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教学管理力度,提高教学质量,使学生确实学有所得,学有所长,为社会培养合格人才。现进一步就加强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如下意见。
一、教师方面
全体教师应切实加强师德修养,敬业爱岗,讲普通话,写规范字,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进一步提高教学水平,全心全意地投入到教学工作中。应按照有关规定备好课、上好课,辅导好学生、批改好作业,保证教学效果。为进一步增强教师责任意识,提高教师备课、上课、管理学生的积极性,特做规定如下:
1、各教研室负责人要每两个星期检查一次本教研室教师的教案、批改手册、学生作业,并在教案、批改手册、学生作业上写出评价意见、签字、写清日期,督促教师备好课(一定要做到先周备课)、批改好作业。教务处将不定期抽查教师的教案、作业批改、学生作业,每发现一人次不合规定的,扣当月教研室考核课堂教学项目0.5分。
2、教师上课时,应于上课铃响之前到上课班级门口等候,上课铃响后应立即进入教室,否则视为迟到;下课铃响之后,教师才能离开教室,否则视为早退;上课期间不准随便离开教室,确需离开的,应到教务处请假,离开教室超过20分钟以上的,应找人代课,不请假或离开教室超过20分钟以上未找人代课的,视为旷课。出现上述情况,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迟到、早退一次,扣学期教师考核课堂教学项目0.1分,旷课一次,扣学期教师考核课堂教学项目0.5分。
3、教师上课时,严禁摆弄、接听手机,严禁看,严禁坐在讲台或学生座位上,严禁做其他与教学无关的事情,违反规定的,每发现一次,扣除当节课时补贴,扣学期教师考核课堂教学项目0.1分。
4、任课教师请假或因公外出的,3天以内(包括3天)或课节少于10节(包括10节)的应自行调课,并将调课情况报教务处;3天以上或课节多于10节的,教务处负责调课。晚自习请假必须找分管校长开假条。凡应自行调课没有调的或自行调课后没有报教务处的,一律视为旷课,按有关规定处理(病假酌情处理,病假的认定由校长负责)。
5、上课时,教师是管理学生的第一责任人,课堂上出现问题,教师应随时处理或及时上报,因教师不管理、处理不当或上报不及时而引发问题的,要追究相关教师的责任。
(1)上课铃响后教师应立即按规定要求点名,学生不在教室又没有请假条的,10分钟之内回到教室的视为迟到,10分钟之后回到教室或整节课未回的视为旷课。对迟到的学生教师一定要问明情况、做好记录,需要与班主任沟通的,下课后应立即向班主任反映;对旷课的学生教师应做好记录,下课后立即向教务处报告,由教务处找有关人员处理。对旷课的学生教师不及时上报的,每发现一人次,扣学期教师考核课堂教学项目0.1分,扣除当节课时补贴;学生旷课,教师不及时上报,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各班班主任一定要严格学生请假制度,学生请假或续假一定要及时开假条,没有假条的一律视为旷课,学生已请假班主任没有开假条的,每发现一次扣班级月考评课堂纪律分2分。
(2)课堂上出现打架斗殴、安全事故、学生病重等严重事件时,教师不得离开教室,应安排班干部立即报告教务处、政教处,由有关人员处理。教师不及时上报,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学校视情结、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3)课堂上出现学生睡觉、下位走动、看课外书、听随身听、说话、接听手机等违反课堂纪律的情况,教师必须予以制止,并做好记录;看课外书、听随身听、接听手机等没收其物品,没收物品必须上交教务处;对不服从管理的学生,教师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处理。晚自习教师应加强辅导,维持好课堂纪律。课堂上出现大面积说话、多人同时违反课堂纪律或学生睡觉等情况,教师没有制止的,每发现一次,扣学期教师考核课堂教学项目0.2分,扣除当节课时补贴。
(4)上课时,原则上不允许学生离开教室,确需离开的,10分钟之内返回的,任课教师批假,10分钟之内未回的视为旷课,下课后立即向教务处报告,离开10分钟以上者必须向教务处请假;上午第四节、下午自习、晚自习第二节剩10分钟下课,没有特殊事情,教师不得允许学生离开教室;上课期间有人找学生,必须有教务处批条,否则一律不允许学生离开教室,各位校级领导、各科组处室、班主任一定要配合,上课时间找学生一定要经教务处批准。教师不按规定允许学生随便离开教室的,每发现一次,扣学期教师考核课堂教学项目0.1分,扣除当节课时补贴。
