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免疫相关政策

日期:2023-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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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接种是预防疾病、增进健康最有效和最经济的手段之一,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和保持人群健康具有重大意义。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儿童家长应该按照国家规定的免疫程序,及时带着您的孩子到就近的预防接种门诊进行疫苗接种。

按照国家规定,我市目前提供以下国家免疫规划免费疫苗,种类及免疫程序如下: 出生时接种第一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 1月龄接种第二针乙肝疫苗; 2月龄接种第一剂灭活脊髓灰质炎疫苗; 3月龄接种第二剂灭活脊灰疫苗和第一剂百白破疫苗; 4月龄接种第三剂脊灰疫苗和第二剂百白破疫苗; 5月龄接种第三剂百白破疫苗; 6月龄接种第三剂乙肝疫苗和第一剂A群流脑疫苗; 8月龄接种麻腮风联合疫苗和第一剂乙脑减毒活疫苗; 9月龄接种第二剂A群流脑疫苗; 18—24月龄接种第四剂百白破、甲肝减毒活疫苗和麻腮风联合疫苗; 2周岁接种第二剂乙脑减毒活疫苗; 3周岁接种第一剂A+C流脑疫苗; 4周岁接种第四剂脊灰疫苗; 6周岁接种第二剂A+C流脑疫苗和白破二联疫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为了控制疫苗可预防的传染病的流行,保护您孩子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或幼儿园的正常教学秩序,适龄儿童入托、入学前,学校或幼儿园要进行查验预防接种证,其监护人必须出示“儿童预防接种证”,对没有儿童预防接种证或没有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家长有义务配合学校及幼儿园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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