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专题 > 民生政策“便利店” > 就业创业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日期:2022-10-13      来源: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字号:

政策依据: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力做好稳就业工作的通知》(烟政办发〔2022〕16号)

政策内容:

(1)对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费,按照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65%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2)在我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个人挂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无需进行灵活就业认定,填写就业登记表并办理就业登记后,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3)本政策涉及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指毕业证书时间次日起2年内,登记失业或未办理就业登记,在行政区域内常住的高校毕业生。

执行年限:执行期限截止2024年12月31日。

面向群体: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咨询机构及联系方式: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535-6256217。


相关文件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