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蓬莱区心理康复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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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职能 烟台市蓬莱区心理康复医院作为县级二级精神专科医院,是精神卫生知识宣传普及的主要单位,作为全区唯一一所公立的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承担全区精神障碍的监测、防治与咨询,及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护理、康复和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防医生的培训、指导工作。有效预防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的发生,确保社会平安稳定。 历史沿革 始建于1984年,1985年改称蓬莱县精神病院,1990年11月更名为蓬莱县第三人民医院;1992年撤县设市改称蓬莱市第三人民医院。1995年2月撤院改称蓬莱市精神病防治站;2021年1月更名为烟台市蓬莱区心理康复医院。2019年经蓬莱区政府批准,2020年动工建设,在病房楼原址重建5层新病房楼,建筑面积3500平米,核定床位96张,2022年正式投入使用,大大缓解我区现有住院床位不足的问题,为蓬莱区精神疾病患者提供专业的诊疗服务。 诊疗项目 烟台市蓬莱区心理康复医院诊疗科目
科室部门概况 一、基本信息 医院设有11个科室,其中临床科室2个,医技药科室3个,行政职能及公共卫生科室6个。 二、科室情况 (一)精神科门诊 科室承担着蓬莱区内精神疾病患者的诊疗、残疾鉴定初筛及儿童精神残疾的鉴定工作,在精神疾病的防治、焦虑和睡眠障碍等疾病诊疗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心理咨询和治疗等专业有突出的特色和较大的影响力,为广大患者提供了优质的医疗服务。 (二)住院病房 主要收治严重精神障碍病人,通过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康复治疗以及工娱疗等方式,使病情得到有效地改善和缓解,使患者尽早回归社会。 设备人员概况 医院拥有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脑电图仪、监护仪、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尿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医疗设备。 全院现有职工47人,专业技术人员42人(医生11人、医技7人、护理20人、其他4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人,副高级职称5人,中级职称13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