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全市新时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烟政字〔2020〕31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职业教育是与经济社会发展联系最紧密、与就业和民生关系最直接的教育类型。为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加快建设我市新时代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高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人才培养质量,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打造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发展的高地,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突出的位置。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服务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需要,盯紧科技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对接烟台新旧动能转换和自由贸易试验区等重大产业发展战略,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优化学校和专业布局,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和育人机制改革,打造高质量职业教育,增强职业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和贡献度。
二、目标任务
依据国家提出职业教育要向注重提高质量、向企业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和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三个转变的要求,在理顺市区职业院校管理体制的基础上,继续深化机制改革,在机制改革和内涵建设方面进行突破和创新,激发职业院校办学活力,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积极争创省级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创造改革发展烟台新经验,让烟台职业教育跃居全国前列。
——规模结构更加合理。遵循职普比例大体相当的原则,科学统筹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高等职业教育的规模,建立从中职到本科应用型大学紧密衔接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更加合理初、中、高级技能人才队伍梯次结构,打造多路径成才“立交桥”。到2025年,职业院校的在校生总规模达18万人以上。
——产教研能力显著增强。全面实施产教融合工程,推进理实一体化教学模式改革和公共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的融通,根据新旧动能转换八大产业的需要,适当调减财经、文科类专业,扶持涉农学校和增设涉农产业化专业,理工科类专业和学生数逐渐达到开设专业和学生数的2/3以上;充分发挥科研院所的作用,对现有专业按照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等进行智能化改造升级,实现职业院校布局、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布局相吻合,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相吻合。
——办学效益全面提升。加快职业教育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职业院校办学活力明显增强,毕业生综合素质、职业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有效提升,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到2025年,烟台市范围内本地就业率在原有基础上每年再提高1-2个百分点。创造平等就业环境,消除行业、身份等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实施大国工匠、能工巧匠培养计划,逐步提升职业院校毕业生社会认可度。
三、工作措施
(一)实施创新发展战略,深化职业教育改革。
1.完善职业院校管理体制。树立“大职教”的理念,打破学校类型界限、条块分割的藩篱,加快推进职业院校与技工院校融合发展,双方相互认可、增挂校牌,由教育部门牵头建立完善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学籍学历、考试招生等教育业务统一管理的机制,同时享受教育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相关政策支持。统筹管理市属和区市属职业教育,制定职业教育整体发展规划,确定职业院校发展规模,并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实行专业差异化发展,避免区域内部无序竞争,各职业院校紧紧围绕新旧动能转换八大产业和自由贸易试验区需求举办专业,对现有专业和新增专业设置要经过市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委员会审核论证。
2.扩大院校办学自主权。赋予学校更多办学自主权,学校在限额内自主设立内设机构并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在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下,按照有关规定自主设置岗位,自主确定用人计划,自主确定招考标准、内容和程序,在相应人事考试官方网站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自主招聘各类人才,实行事后备案。大力推进职业院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探索由学校自主聘用内设机构干部。职业院校新进专业专任教师原则上应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和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对世界技能大赛参赛选手、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第一名获得者,并具有高职(专科)以上学历的,职业院校可以不采取理论考试通过直接考察考核方式,经考察、考核合格的可录用为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允许教学急需但没有教师资格证的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学校招聘,合格的先作为兼职教师使用,待取得教师资格证后再按有关规定聘用。落实学校20%编制员额内自主招聘兼职教师政策,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薪酬水平核拨财政经费。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教师双向流动,企业人员到职业院校担任兼职教师纳入其业绩考核评价,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可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提高职业院校副高级、正高级教师岗位比例,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通道。应对“职教高考”制度,加大新教师补充力度,解决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老龄化严重的问题。2020年,各区市和市直有关部门及时出台《烟台市落实职业院校五项办学自主权实施方案》。
