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产检费用报销问题 | ||
内容 | 本人于2020年10月在莱州某单位入职,现已孕8个月,一直在莱州市人民医院门诊产检,请问产检费用是否可以报销?若可以,请问需要携带什么材料或证件到何地何部门报销? | ||
回复 | 1.处理意见: 您好,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已给您电话回复!目前,女性职工产前检查定额补助800元,是在生育后报销生育医疗费时一并发放,且不需提供其它材料,您可在报销时留意关注。如果您对医疗报销业务还有疑问,可直接致电莱州市医疗保障局待遇科:0535-2730566、0535-2730567。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