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其他
公立
所在地
海阳市
主管部门
海阳市卫生健康局
机构类型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电话
0535-3222035
详细地址
海阳市龙山街道海鑫西路8号

公共服务职能

(一)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环境与职业健康、营养健康、放射卫生和学校卫生等工作,为我市制定公共卫生法律法规、政策、规划、项目等提供技术支撑、情报信息、综合研判和咨询意见。

(二)开展传染病、慢性非传染病、职业病、地方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预警及辖区居民健康状况监测与评价,开展重大公共卫生问题的调查与危害风险评估;研究制定重大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指导实施;加强对接种单位预防接种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疫苗使用的管理。

(三)研究制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技术、对策和措施,承担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价、反馈及疫情预测、预报工作;开展各种传染病溯源和流行病学调查,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应急处置等工作;强化对全市医疗机构及时报送疾病信息的指导监督,健全制度机制,重大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直接向市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四)指导全市医疗机构和镇(街、区)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应急处置,联系协调高层次专家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处置工作。

(五)开展疾病和传染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公众健康等相关研究,以及相关科研成果的开发、应用、推广等。

(六)负责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组织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

(七)承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职责,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

(八)开展疾病和传染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分析、评价工作;受委托开展疾病和传染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相关技术服务以及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

(九)承担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卫生等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承担医疗卫生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执业活动的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依法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承担医疗卫生机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承担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和菌(毒)种管理等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承担对母婴保健机构、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人员服务行为的监督执法工作,依法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两非”行为,做好生育违法案件的查处督办;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开展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和义务指导;收集、汇总、上报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信息;参与调查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参与重大活动的公共卫生安全保障。

