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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70600312804606F/2021-40447 成文日期: 2021-08-30
发布机构: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文字解读丨 进一步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的意见

日期:2021-08-30      来源: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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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全市企业金融服务环境,有效缓解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21年8月30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的意见》(烟金监字〔2021〕49号),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客观、深入了解《关于进一步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简要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目的

积极打造更加优良的企业金融服务环境,既是优化企业融资服务的重点内容,也是对一个城市营商环境评价的重要指标之一。为进一步优化我市金融信贷营商环境,有效破解当前企业在融资过程中面临的难点和堵点,着力提升金融信贷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增强金融信贷服务可获得性和便捷性,促进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在综合吸收有关部门现行政策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该意见。在《意见》制定过程中,我们广泛征求并吸收了相关方面的意见建议。

二、制定依据

《意见》制定主要依据了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20〕6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等部门关于深化金融“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27号)、《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影响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烟政字〔2020〕15号)等政策文件。

        三、主要措施

《意见》主要包括六个部分二十七条措施。

一是打造线上融资生态圈,提升金融服务便利度。做强用好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应用,充分发挥供应链核心企业引导作用,推动线上全产业链金融服务。大力发展金融科技,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压缩信贷审批时间、减少申报材料,提高信贷审批效率。

二是加强金融信贷政策引导,提升金融服务可得性。健全完善金融机构设置,提高金融结构与经济结构匹配度。各银行机构要综合运用央行降准、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积极争取和扩大信贷投放规模,降低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进一步改进和优化内部管理机制,不断提高信贷服务质效。

三是推进无还本续贷和应急转贷,提升金融服务时效性。各区市政府完善应急转贷服务协调机制,为资金周转暂时困难的民营企业提供应急转贷服务。各银行机构要主动与企业对接,深入开展无还本续贷业务,积极创新续贷转贷产品和服务。

四是发挥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提升金融服务普惠面。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坚守担保主责主业,合理界定服务对象范围,聚焦小微企业、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增强融资担保能力,加大降费让利力度。在实行标准化管理的基础上,各融资担保机构要优化担保业务流程,推进担保业务创新。

五是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提升金融服务多样性。强化企业资源摸排筛选力度,每年着力挖掘推荐一批省级、市级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动态调整上市后备资源库,保持企业上市工作连续性。鼓励企业发行债券融资,拓宽融资渠道,发挥政府引导基金撬动作用,带动社会资本加大投资力度,大力发展股权投资。

六是优化融资服务环境,提升金融服务满意度。有条件的区市要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考核体系,健全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改进优化政金企对接方式,鼓励支持各金融机构、各区市结合实际开展差异化探索,在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方面先行先试。深入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全面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加大金融风险监控力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各级市政府要充分利用各级主流媒体加强政策宣传,各金融机构要各金融机构要主动深入走访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加强舆论宣传引导。

四、关于有效日期的说明

该指引的公布日期是2021年8月30日,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施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立国,联系电话:0535—6789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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