济机制。

四、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总体要求、主要行动和保障措施三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按照聚焦质量强省山东半岛中心城市建设“1个总体愿景”、围绕基本建成“4个城市目标”、部署质量提升“5大行动”的“1+4+5”总体思路系统推进烟台质量强市新阶段工作任务。

2.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最具活力的创新之城、人民满意的品质之城、全国知名的品牌之城、包容普惠的共享之城,并列出包含26项定量指标的质量强市建设指标体系。

(二)主要行动。部署了质量创新引领、质量提档升级、质量品牌创建、质量要素集约增效、质量治理现代化推进五大行动,以专栏的形式提出七大工程。同时,在任务清单中给出63项具体任务,并明确重点工作责任单位和推进节点。

(三)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严格监督评估3个方面强化实施保障,推动《方案》工作目标任务落实落地。

  • 征集公告
  • 意见征集情况
  • 为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根据《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山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精神,结合烟台实际,制定《烟台市质量强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根据重大行政决策有关规定,起草过程中向各有关部门及全社会广泛征集意见。

    (一)6月5号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截止到6月30日未收到反馈意见。

    (二)6月上旬向向39个部门、企业、社团及各区市人民政府公开征求意见,共征集修改意见56条,采纳其中的27条,部分采纳4条,不采纳25条,未采纳部分经与有关部门单位充分沟通后达成一致意见。未采纳部分总结如下:

    1.删除某相关单位的责任分工,不采纳,理由:责任分工均是严格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相关工作的开展需要主管部门支持。

    2.修改目标指标某参数,不采纳,理由:各目标指标是按照职责单位“十四五”工作规划来的,如有修改要说明并指出相关原因。

    (三)6月30日在中国机械研究总院召开了专家论证会,与会专家一致认为,该方案符合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适用性、前瞻性、可操作性强。专家还对个别表述提出了修改意见,共收到19条意见,全部吸收采纳。

    对《方案》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单位对相关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充分吸收和采纳了各有关部门及全社会提出的合理意见。部分未采纳的意见建议,我部门将对接相关责任部门认真研究推动。

    • 专家论证

    《烟台市质量强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专家论证意见


    2023年6月30日,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烟台市质量强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论证,专家组审阅了《方案》文本,听取了报告,经质询讨论,形成论证意见如下:

    (一)必要性

    中共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就质量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出台一系列重要方针政策,强调着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202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陆续启动落实国家纲要工作。3月,省委、省政府召开山东省质量大会,林武书记就做好新时代质量强省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4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山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明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做好贯彻落实。编制《方案》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质量工作部署的一项政治任务。因此,做好《方案》编制工作,事关战略发展全局、事关当前和长远、事关民生福祉,对于“走在前、开新局”,具有重要意义。

    (二)科学性

    《方案》编制工作是以《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山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关于印发烟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有关文件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质量强市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烟台实际情况,符合《方案》的科学性要求。

    (三)出台的时机和条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将纲要主要任务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效衔接、同步推进。省委、省政府印发《山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动员全省上下加快推进质量强省建设。近年来,烟台市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了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支撑全市质量工作有效实施,在全省质量工作评议中保持领先位次。出台新时期烟台市质量政策,是烟台质量工作“走在前”的重要政策保障,也是质量强市建设任务的重中之重,因此,编制、发布《方案》的时机和条件成熟。

    (四)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及可控性

    《方案》的实施对社会稳定、生态环境、生产安全、财政经济等方面没有负面影响,《方案》的撰写发布及实施过程均可控。

    (五)其他需要论证的内容

    2023年6月30日

    • 风险评估

    《烟台市质量强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实施对社会稳定、生态环境、生产安全、财政经济等方面没有负面影响,《方案》的撰写发布及实施过程均可控。

    • 集体讨论
    • 执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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