3.改革分配制度。公办职业院校可自主确定本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式,绩效工资水平最高可达到所在行政区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的5倍。职业院校面向社会提供有偿服务,开展有偿服务所得收入、校办产业年度利润等收入可用于单位绩效工资发放;学校对外开展技术开发、转让、咨询、培训服务等取得的收入结余,可提取50%以上用于教师劳动报酬,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职业院校开展生产服务性实习实训取得的勤工俭学收入可提取一定比例支付学生劳动报酬。教师根据相关规定取得的科技成果转让费,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控制,不作为调控基数。对学校以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予以倾斜,在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专业教师可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取酬。2020年,各区市和市直有关部门及时出台《烟台市职业院校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4.创新教师培养培训方式。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工程,依托名师名校长、教学能手等职业教育领军人物,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双师型”专业教师团队和学科(专业)带头人队伍,到2022年“双师型”教师占专业专任教师的比例超过70%。职业院校教师每年至少1个月在企业或实训基地实训,落实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采取选派教师赴国外研修访学、参加国家级与省级专业培训和市级集训等形式,全面提升职业院校专业教师教学能力。依托各研究院和产教联盟,组建新工科专业教学博士和专家教师团队,发挥其在科研、教研、技术研发等方面的优势,参与人才培养、课题研究、项目攻关、新工科专业建设等工作。
(二)实施多元发展战略,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
5.探索多元化办学格局。根据烟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办职业院校体制改革,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或以资本、知识、技术、设备、管理等要素新建3-5所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或系部、专业、基地。鼓励办学规范、管理严格、品牌优秀的民办职业院校与公办职业院校进行托管、兼并、合作办学。落实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落实“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可按投资额的30%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6.实施中高职一体化发展。把中等职业教育确立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基础地位,在培养基本劳动者和一般技术技能人才的同时,主要通过组织参加职教高考,为高等职业教育输送具有一定技术技能基础的合格生源。充分发挥市域内高职院校的龙头作用,积极与市域内中等职业学校合作举办三二连读专业,辐射带动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共同发展。按照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优化改进三二连读、五年一贯制、“3+2”“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模式,构建中职、高职、应用型大学相衔接的人才培养体系。今后,高职院校以招收高中后起点的高考生源为主,中等职业学校稳步扩大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遴选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将其建设成为集中职教育、五年制高职教育、技术推广、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为一体的职业学校。
(三)实施融合发展战略,打通职业教育边界壁垒。
7.扩大对外合作交流。依托鲁台经贸洽谈会等交流合作平台,在产教融合、标准制定、模式改革、管理创新、质量评价等方面,加强职业教育对外合作交流。探索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与大企业合作在烟台举办应用型大学。鼓励职业院校与海外高水平院校、行业协会等建立合作关系,举办合作办学项目,引进境外高水平专家、优质教育资源和国际先进、成熟适用的人才培养标准、专业课程。实施“走出去”战略,探索多种形式的境外合作办学,共建海外院校、特色专业、培训机构,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职业教育的发展,为中国产业的国际布局培养各类亟需的海外本土化人才。开通职业院校合作项目出国(境)审批绿色通道,保障及时高效。
8.实施办学水平提升工程。优化职业院校布局结构,重点建设1—2所高水平高职学校和3—5所高水平中职学校。支持烟台职业学院按照本科应用型大学标准进行建设,试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支持山东商务职业学院、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等争创中国、山东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和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做好2020年秋季招生的同时,抓好统筹规划建设和设施配套完善。推动省示范性及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项目建设,建设20个中职品牌专业、30个教学品牌团队。继续推进产教融合创新,破解职业院校与企业、专业与产业、育人与用人“两层皮”问题,建立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围绕烟台新旧动能转换八大产业,再组建4—5个由企业或行业牵头成立的产教联盟;认定20个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院校和企业项目,建设40个现代学徒制或企业新型学徒制项目。支持职业院校对智能制造等专业提档升级,打造全市制造业人才培养新平台。
9.统筹规划建设全市公共实训基地。多途径募集资金,规划建设烟台职业学院的绿色化工群综合实训中心项目、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的智能制造与控制公共实训基地和人工智能创新中心项目、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的VR+公共实训基地和培训中心项目、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的鲁菜技艺传承公共实训基地项目、烟台城乡建设学校的装配式建筑公共实训基地项目、烟台机电工业学校机电专业群大型智能(仿真)实训基地项目等,按照多元化投入、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方式,为全市职业院校、企业行业实践教学、技术培训、技能鉴定和技术服务等活动提供重要保障和主要载体。研究论证智慧海洋制造、医养健康和智慧旅游公共实训基地等实训基地建设方案,支持企业在职业院校建设生产性实训基地。
(四)实施内涵发展战略,提升职业教育服务水平。
10.构建“五位一体”德育课程体系。坚持立德树人,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建立思政课程、其他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技能)课程、文化育人课程、实践活动课程“五位一体”德育课程体系,形成基于核心素养的“课程承载、立体渗透、多元评价”的德育模式。发挥思政课在德育工作中的关键课程作用;挖掘其他公共基础课蕴含的德育资源,将德育内容有机融入到教学中;运用专业技能课在传承工匠精神、弘扬劳模精神等方面的独特优势,结合专业特点和岗位要求,寓德于教;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劳动实践等活动,引导学生形成鲜明正确的价值导向,增强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就业创业能力。
