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烟政发〔2021〕5号)《关于印发2021年营商环境建设任务工单(第一批)的通知》(烟优商办〔2021〕4号)等文件要求,确保高质量完成我局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制定本《烟台市水利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落实方案》(以下简称《落实方案》)。
二、制定依据
《落实方案》制定主要依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烟政发〔2021〕5号)《关于印发2021年营商环境建设任务工单(第一批)的通知》(烟优商办〔2021〕4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水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烟政字〔2019〕59号)等文件要求。
三、目的意义
对标国内先进理念和最佳实践,找准差距,明确方向,补齐补强短板弱项,巩固提升既有优势。强化人员、政策、资金等多方面要素供给,高标全速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确保我局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在2020年基础上实现较大突破。《落实方案》明确了各科室的工作任务及牵头科室,成立工作专班,为推动全局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提供保障。
四、主要内容
《落实方案》明确了全局营商环境工作的工作任务、科室分工、指标分工、保障措施:
(一)工作任务。一是进一步提升政府监管服务能力,主要包括政务服务及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第一批工单中“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用水用气”两项指标)、市场监管、包容普惠创新等工作。二是进一步提升企业投资贸易便利度和吸引力,主要涉及招标投标相关工作(“招标投标”指标)。
(二)科室分工。主要根据“三定方案”确定的各科室工作职责,对涉及市水利局营商环境相关工作进行分工。
(三)考评指标分工。主要根据全市营商环境评价18项一级指标中涉及市水利局的5项指标,对分管领导进行了分工。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相关工作。压实工作责任,各牵头科室负责督促抓落实,各责任科室明确一名专职人员,组成工作专班,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强化督导考核,建立工作台账,根据市营商环境专班挂“蓝黄红”情况,将各科室工作推进情况记入相关人员干部执行力档案。人事科将营商环境评价情况纳入局公务员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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