(十)承办市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历史沿革

1950年海阳县成立了县、区两级防疫委员会。县防疫委员会由县长任主任,委员由公安局、教育科、卫生院等有关部门7人组成。1956年海阳县做出了卫生工作规划,争取县卫生院在第三季度改为县医院,设县卫生防疫站1处5~10人,设县麻风站1处5人,设区卫生所11处,平均每所7人。根据规划,1956年7月,海阳县人民委员会,在县兵役局拨出了3间平房成立海阳县卫生防疫站,有工作人员3人,负责人1人。1956年底工作人员增加到5人。1958年,县人民委员会在和平村(现法院东)拨给平房10间,其中4间正房,4间倒房,2间厢房,面积170平方米。卫生防疫站由县兵役局迁和平村新址办公。1958年10月,乳山县撤销,乳山县的4处公社划归海阳县,由乳山县防疫站转入副站长1人,任海阳县卫生防疫站副站长。1963年为扑灭副霍乱,海阳县设立了由副县长孙渚任指挥,卫生科长、县人民医院院长为副指挥,民政、财政、公安、交通、水产、卫生、商业、供销等部门组成的防治肠道传染病指挥部。为防止以肠道传染病为重点的传染病从海上侵入,于1963年3月15日海阳县设立卫生检疫站,配备工作人员3人,其中站长1人,与卫生防疫站合署办公。1965年8月,机构整编,卫生检疫站撤销。1964年底,海阳县卫生防疫站利用海阳县人民委员会拨给的土地,投资12200元,在虎山街西(现文化局家属宿舍处)建化实验室及办公用房12间,面积为247.06平方米。1965年春,虎山街西平房竣工后,防疫站迁入。1965年8月机构整编,海阳县人民委员会卫生科、县医院、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站实行“四合一”办公,设立卫生局。原卫生防疫站改为卫生局防疫科,原防疫站站长改任为卫生局副局长兼防疫科长。1968年6月,海阳县设立了卫生院革命委员会,将原海阳县卫生局防疫科改为海阳县卫生院防保科。1971年,投资13923元在虎山街西原防疫站平房前盖平房12间,面积361.4平方米。1971年8月,卫生局、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站由县医院迁虎山街西平房办公。1975年4月13日,中共海阳县委海发(75)61号文公布杨福申任海阳县卫生防疫站站长,海发(75)146号文公布王德法任海阳县卫生防疫站副站长。1980年底,县防痨组并入卫生防疫站,将结核病作为地方病防治。1983年7月,海阳县结核病防治所成立。1999年1月,海阳市结核病防治所撤并到海阳市卫生防疫站、1987年6月16日,海阳县卫生防疫站被确定为副科级单位。1989年,海阳县卫生检疫站被确定为股级全民事业单位,编制10人,隶属县卫生局领导。1989年12月,又设立了海阳县卫生检疫站,有工作人员5人,设正、副站长各1人。1998年12月,海阳市卫生检疫站撤并到海阳市卫生防疫站,原海阳市卫生检疫站的职能与人员由防疫站承接。1994年撤销了原站内的食品卫生。1997年11月,海阳市卫生防疫站的档案管理工作达到了省二级先进单位标准,并对科室作了适当调整,设立了稽查科,分设疾控1-2科。1998年3月,海阳市卫生防疫站通过了卫生部组织的“县级一等站”的评审。1999年烟台市委、市政府授予海阳县卫生防疫站“文明单位”称号。2000年3月,山东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治模式试点工作在海阳市卫生防疫站正式启动。2003年海阳市卫生防疫站对办公楼进行了装修改造。同年由于在非典型肺炎防治中成绩显著,烟台市委授予海阳市卫生防疫站“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先进基层党组织”;烟台市政府授予海阳市卫生防疫站疾病控制工作先进集体。2005年8月21日,海阳市卫生防疫站大楼奠基仪式举行。2005年12月27日主体工程完工。2006年11月30日,甲方(卫生防疫站)、乙方(恒信建筑公司)、财政局、审计局、卫生局、环境保护局、建筑质量监督站、消防大队、地质勘察站、设计院、开发办公室等部门和单位,对海阳市疾病控制中心大楼进行了竣工验收。2007年3月16日至3月18日,市卫生防疫站搬迁至龙山街149号,建筑面积4596.12平方米。2009年7月28日,海阳市编办批复市卫生防疫站加挂“海阳市健康教育所”牌子。2010年8月18日,根据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海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烟办字 [2010]8号)和《中共海阳市委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海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海发[2010]6号),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海政办发 [2010]95号文《关于印发海阳市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对机构职责进行调整:将餐饮服务许可、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划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生产环节许可的监督管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许可的监督管理;不再发放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卫生许可证;将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能划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海阳市卫生防疫站更名为 “海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对外挂“海阳市卫生监督所”,“海阳市卫生检验检测中心”牌子。2010年8月27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2名卫生监督员调至海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9月,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单独设立。根据2022年4月26日烟台市疫情调度会议部署,为推进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经海阳市委扩大会议研究确定,总投资2.5个亿用于建设疫情防控指挥及新疾控中心。2022年6月新大楼正式动工建设。新疾控大楼地址位于龙山街道海鑫西路8号。占地31.7亩,建筑总面积为25768平米,主体大楼分A座和B座,面积分别为1.25和1.24万平米。B座用于疾控办公大楼,其中第二层、第三层为中心实验室,面积达到5200平米,占疾控总面积41%。2023年11月29日,整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健康管理指导中心、市卫生检验检测中心)、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职责,重新组建海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挂海阳市卫生监督所、海阳市健康管理指导中心、海阳市卫生检验检测中心牌子,仍为市卫生健康局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0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4名。2023年12月15日新大楼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2024年5月疾控中心由原址整体搬迁至新址办公。


诊疗项目

本机构无诊疗项目。


科室部门概况

人员编制108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5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 100名,工勤技能人员编制3名;单位领导职数5名,其中主任1 名,副主任4名;内设办公室、卫生应急科、财务科、健康教育科、环境卫生科、职业卫生与辐射防护科、传染病与地方病(寄生虫病防制科、消毒与病媒生物防制科、食品营养与学校卫生科、慢性非传染病防制科、免疫规划科(挂生物制品管理办公室牌子)、艾滋病与性病防制科、结核病防制科、检验科(挂质量管理科牌子)监督一科、监督二科、监督三科、法制稽查科内设机构股级领导36名


设备人员概况

海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负责人担任海阳市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海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4内设机构中层干部职数36名;人员编制108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不少于93%,具体编制结构比例为:管理人员编制5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100名、工勤技能人员编制3名。

中心现有仪器设备1193台,资产总额达到2236余万元,其中大型设备(10万元以上)45台,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山东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评价与优质服务示范岗评比办法(试行)》要求,市级疾控机构A类项目开展率应≥85%,目前中心检测能力达到该标准要求开展率为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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