11.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落实国家《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新要求,全面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广泛应用,积极推动教师角色的转变和教育理念、教学观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教学评价等方面的改革。加快建设智能化教学支持环境,建设能够满足多样化需求的课程资源,创新服务供给模式,服务学生终身学习。建设10所职业教育信息化创新与改革试点校。
12.创新教学模式。加强公共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的融通、衔接和配合,强化课程内容与社会生活、职业生活的联系,丰富完善适合于本专业(群)的教学内容、方法、案例、视频、校本教材等教学资源。加强教材、教法改革,普及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境教学、模块化教学等教学方式,校企共同开发虚拟仿真实训系统、数字化技能实训室和教学资源库,将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生产和技术服务融为一体,教学、实验、实习等活动全面实施理实一体化教学新模式。实施“1+X”证书制度,打通技能人才信息数据共享通道,将证书信息数据纳入烟台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平台,以便全面正确掌握技能人才数、质量情况,增强技能人才培养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13.提高职业教育教科研水平。开展产业转型升级背景下的职业人才供需研究,推进职业院校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按照产业大类组建专业教科研中心组,选聘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和行业企业骨干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研员,构建高职引领、中高职一体化教科研模式。鼓励教研人员和教师在职攻读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博士,加快培养职业教育研究人才。
14.落实职教高考制度。国家明确提出:职教高考是与普通教育高考具有同等功能的高考制度。根据职业技能权重不低于50%、现有半数左右省属本科高校转型为应用型本科高校和增加职业教育本科计划、专业硕士和专业博士计划等新要求,各区市、有关部门要建立适应职教高考制度的工作机制,配足配齐专任教师,并建立激励机制。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家长、学生了解职教高考政策,引导学生依照兴趣和禀赋理性选择成才路径。支持和鼓励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等优秀选手和有突出贡献的技术技能人才接受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为技术技能人才持续学习和发展提供机会。
15.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落实职业院校育训并举的法定职责。提升职业培训能力,指导职业院校承担更多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任务,年培训量达30万人次以上,助力培养“百万工匠”后备人才。试点建立职业院校开展培训的征信系统,诚信记录向社会公示。面向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残疾人等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
16.建设特色鲜明的校园文化。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做好文化育人顶层设计,凝炼校训、校风、教风、学风,构建凸显地域文化特色、突出专业办学特点以及学校优良传统的精神文化体系。积极推动产业文化进教育、优秀企业文化进校园、职业文化进课堂。重视校园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的整体规划与建设,完善校园文化设施设备,结合地域文化、传统民俗,建设充分体现职业教育文化特色的博物馆和展室,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五)实施统筹发展战略,增强职业教育联合保障。
17.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发挥好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教育工委的作用,把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确保职业教育正确方向和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职业院校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师生思想政治教育,牢牢把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党建工作与学校事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学生会组织建设。探索公开遴选聘用职业院校领导班子人员,建立公办职业院校领导干部科学的选用、培养、交流、退出机制,注重领导干部专业互补、梯次配备、优化结构,提高职业院校管理和办学水平。
18.建立责任落实机制。落实行业部门和地方政府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市政府把职业教育作为对县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评价结果作为对县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奖惩的重要依据。优化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环境,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提升职业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开展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区市和院校评选,对职业教育先行先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各区市根据本区域职业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制定支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一县一策”“一校一策”,并及时报市政府。
19.加大经费投入扶持。严格落实教育费附加不低于30%和地方教育附加不低于30%用于职业教育投入政策。加大职业教育投入,确保新增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向职业教育倾斜,落实国家、省公办中等职业学校、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标准。支持学校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成本分担机制,适当放宽学费标准。
20.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设定“烟台技术技能大师”称号。探索突出贡献的技术技能人才在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中兼任职务,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技术技能人才作为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鼓励企事业单位按规定设立特聘岗位津贴、带徒津贴等,激励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的技术技能人才。清理对技术技能人才的歧视政策,职业院校毕业生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中,享受同等待遇。完善技术技能人才职称评价机制,贯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加大技术技能人才就业创业支持力度,试点建立若干技术技能创新创业示范园和项目,在资金、场地、设备、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
烟台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