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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00452803XP/2022-04283 成文日期: 2022-08-12
发布机构: 市应急局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文字解读 | 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管理系统试点工作烟台市实施方案

日期:2022-08-12      来源: 市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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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监管,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依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第1号令)和《关于加强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鲁应急函〔2019〕97号),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管理系统试点工作烟台市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按照贴近基层、贴近业务、贴近机构“三贴近”的原则,以确保全市注册和执业的安评检测机构应用尽用管理系统、确保全市开展的安评检测项目业务应用尽用管理系统“两个确保”为目标,实施全领域覆盖、全机构应用、全流程管理“三全”措施,开展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管理系统应用在烟台的试点工作,切实解决机构资质保持情况难以实时掌握、机构执业行为难以全面监管的问题,规范促进全市安评检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试点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组织机构

1.确定监管部门范围。

试点工作监管部门范围包括市、各区市应急管理部门。


2.确定安评检测机构范围。

试点工作安评检测机构范围是:所有在我市注册和执业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


(二)试点内容

1.监管部门层面。


2.安评检测机构层面。


(三)时间安排

启动阶段(8月上旬)

1.开展系统试点应用培训,启动系统试点工作。

2.制定市级实施方案,明确试点工作内容和工作安排等。

3.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区市试点实施方案,对本区市试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运行阶段(8月中旬-9月下旬)

1.8月中旬前,督促辖区内注册和执业的安评检测机构完成系统注册、信息录入。

2.对系统预警信息及时进行监管、核实完善。

3.安评检测机构强化系统应用,按系统流程开展安评检测业务,做好项目信息录入、打卡等工作。

4.依托系统,及时查看系统过程控制管理、项目报告管理等内容,从系统中抽查安评检测项目和报告,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做好一般性检查信息录入。

5.各区市总结8、9月份试点工作情况(包括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及建议)报市局。

总结阶段(9月底)

1.总结提炼试点工作全市做法,形成烟台工作经验,打造烟台工作亮点。

2.巩固试点工作做法,提升试点工作成效。

3.研究系统功能,创新数据应用,深化系统长期性管理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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