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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0042603877/2024-08761 成文日期: 2024-02-20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新闻报道

着力培养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 烟台全面实施“技能兴烟”行动

日期:2024-02-20      来源: 大众网烟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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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曲津慧 烟台报道

人才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关键力量,为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近日,烟台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烟台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实施“技能兴烟”行动。

预计到“十四五”末,全市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超过30%,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超过35%;到2035年,全市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50万人。为实现这一目标,烟台市总结出实施人才培养提升行动、技能人才职业拓展行动、技能人才成长集聚行动、技能人才激励示范行动等四项重点任务和14项具体举措。

《意见》规定,落实高技能人才奖励补贴,对企业自主确定学徒和联合培养学校,学徒考核合格的按照5000-7000元/人/年标准,给予企业补贴;对“金蓝领”培训基地自主招生,学员考核合格的按照3000-5000元/人/年标准,给予基地补贴。实施“金种子”培育计划,设立“烟台未来技能之星”奖学金,每年在技师学院、高职院校评选200名优秀学生,每人给予2000元一次性奖学金。

《意见》指出,完善技能人才稳才留才引才机制,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对企业自主培育新晋升的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每人分别给予1000元、1500元、2000元一次性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对企业自主培育新晋升的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每人分别给予2500元、3000元、6000元和8000元一次性补贴,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10万元。

《意见》明确,要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与载体建设。对企业与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定制化培养符合条件技能人才的,给予最高50万元定制化引育专项奖励;对毕业生留烟率较高的驻烟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给予最高100万元留才专项奖励。对企业自主确定学徒和联合培养学校,学徒考核合格的按照5000-7000元/人/年标准,给予企业补贴;对“金蓝领”培训基地自主招生,学员考核合格的按照3000-5000元/人/年标准,给予基地补贴。对建成国家级、省级优质校和国家级、省级优质专业(群)的,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60万元和50万元、30万元补贴。到2025年建设3-5处左右市级培训基地,每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统筹烟台市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等平台管理,每年新设站3处左右,每处给予最高10万元补助,对运行满2年考核优秀的再给予最高5万元补助。对建成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10万元配套补助;对建成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的,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10万元配套补助。

此外,《意见》中指出,为保障各项任务的顺利实施,烟台市将采取强化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夯实工作基础等保障措施,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协同作用,推动实现技能人才辈出、技能创新涌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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