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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004259976E/2022-02842 成文日期: 2022-05-31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文字解读 |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力做好稳就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5-31      来源: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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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及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对稳就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部署要求,确保全市就业稳定,依据《关于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稳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8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起草了《全力做好稳就业工作的通知》。

二、重要举措

围绕落实稳岗纾困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优化企业用工服务、加强失业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20条政策措施。

(一)全面落实稳岗纾困政策。按照省里统一要求,在具备实施条件前提下,严格执行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缓缴社会保险费、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扣减政策。明确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保补贴频次调整为按季度或按月发放。将灵活就业人员、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标准原为不超过60元)。

(二)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一是鼓励企业吸纳。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给予不超过1年的社保补贴;2022年内,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每招用1人给予企业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国有企业招聘拿出60%的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二是稳定公共岗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招考、扩大科研助理岗位规模等。三是拓展基层岗位。根据省里统一部署,实施毕业生“社区聘岗”计划。新增社区工作者岗位拿出一定数量专门招用高校毕业生。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青年见习计划,扩大大学生实习规模。四是支持创新创业。落实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对高校毕业生个人10万元及以下的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帮助创业者缓解资金难题。五是优化就业服务。做好就业报到证取消后与招聘考录、档案转递、落户等有关工作衔接;对困难毕业生进行就业帮扶;实名制促进我市生源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等。六是促进残疾人、退役军人、妇女等其他群体就业。开发城乡公益性岗位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安置城镇就业困难群体。

(三)通过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一是大力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山东手造、鲁菜师傅等特色职业技能培训;结合社会需求,开展现代农业、建筑技能、工业机械、家政服务业等特色产业技能提升培训;推广农民致富带头人项目制培训;对有创业意愿的人员开展创业培训。支持企业开展在岗职工职业技能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金蓝领”培训和自主评价。二是将技能提升补贴范围从企业在职职工拓宽到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三是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业培训合格的,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四)优化企业用工服务。一是抓求职招聘服务。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多形式举办小型化、精准化现场招聘和“烟台市名企名校行”“青鸟计划”系列招聘活动;扩大“烟台市公共招聘网”“烟台市青年人才百校千企云聘平台”影响力,加强线上招聘活动。二是抓用工保障服务。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实行用工专员服务,“一企一策”解决用工问题。加强跨区域劳务协作,有组织的引进市外劳动力来烟就业。发挥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多渠道帮助重点骨干企业、重大项目解决缺工问题。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基层就业服务专员介绍劳动者到用人单位就业的,继续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五)加强失业风险防控。一是强化就业用工监测。密切关注就业形势变化,加强失业动态监测。规范企业裁员行为,防控规模性失业风险。视情启动规模性失业风险应急预案,按规定使用就业风险储备金,用于有组织的吸纳就业补贴、政策性岗位开发等应急性措施。二是防范劳动关系领域风险。允许因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在岗培训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三是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面向2021、2022年度的参保失业人员,继续发放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持续做好失业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发放工作。

三、文件解读部门及联系电话

解读部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535-678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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