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严肃办公纪律,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岗位责任制,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上下班时间
有早、午、晚自习或者其他加班的教师,上午7:40-11:30,下午随季节变化而定。
二、抽查
1.工作期间学校采取两种方式,不定时抽查在岗情况,一次不在岗(请假或公事不计),算旷工一天。
2.上课、监考时间玩手机,等同于私自离校,每次扣除绩效工资50元。
三、关于考勤
工作日出勤数即为考勤数。
四、课堂掌控
1.任课教师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确保教室内学生时刻处在老师掌控范围内。
2.上午、中午、晚上第一节有课的教师,必须至少提前10分钟到达班级。
3.提前到达教室的教师要稳定学生情绪,指导学生课前预习,逐步养成学生课前预习的好习惯,为提高课堂效率、提高学生学习成绩打下良好的基础。
4.上课铃敲响后,首先要清点学生人数,不明原因的缺勤,要尽快查明。否则按照教学事故处理。
五、请假
1.需请假者非特殊原因,必须亲自办理请假手续,不准捎假。
2.出大门必须出示假条。
3.1天以内的,由部门领导签字。两天及以上的,必须持书面的请假申请向校长请假,经校长批准后并到办公室按程序写假条方为有效,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视为旷工。
4.请假老师,自己调课;若出现误课,误课的每节算旷工半天。
5.领导干部需请假的,向校长请假。
6.上班时间因公外出的必须写请假条,由分管领导签字可按公假处理。
7请假条一式三份,书写必须规范,除写明姓名、事由外(事由必须具体),必须写明请假的起止时间。
六、法定假期
以国家规定为准。
七、特殊假期
1.恶劣天气(雪天、暴风雨、路上结冰),教师在调好课的前提下,可以选择家中办公(可以延迟到校或提前离校)。
2.父母、岳父母或配偶、子女、公婆生病住院(必须提供县市以上医生诊断证明),在自己调整好工作的情况下,给予6天假期,可以不连续,限本学期。超过6天的,按照事假计入考勤。
3.自己生病(必须提供县市以上医生诊断证明),住院期间,不计算假期,出院后给予一周假期(含双休日),超出一周的,按照事假计入考勤。
4.哺育期女教师(有不满1周岁的婴儿),学校每天给1小时哺育孩子,必须按程序请假。如果婴儿身体特别虚弱,经医务部门证明,可将哺乳期酌情延长。
5.自己因特殊情况需要照顾的,经校委会研究批准并决定是否扣除相应的绩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