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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0042603877/2019-27613 成文日期: 2019-08-02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议定事项解读

烟台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议定事项及解读

日期:2019-07-11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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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议定事项:

1.“进解促”专项工作开展情况

2.烟台市乡村振兴暨脱贫攻坚重点工作

3.2019世界工业设计大会暨国际设计产业博览会筹备工作

4.扶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

5.《烟台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草案)》

6.5G应用及产业发展工作


(本次常务会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议题解读】本次常务会将对第4个议题“扶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进行解读,解读内容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近年来,省内外先进地区都出台了支持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等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有效地激发了企业的创新活力和经济增长动力。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先后做出批示指示。市工信局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我市实际,牵头起草了《烟台市中小企业高成长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征求市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等7个部门和单位意见,形成本稿,现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二、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由6部分内容组成,主要包括设立的目的及政策依据、奖励对象、申报条件、实施步骤等方面。

第一部分,主要阐述了设立奖励的目的意义和政策依据。

第二部分,明确了奖励范围。

第三部分,规定了申报条件和有关要求。

第四部分,明确了奖励对象和奖励标准。主要是在国家、省奖励的基础上,按照以下标准给予奖励:被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瞪羚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被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隐形冠军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被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100万元。被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独角兽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600万元;被新认定为省级准独角兽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第五、六部分,分别明确了实施单位、步骤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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