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每年9月张贴资助海报,并将资助政策通过工作群告知家长。班主任每年开学季在班会上宣讲资助政策并告知学生和家长。通过个人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等环节。具体工作程序:
一、每学年开学前,学校通过家长微信群和班会以及张贴海报等多种途径和方式,提前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向学生和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并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二、学生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提供建档立卡、特困供养、城乡低保、孤儿、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残疾以及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评议小组收集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材料,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等因素,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并按困难程度进行排序,报认定小组审核。
四、认定小组汇总、审核评议小组提交的初步评议结果,统筹各评议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初步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档次,并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
五、实行班级、级部、学校三级认定。
六、最终确定名单上报栖霞市教育和体育局资助中心。
七、学校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并按要求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