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监管,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依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第1号令)和《关于加强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鲁应急函〔2019〕97号),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管理系统试点工作烟台市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按照贴近基层、贴近业务、贴近机构“三贴近”的原则,以确保全市注册和执业的安评检测机构应用尽用管理系统、确保全市开展的安评检测项目业务应用尽用管理系统“两个确保”为目标,实施全领域覆盖、全机构应用、全流程管理“三全”措施,开展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管理系统应用在烟台的试点工作,切实解决机构资质保持情况难以实时掌握、机构执业行为难以全面监管的问题,规范促进全市安评检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试点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组织机构
1.确定监管部门范围。
试点工作监管部门范围包括市、各区市应急管理部门。
2.确定安评检测机构范围。
试点工作安评检测机构范围是:所有在我市注册和执业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
(二)试点内容
1.监管部门层面。
2.安评检测机构层面。
(三)时间安排
启动阶段(8月上旬) | 1.开展系统试点应用培训,启动系统试点工作。 |
2.制定市级实施方案,明确试点工作内容和工作安排等。 | |
3.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区市试点实施方案,对本区市试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 |
运行阶段(8月中旬-9月下旬) | 1.8月中旬前,督促辖区内注册和执业的安评检测机构完成系统注册、信息录入。 |
2.对系统预警信息及时进行监管、核实完善。 | |
3.安评检测机构强化系统应用,按系统流程开展安评检测业务,做好项目信息录入、打卡等工作。 | |
4.依托系统,及时查看系统过程控制管理、项目报告管理等内容,从系统中抽查安评检测项目和报告,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做好一般性检查信息录入。 | |
5.各区市总结8、9月份试点工作情况(包括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及建议)报市局。 | |
总结阶段(9月底) | 1.总结提炼试点工作全市做法,形成烟台工作经验,打造烟台工作亮点。 |
2.巩固试点工作做法,提升试点工作成效。 | |
3.研究系统功能,创新数据应用,深化系统长期性管理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