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管理】栖霞市庙后中心小学考试管理规章制度

日期: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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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班主任和监考老师在考前核对座位和提出考场要求,考生必须无条件服从。

二、考生一律反向就坐。一人一桌,座位上只准放置必需的文具,如稿纸、钢笔、圆珠笔、铅笔、圆规、三角板等,不得用本子或成叠纸张作草稿纸。

三、各班安排在对口教室质量检测的学生,必须在打预备钟前进入试场。按指定的座位入座,不得喧哗、乱坐。考后应像对待本班一样,按室内卫生要求,做好值日工作。

四、迟到三十分钟不得入场,提倡充分利用时间,认真答卷、检验,不得草草了事。

五、考生解题有疑难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等问题,可先举手,在得到监考老师同意后再提出询问。

六、考生答题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把答题写在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七、必须在每张试卷的规定位置上清楚地填写自己的姓名、班级和考号。质量检测时试卷一律平放在桌面上,不得举起、目光一律集中在自己的试卷上,不许东张西望。

八、考生在考前必须做好各种准备,质量检测中途不得离开教室。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更不得大声喧哗。

九、结束质量检测铃声终了,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上交,按监考老师要求有秩序地离开教室。不准将试题和草稿纸带走,违者必究。

十、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答案,不准夹带、换卷等。作弊者或协同作弊者,试卷作零分计算,该科不予补考,并给予警告处分,期未操行评定降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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