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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0042603877/2024-09676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_能源,土地,国土资源_能源_其他
成文日期: 2024-03-31 发布日期: 2024-03-31
发文机关: 烟台市人民政府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烟台市 国有建设用地 供应计划 统一登记号:
标题: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区2024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烟台市区2024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烟政字〔2024〕16号


各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烟台市区2024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烟台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烟台市区2024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提高土地市场调控能力,深入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充分发挥土地供应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保障作用,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及土地市场运行状况等实际情况,制定烟台市区2024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中心,以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为基本要求,按照“控制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的原则,合理安排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及方式等,推动土地市场平稳、有序、健康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计划适用范围为芝罘区、福山区、莱山区、牟平区、蓬莱区、烟台开发区、高新区、长岛综合试验区,适用年限为2024年。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2024年土地供应计划总量为2163.2313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空间布局。

市储备与利用中心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量为146.86公顷,占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6.79%。

芝罘区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量为176.1863公顷,占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8.14%。

福山区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量为111.237公顷,占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5.14%。

莱山区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量为130.6403公顷,占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6.04%。

牟平区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量为91.8741公顷,占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4.25%。

蓬莱区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量为864.3497公顷,占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39.96%。

烟台开发区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量为569.1113公顷,占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26.31%。

高新区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量为64.1727公顷,占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2.97%。

长岛综合试验区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量为8.8公顷,占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0.41%。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2024年土地供应计划总量中,商服用地111.9601公顷,工矿仓储用地694.3955公顷,住宅用地561.8171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31.547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440.9238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8932公顷,特殊用地16.6939公顷。

(四)住宅用地总量和结构。2024年市区住宅用地计划供应561.8171公顷。其中商品住宅用地540.8743公顷,其他住宅用地20.9428公顷。

(五)住宅用地供应布局。

市储备与利用中心计划供应住宅用地62.496公顷,占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11.12%。

芝罘区计划供应住宅用地80.4764公顷,占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14.32%。

福山区计划供应住宅用地21.1533公顷,占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3.77%。

莱山区计划供应住宅用地88.36公顷,占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15.73%。

牟平区计划供应住宅用地49.7875公顷,占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8.86%。

蓬莱区计划供应住宅用地188.8098公顷,占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33.61%。

烟台开发区计划供应住宅用地48.8821公顷,占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8.70%。

高新区计划供应住宅用地21.122公顷,占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3.76%。

长岛综合试验区计划供应住宅用地0.73公顷,占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0.13%。

四、土地供应政策导向

(一)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坚持新发展理念,严格控制存量建设用地总量和新增用地总量,建立以供应引导需求的新机制。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城乡规划,稳定土地供应总量,为可持续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二)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优化存量土地开发利用,严格执行产业用地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标准,提高工业用地开发利用强度,推进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积极探索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的有效途径和模式。

(三)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提高土地要素配置精准性,增强土地要素对优势区域高质量发展的保障能力。优先保障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公共设施以及国家、省、市重大项目用地,保障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业项目土地供应,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无污染环保型工业项目落地,本着“有保有压”的原则,严禁为重污染、高耗能、低产出的项目供地。全面落实住宅用地支持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构建计划实施的共同责任机制,提高保障计划执行效率。各区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明确任务分工,增强服务意识,加强部门协作,提高审批效率,共同研究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顺利实施。

(二)建立供地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确保计划执行严肃灵活。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土地供应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做好对制定计划和方案、发布公告、交易、签订合同、供后监管等各个环节的监测监管,确保计划落实落地。

(三)完善计划编制长效机制,提高供应计划编制科学性。供应计划批准后,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要及时录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并通过政府(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稳定土地市场预期,有效引导合理需求。

本计划向社会公开,网址为https://www.landchina.com/(中国土地市场网)。


附件:烟台市区2024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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