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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0042603877/2020-43729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_能源,土地
成文日期: 2020-11-27 发布日期: 2020-11-27
发文机关: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烟台市 委托下放 土地 行政权力 统一登记号:
标题: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委托下放部分市级土地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委托下放部分市级土地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烟政办字〔2020〕68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土地要素保障,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指导意见》(鲁发〔2020〕8号)和《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聚集五大领域加快流程再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烟发〔2019〕1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市部分土地行政权力事项委托下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下放范围与内容

(一)将建设项目用地以有偿方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审查、国有土地租赁审查、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审核、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4项行政权力,委托下放至烟台开发区、高新区管委实施。

(二)将国有工业用地供应审批权以及实施该项权力前涉及的收回国有土地审批权,委托下放至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牟平区政府实施。

(三)将芝罘区、莱山区建设项目用地以划拨方式使用国有土地审查,委托下放至芝罘区、莱山区政府实施;将建设项目用地以划拨方式使用国有土地审查前涉及的收回国有土地审批权,委托下放至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牟平区政府实施。

(四)将个人商住房历史遗留问题的用地审批权委托下放至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牟平区政府实施。主要包括:2002年12月31日前已经建成的商住楼房(住宅楼或商住综合楼)个人历史遗留问题办理出让用地手续的审批;2002年12月31日之后建成至2006年12月31日之前开工建设的住宅个人办理出让用地手续的审批。

(五)除市本级直接组织实施公开招拍挂出让的项目外,将其他项目用地闲置土地处置中涉及需由市政府审批的事项(清单见附件),委托下放至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牟平区政府,烟台开发区、高新区管委。

二、用章管理

为保障权力事项承接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实现全链条办理事项能在同一层级办结”的原则,刻制使用烟台市政府XX区土地管理专用章、烟台市政府XX区土地业务专用章和烟台市政府XX区土地法律事务专用章。专用章由各区政府(管委)到公安机关指定的机构刻制,印章的形体、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经公安部门备案。新印章要做好戳记,并统一在各区政府(管委)行政管理部门留样保存,以便备查。专用章由各区政府(管委)及其指定的部门(单位)保管使用,且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范围使用。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指定部门(单位)要制定印章保管、使用的具体办法,确保依法规范使用。具体使用范围如下:

(一)烟台市政府XX区土地管理专用章。

1.经2017年9月12日烟台市人民政府令(第137号)委托区政府(管委)实施的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查、建设项目使用国有未利用地审查、建设项目用地以划拨方式使用国有土地审查、农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审查、集体建设用地审核。

2.本次委托区政府(管委)实施的行政权力。

(二)烟台市政府XX区土地业务专用章。

1.在市政府委托区政府(管委)实施的事项办理过程中,涉及的原需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市政府提报的用地方案请示,由各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规定制作后,加盖土地业务专用章。

2.除由市本级直接签订、发放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等外,其他原需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发放的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由各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规定制作后,加盖土地业务专用章。

3.在闲置土地处置过程中,除市本级直接组织实施公开招拍挂出让的项目外,其他项目用地涉及的调查认定和处置实施工作,原需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出具的文书,由各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规定制作后,加盖土地业务专用章。

(三)烟台市政府XX区土地法律事务专用章。各区在使用上述(一)(二)项专用章办理市政府委托的审批事项及审批中的土地业务工作,涉及的行政复议、法律诉讼等法律事务,分别由各区政府(管委)、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办理,加盖土地法律事务专用章。

三、监督管理

市级土地行政权力事项委托下放后,各区政府(管委)及各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对行使受委托事项过程中产生的结果承担责任。要建立健全配套措施和管理制度,依法依规严格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强工作指导,狠抓监督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实施。


附件:除市本级直接组织实施公开招拍挂出让的其他项目用地涉及闲置土地处置的委托下放事项清单.docx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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