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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MB2854931Y/2021-35776 成文日期: 2021-04-07
发布机构: 市医保局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文字解读丨 关于对恶性肿瘤特定治疗实行日间病房管理的通知

日期:2021-02-26      来源: 烟台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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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为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我市医保支付体系。根据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1年烟台市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结算办法(试行)>的通知》(烟医保发〔2020〕60号)要求,对在我市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内符合各项医疗制度的特定区域,接受放射治疗、静脉或口服化学(或靶向)药物治疗、生物治疗(以下称特定治疗)”的恶性肿瘤患者,实行“日间病房”的管理。

二、具体规定

1.患者接受“日间病房”特定治疗,医疗机构按规定办理入、出院手续,从入院到出院视为一个治疗疗程,执行住院报销及结算政策。如诊疗期间,因突发情况或病情加重需转为常规住院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及时办理,相关费用按一次住院过程计算。

2.患者接受“日间病房”特定治疗期期间,医疗机构按医保相应收费规定,对床位费、护理费、诊查费减半收取。一个治疗疗程需间隔治疗的,患者不在院期间,不收取床位费、护理费、诊查费等相关费用。

2021年我市首批试点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改革的医疗机构进入实际付费,鼓励有关医疗机构开展恶性肿瘤“日间病房”特定治疗,相关医疗费用纳入DRG付费管理。


单       位:烟台市医疗保障局

科       室:医药服务管理科

联 系  人:王会芳

联系电话:0535-6788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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