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工作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巩固阶段性教学成果,激励学生不断改进学习,提升知识能力水平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考试过程,形成科学、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根据新课程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考试管理制度。
一、取送卷与听力检测、转换
1、一般情况下,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的期末考试均采用教研室小学部统一命题的试卷,特殊情况需学校自行命题时,另行通知。其他学科一般采用教研室统一命题的测试题。
2、考试过程中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做好试题的保密工作,取送卷人员要按时取送卷,取卷时带上试卷款和优盘,取卷时把听力内容一并拷在优盘上。送卷回来时把本校批改的试卷如数带回。
3、负责听力设备的教师于考试前一天检测好各个教室的听力设备,保证考试正常进行;如果需要听力转换,负责听力转换的教师要求于考前四十分钟到校,及时做好听力播放的准备工作。
二、考场布置与安排:
1、考场布置由班主任负责。考试前一天上午班主任到教务处领考号,下午第三节课按要求布置考场,待教务处检查后才能下班。
2、考号贴法:依据教导处每次考试的具体安排。
3、每一个年级考试结束后,班主任重新检查教室内考号是否齐全,作必要的修补工作,需要领新考号的到教务处领。
三、组织和监考
1、期末考试要在考试一周前将考务工作安排通知相关人员。考试期间,凡与学生学习有关的文字资料、数据等不能放置在教室内。每次考试,要求考生全部参加。凡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考试者,须经学校教务处批准。
2、每个考场安排两名监考教师。监考人员必须于开考前10分钟到岗,其中一名教师到考场检查环境、维持秩序;另一名教师到教务处领取试卷,然后直接到达监考教室。开考前5分钟宣布考试时间并当场拆发试卷,试卷拆封后切记把密封条装回试卷袋内,以便密封时使用,切忌到处乱扔。
3、试卷发放后,监考教师要提醒学生试卷密封线内写上学校、班级、姓名,在试卷右下角写清2位座号(01——30)。没有标志的写在试卷的右下角,以便成绩登录。同时教育学生密封线内不能写任何与答卷有关的内容,以方便教师的评阅。并对照座号单一一检查,确保无一遗漏,无一写错。
4、监考英语的教师一到考场就打开电视播放系统,准备听力播放,开考十分钟后播放听力,提醒学生做好听力准备,在播放听力期间监考教师要保持安静。监考语文的老师要提醒学生作文中如需要写本校名,统一写成“光明小学”,学生及教师姓名也不能写真实姓名,应为xx老师或小明、小英……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考试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
5、监考教师要认真执行考场规则,两位监考教师分别位于教室的前后。考场内不准阅读书报和谈笑,不拨打或接听电话,不准擅离职守,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若试题有“更正”或不清楚的地方,应用粉笔抄在黑板上,不准以任何方式提示考生(报时除外)。一年级试卷需要读题的,只读两遍原题,不予任何说明。
6、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人员要提醒学生并注意合理安排时间。考试时间终止时,应立刻收卷,认真查点试卷份数,准确无误后及时送交教务处。
7、监考结束,试卷收完前,严禁学生离开考场,要确保无一试卷遗漏。试卷按顺序排列:从上到下按座号顺序排列,试卷收完后在试卷袋上签上监考教师姓名等所有栏目,填明监考情况,并立即把试卷送往教务处,交给负责人员检查验收,领取下一场试卷后到下一监考地点做好监考准备。每天的最后一场考试监考教师把所监考的考场学生名单连同试卷一起交回教务处。
8、期中、期末考试时分别安排专人负责全校和年级组的巡考,巡考人员全程关心试卷领用及监考职责发挥的规范性情况,及时解决考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巡考人员应事先了解当次考试的总体安排与具体要求,熟悉考试管理的有关规定,严肃认真地执行巡考任务。
四、试卷装订和批阅
1、考试结束后,由教务处统一装订试卷,装订要严格按规定操作,将姓名、班级、学号订严,不能漏页、倒页。装订试卷一般按30份一本统一装订,每科尾数超过10份就另装一本,如不足10份(含10份)则依序装在前本末尾,一个年级只留一个未满30份的试卷。试卷装订统一采用中间三针平行打钉,两端各竖打一钉的办法。
每本试卷正面、背面都用密封条密封。
2、阅卷工作在阅卷组长的主持下阅卷,阅卷原则上集中批改,采用流水作业方法合理分工,一包到底。由组长负责,先学习研究试题答案,对照标准答案定出统一评分标准,然后进行阅卷。阅卷过程中要严格参照统一的评分标准批阅学生考卷,避免错批与漏批,如有争议与矛盾之处,由同学科组讨论,并由学科分管行政人员确定。判卷过程中要做到标准统一,给分有理,扣分有据。任何个人无权自行修改评分标准。
3、批改试卷一律使用红笔,批改标记和分数应书写工整,易于辨认,不得在试卷上写与试卷批改无关的字迹。试卷上所有试题都必须批改,批改符号要清楚,对的要有√,错的要有×,学生没做的题要在空白处打×。
4、学科单元测验实行无分数评价。义务教育阶段的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学业考试提倡实行等级评价(一般为优秀、良好及格、待及格或A、B、C、D四个等级) 试卷批阅如有错误确需更正的,须报请组长批准后,本项判卷人和组长分别签字才能生效。
5、期末阅卷过程中要进行复判。复判教师要严格复查首阅人的所有判卷内容。复查中发现错漏,集体研究,及时纠正。需要纠正的事项,由复查人与首阅人沟通,由首阅人修改并与组长、复查人三方在场。若有分歧由判卷组长裁定。如发现判卷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判卷人和复判人要在卷封的相关栏目中签字。
6、试卷复查完毕不存在异议后进行拆封,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教师进行成绩录入,拆封后,试卷中存在的问题原则上一律不再更改。登分时,一人输分数,一人念分数,第三人监督。
7、评卷期间,评卷教师按时到岗,善始善终,不得擅自脱岗或串岗。发现违纪一次罚款十元。
五、试卷分析
1、批阅试卷分析在改卷任务结束后,所有改卷人员参加试卷分析会议,就本人所改的试题进行分析,分析从试卷评价、学生答卷情况分析、对今后教学的建议等方面进行,教研组长进行记录,并作最后的整理,形成电子文档上交到指定文件夹。
2、个人试卷分析为书面报告和分数的成绩统计两部分,书面报告一般从“取得成绩”、“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方面分析总结。教师在认真分析试卷过程中应体现其实用性,要反映出教学的得失,形成改进措施并积极改进,并按照规定时间上交至教导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