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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004260344R/2021-45265 成文日期: 2021-09-16
发布机构: 市水利局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文字解读丨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日期:2021-09-16      来源: 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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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水库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大局稳定。我市现有注册登记各类水库1062座,其中,大型水库3座、中型水库26座、小型水库1033座,水库数量居全省前列。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确保水库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实际,制定出台《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制定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1〕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1〕1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

三、出台目的

明确提出我市“十四五”期间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的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各方责任,指导我市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对完善水库体制机制建设,实现工程安全有效运行意义重大。

四、重要举措

(一)目标任务

一是水库安全鉴定方面,2021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已到安全鉴定期限水库的安全鉴定任务;2021年以后,严格落实当年到期、当年完成鉴定,实现水库安全鉴定常态化。

二是水库除险加固,2021年年底前,全面完成66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其余小型病险水库2022年汛前全部完成除险加固任务;以后新增的小型病险水库,按照“当年鉴定、翌年加固”的原则实施除险加固。2025年年底前,完成现有存量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对“十四五”期间按期安全鉴定新增的大中型病险水库,及时实施除险加固。

三是水库运行管护方面,对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库,实行区域集中管护、政府购买服务、“以大带小”等专业化管护模式,2021年年底前完成60%工作任务,2022年年底前全面推开。

四是信息化建设方面,在完善大中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大坝安全监测等设施的基础上,加快推进138座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设施和193座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建立全市水库数字化信息平台,提升水库信息化管理能力。

(二)工作措施

一是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明确资金来源。对已完成安全鉴定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在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给予支持的基础上,继续落实好市级和区市资金;对于2020年以后经安全鉴定新增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所需资金,省级财政分别按照小(1)型、小(2)型水库不低于150万元/座、57万元/座的标准予以补助,市级财政按照牟平区、海阳市、莱阳市、栖霞市小(1)型100万元/座、小(2)型20万元/座,其他区市分别按照小(1)型50万元/座、小(2)型10万元/座的标准予以补助,不足部分由区市从各级下达的乡村振兴重大专项切块资金中安排。

二是实施水库除险加固,消除工程隐患。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前期工作,科学编制“十四五”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有序组织实施;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四制”规定,严格过程监管和责任监管,保证除险加固工程质量;除险加固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项目验收,确保工程尽快投入运行、发挥效益。

三是强化水库安全管理,提升管护水平。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强化水库运行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加快推进水库管理标准化建设,继续开展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创建,打造乡村小型样板水库。

四是加强监测设施建设,提升信息化能力。建立市、区市水库数字化信息平台,推动形成水库管理专题信息资源库,及时全面掌握除险加固进展、运行管护情况和安全运行状态,实现水库运行信息全流程动态管理。加快建设水库雨水情测报、大坝安全监测等设施,建立健全水库安全运行监测系统,提高工程监测预报能力。

(三)组织保障

一是明确管理责任。各区市政府(管委)对辖内所属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负总责,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分工明确、运转高效、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优化财政资金安排,切实保障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经费预算落实到位。在确保工程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小型水库经营,用经营收益承担部分管护费用。

二是加强部门指导。市水利局负责落实水库建设、运行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加强对水库除险加固、运行管护和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的指导,强化河湖长制监督和考核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落实,参加市级投资安排和工程建设督导等;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维修养护等补助资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水库除险加固和水库管理设施涉及的建设用地审批的指导和职责范围内的报批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水库污染防治的指导和监督。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将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纳入河湖长制管理体系,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充分发挥水库专项检查、暗访稽察和质量巡检的作用,督促有关区市对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机制、保障、人员、应急等切实到位,依法依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落实不力的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实施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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