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家长朋友:
您好!
现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 7 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烟教资助发2019-20号印发山东省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结合《开发区第十一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实施细则》,本着自愿申请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地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认定依据与档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可分为特殊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等二至三档。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特殊困难:
(一)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三)城乡特困供养学生;
(四)孤儿;
(五)重点困境儿童;
(六)烈士子女
(七)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八)因其它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学生。
困难和一般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根据以下依据以下因素:
(一)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劳动力及职业状况、家庭财产及收入、家庭负担等情况。
(二)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情况。
(三)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园地、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情况。
(四)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五)学生消费因素。主要包括学生消费金额、消费结构等情况。
(六)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因素。
请您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开发区第十一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表》。
祝:阖家幸福
开发区第十一小学
第十一小学困难学生申请表 | |||||||||
个人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
学校 | 年级 | 班级 | |||||||
家庭 | 监护人 | 身份证 | 与被监护 | ||||||
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
申请 | 困难学生分档 | 特困 □ | (一)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 (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三)城乡特困供养学生;□ (四)孤儿 □ (五)重点困境儿童 □ (六)烈士子女 □ (七)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 (八)其他 □ | 困难 一般 困难 | □ □ | ||||
申请理由: | |||||||||
学生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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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审核意见 | (公章) |
(注:1.有烟台市内的低保证需要带证 2.有残疾证需要带证3.有重大疾病的需要医院提供证明材料 *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经通过认定的,应取消其受助资格(1)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2)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3)由于生活奢侈浪费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4)有其它不符合认定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