(5)凡在教学楼以外上课的,包括阅读课、计算机上机课、实训课、体育课等,教师必须按时到位,管理、控制好学生;出现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6)教师管理学生时,必须弄清情况,语言得体,有理有据,不能出现语言过激或侮辱、体罚学生的情况。一旦出现,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7)在校学生体温异常处置流程:
白天:任课教师请体温异常学生到教室门口等候,不许乱跑;任课教师维持好其他学生教室内秩序,不许乱跑;任课教师马上报告教务处;教务处马上通知校医或直接安排学生到临时留观室等候;校医两次测体温,如有异常通知疫情报告人刘新光;疫情报告人电话120并上报相关领导,必要时上报上级行政管理部门及疫情防控部门。
晚上:1任课教师请体温异常学生到教室门口等候,不许乱跑;任课教师维持好其他学生教室内秩序,不许乱跑;任课教师马上报告教务处;教务处马上通知值班领导或直接安排学生到临时留观室等候;值班领导电话120并告知疫情。2第三节自习和晚休时间出现的体温异常学生由值班人员按1程序执行,离校就诊的学生必须通知班主任,班主任需要全程监测学生情况,如诊断为高危情况,则组织本班学生配合各项流调防控等工作。
6、教师必须全面掌握学生情况,了解每一位学生的学习、纪律、品质情况,学生就业时,教师要对每位学生做出准予就业或不准就业的评价,凡半数以上任课教师评价不准就业的学生,学校将推迟其就业时间。
7、开展教学开放日活动。为加强社会监督,让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了解我校的教学情况,学校每月确定一天作为教学开放日,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这一天的任何一节课到相应班级听课,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每月教学开放日的具体时间由政教处在家长通知书上写明。
二、学生方面
全体学生必须端正学习态度,掌握学习方法,遵守学习纪律,学好理论知识,练好专业技能,为自己的美好明天奠定坚实基础。为进一步端正学习风气,提高学习积极性,特做如下规定:
1、学生上课时,必须在打预备铃或上课铃前进入教室,做好上课准备,不得迟到、早退、旷课;上课必须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不得摆弄接听手机、睡觉、看课外书、听随身听、随便说话或做其他与学习无关的事情;凡在教学楼以外上课的,包括阅读课、计算机上机课、实训课、体育课、劳动课等,学生必须在打上课铃前到达指定位置,否则视为迟到,不到下课时间一律不得到教学楼,否则视为早退;上课期间,严禁学生在教学楼内走动,否则视为间缺。出现违纪行为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旷课(包括请假没有假条、未请假不上课、提前没有与老师打招呼上课10分钟后到教室、与上课老师请假10分钟未回等情况)一节扣学生个人3分,其他违纪行为一次扣学生个人1分。两星期出现4次以上违纪行为的,酌情加扣5-10分。教务处两星期累计一次学生扣分情况,开晨会时予以通报。教务处每学期在学期中和学期末分两次对学生违纪扣分情况进行统计,届时累计扣分达到10-15分、16-20分、21-25分、26-30分、31-35分、36分以上者,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
2、课堂上,学生必须尊重教师,服从教师的管理,听从教师的安排,不得故意扰乱课堂秩序,不得顶撞教师,凡认定为故意扰乱课堂秩序、不服从教师管理、顶撞教师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或记过以上处分。
3、风电班、高考班学生,凡学习方面(包括因违反《栖霞高职学生考试守则》受到处分的)受到记过或记过以上处分的同学(开除学籍处分和劝退除外),学校将建议其转到其他专业班。
4、风电班学生,凡一学期考试主要文化课和专业课有两门或两门以上课程不及格的同学,学校将建议其转到其他专业班或劝退。
5、风电班学生,凡实习教学成绩不及格的,学校不予安置工作。
6、建立补考制度,经补考后仍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同学,要延期毕业或不毕业(发结业证),补考细则另行制定。
7、所有的学生,凡学习方面(包括因违反《栖霞高职学生考试守则》受到处分的)受到记过或记过以上处分的同学,取消当年获得奖学金资格,就业的学生,学校将酌情推迟其就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