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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0042603877/2021-44212 成文日期: 2021-12-25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文字解读 | 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应急救援领域市与区(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

日期:2021-12-25      来源: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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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合理划分是政府有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前提和保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完善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近日,烟台市出台了《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应急救援领域市与区(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文件政策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为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政府间财政关系,推动形成稳定的政府间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省政府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和应急救援四个领域出台了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参照省里改革方案,市政府组织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海洋和渔业、交通运输及应急管理等部门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在广泛征求各区(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应急救援领域市与区(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

二、《方案》中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划分原则

《方案》的制定遵循了以下原则:一是注重与省改革方案相衔接,严格落实国家的统一部署和顶层设计,并依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意见》(烟政发〔2018〕2号)精神,结合省改革方案和我市实际,科学合理划分市与区(市)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二是注重与现行财政事权相衔接,对现行划分较为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事项予以确认,保持现有财力格局总体稳定。三是注重支出责任与财政事权相匹配,原则上将受益范围覆盖全市的事务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将对全市管理有重要影响、跨区(市)的事务确认为市与区(市)公共财政事权,由市与区(市)共同承担支出责任;将区(市)辖区内事务确认为区(市)财政事权,由区(市)承担支出责任。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和应急救援四个领域的改革方案,具体为:

(一)《自然资源领域市与区(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

1.主要内容。细化明确了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自然资源产权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生态保护修复、自然资源安全、自然资源领域灾害防治、自然资源领域其他事项等七个方面的市与区(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事项。

2.配套措施:主要从强化部门及区(市)政府管理职责,加强自然资源领域绩效管理,强化工作统筹协调等方面,提出了相关措施和要求,确保方案改革事项落实。

(二)《生态环境领域市与区(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

1.主要内容。细化明确了生态环境规划制度制定、生态环境监测执法、生态环境管理事务与能力建设、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环境领域其他事项等五个方面的市与区(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事项。

2.配套措施:主要从落实支出责任,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工作协同推进,完善规章制度等方面,提出了相关措施和要求,确保方案改革事项落实。

(三)《交通运输领域市与区(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

1.主要内容。细化明确了公路、港航、铁路、民航、邮政、现代综合交通运输等六个方面的市与区(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事项。

2.配套措施: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支出责任,完善配套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提出了相关措施和要求,确保方案改革事项落实。

(四)《应急救援领域市与区(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

1.主要内容。细化明确了预防与应急准备、灾害事故风险隐患调查、应急处置与救援救灾三个方面的市与区(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事项。

2.配套措施:主要从强化支出责任,加快推进落实,协同推进改革等方面,提出了相关措施和要求,确保方案改革事项落实。

四、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

1.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领域政策解读。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周波,0535-6622217。

2.交通运输、应急救援领域政策解读。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郭榕榕,0535-6688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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