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八小学校领导陪餐制度

日期:2025-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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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校领导陪餐工作,及时发现解决学生就餐中的问题, 确保学生就餐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实行校级领导陪餐制,陪餐领导按值班表的安排每日按时到学生就餐地点陪餐。

2.学校统一制定陪餐计划表,陪餐领导按计划表安排做好陪餐工作,严格履行职责。陪餐领导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与学校分管领导协调,在就餐前指定其他领导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3.陪餐领导与学生一起用餐,负责对当餐食堂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并在陪餐记录表上签字。

4.陪餐记录表由学校统一印制,内容应包括日期和餐次,饭菜的品种名称、外观、口味、质量等的直观评价,学生反馈意见, 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陪餐领导签名等。陪餐领导每餐后要做好陪餐记录。

5.食堂管理人员要认真听取陪餐领导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查看陪餐记录表,整理意见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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