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打歼灭战的决心攻克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短板
——专访烟台市城市管理局局长汪光祖局长
2022年9月20日,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22年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攻坚实施方案》,自2022年9月开始至年底,在市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攻坚行动。
9月21日,市城市管理局汪光祖局长接受记者专访,对开展攻坚行动的背景、工作任务、保障措施等问题,对《方案》进行了解读。
问:《2022年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攻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文件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为什么要开展垃圾分类攻坚行动?
答:市区自2021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来,截至目前,居民小区分类设施覆盖率完成了65%。但是,各区工作进度不平衡、重视程度不够、市民参与度不高、厨余垃圾收集量低、分类容器车辆不足问题,依然较为严重。2022年8月4日市政府常务会议部署,要求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制。市城市管理局对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短板、弱项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制订了《攻坚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9月20日,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问:《方案》制订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 《方案》制订了三项工作目标,一是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全覆盖,11月底前,市区(不含蓬莱区)1157个居民小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宣传设施全覆盖。二是开展厨余垃圾分类收运,到12月底,市区厨余垃圾(不含饭店的餐厨废弃物)日均收运量达到 248吨以上。三是创建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和单位。打造360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覆盖人口39万户,约占建成区居民家庭户数50%,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本系统创建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
问:《方案》对开展垃圾分类攻坚行动制订了哪些具体任务措施?
答:《方案》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具体任务措施。
一是明确生活垃圾分类运行模式。各区要充分借鉴先进经验,抓紧确定垃圾分类运行模式,其中2022年创建的360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要采用市场化方式引进专业公司运作。目前看,工作进展较快的莱山区、黄渤海新区、高新区普遍引进了专业化公司,让专业人干专业事,工作成效较为明显。
二是明确设施配套标准。《方案》明确要求,在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全覆盖的基础上,示范小区增设304个垃圾分类屋、679个分类亭、134套智能分类设备。2022年底前,市区新建和改造具有遮雨、宣传功能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亭(屋)1,000个。每个示范小区必须设有2处以上垃圾分类宣传栏。有条件的小区建设造型美观、智慧管理、宣导培训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屋(站)。示范小区设置694个宣传栏、13 个宣传屋。
三是厨余垃圾全量收运。各区要对市区所有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的食堂,农贸市场、大型商超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开展厨余垃圾分类进行收运。逐步将居民小区纳入厨余垃圾收运范围,并将厨余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开展情况,作为创建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示范单位的基本要件,在评选示范小区、示范单位中实施“一票否决”。
四是创建分类示范小区。各区按照居民小区数量30%的保底量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莱山区、开发区在保底量创建的基础上,全域打造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
问:为保障《方案》规定的工作目标、任务措施落实落地,我们都采取了哪些保障措施?
答:《方案》制订了四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管理主体做到全覆盖。调整市区两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市直各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垃圾分类”的原则,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监督。各区政府(管委)主要负责人要定期亲自抓垃圾分类工作。街道、社区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安排相关负责人靠上去抓垃圾分类日常工作。建立覆盖全部居民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宣讲员、指导员、志愿者三支队伍。
二是强化组织保障。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和各类文明创建、志愿服务等工作。居委会将垃圾分类纳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协商议事内容。市区全部居民小区必须在宣传栏公示街道、社区的垃圾分类工作负责人,本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信息。
三是社会动员做到全覆盖。从公共媒体到居民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2022年底前,垃圾分类入户宣传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